不过,真是不好意思呢。
我的孕腔虽然受损了一点点,但是只要我身体痊愈了,自然是能够生的。
不过,叶默有些苦恼了。
他家雄主好像是不能生啊。
据资料上写的是,莫煜因为是虫工生产出来的雄虫,所以基因有着严重的缺陷……
叶默深深地看了莫煜一眼,看来有时间要让莫煜去检查一下才行。
毕竟,有着严重基因缺陷的雄虫,昨天可是释放了一点点的信息素呢。
虽然是一点点,也不稳定,看起来是无意识释放的。
但对叶默来说,这就是一个友好信号。
当然了,要是真的检查出来莫煜不能生。叶默也觉得无所谓的,反正他也不喜欢虫崽。
只要自家雄主能够有信息素,让他活下去就行了。
“哎。”叶默装模作样地叹了一口气,神情中有些沮丧,“看来我只能委屈自己了。谁叫雄主住在那种地方呢。陪雄主吃苦也是雌虫们的优良传统呢。”
莫煜马上危险地看过来。
叶默连连温柔笑了笑,拉着莫煜的大手摇了摇:“我说错了,我说错了。雄主不要生气了好不好嘛,你这样阴沉着一张脸,人家真的好怕怕嘛”
“哼。”莫煜冷笑一声,“你还有怕的时候。”
“为什么没有呢?”叶默踮起脚尖用自己白皙细腻的脸颊蹭了蹭莫煜,发现莫煜没有讨厌他,也没有躲开他。
叶默就蹭的更劲儿了,似乎是为了弥补昨天没有及时扑上去的遗憾。
而且,这种贴贴好像也有那么一点点的用处,因为叶默发现莫煜的皮肤表面真的会有特别稀少的信息素,真的特别的少。
不过,嗅觉敏锐的叶默还是闻到了,那种一种浓烈,浓郁,热烈的花香。
在叶默的记忆力,只有火红的玫瑰花是这种味道。
想到玫瑰花的颜色,叶默整只雌虫都有那么一点点兴奋了。
诶呀呀
红色哒!
他最喜欢的颜色。
至于以前最爱土豪金什么的,那已经是过去式了。
叶默表示他现在最爱红色哒!
甚至在内心,叶默都隐隐有些得意。
看!他和自家雄主果然就是天生一对儿呢。
请把他是老天的亲儿子打在公屏上。
“你蹭够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