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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第2页)

所以在这一点上,小方与陆薇始终有层隔膜。记得前年,他们抓住一个据说是著名诗人的杀人嫌疑犯,他本是一个农村来的穷大学生,妻子是一位市领导的女儿,两人有一个看上去很美满的家,可是他却把她杀了。当时令很多人不解,小方在审问时问他的作案动机,他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感情,是有阶级性的。”

小方听得一愣……

那人又说:“有人天生就是收礼的,有人天生就是送礼的。也许,收礼的对送礼的毫无感觉,但送礼的对收礼的绝对没有好感觉……”

小方看着对方,在那一刹那,他心里的某个敏感部位被那句话给打穿了。

──曹雪芹出身贵族,所以他写了《红楼梦》;老舍是北京平民,所以他写了《骆驼祥子》;路遥是农民子弟,所以他写了《平凡的世界》。

人的感情,与自己所处的那个阶层,息息相关。不管是爱的,或是恨的。

为什么古时候的人结婚讲门当户对?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接受一个人,首先要从心理上认同。

小方有时候就对陆薇很难认同。比如她的牙颐指气使、她的花钱如流水……当然,这些她都不是故意的。也正因为不是故意的,所以更有一种骄人与逼人的优越气焰。尤其是陆星,那份文温儒雅之下的跋扈与骄矜,实在叫人反感。虽然龙琪有时也很跋扈,但小方觉得这两者是不同的,龙琪靠的是自己的能耐,陆星却多半是依仗自己的出身。

有些能耐是让人服气的,有些能耐是让人不服气的。

但这些,现在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找到陆薇。对她,他是有责任的。

小方快步走下楼梯,冲出房门,脚踩过龙欢落在院中的帽子一—一刹那间他也有一种不详之感掠过心头,可此时他的心已被陆薇占据,他不知道她现在是否还活着,如果活着,她又该多痛苦!

龙欢的帽子被小方踩过,又被风吹的打了个滚,落叶在其上盘旋不去,二楼房间内,他的手机正在狂响……

杨小玉吃完饭走进办公室,见龙琪呆呆地僵着,像一尊冰雕,眼中弥漫着彻头彻尾的绝望!

“怎么了?”

“龙欢!”

好一会儿,龙琪才吐出两个字。

“他怎么了?”杨小玉倒抽了口冷气。一种不祥马上袭击到她。

“他回不来了。”龙琪说。

“他不是跟小方走了吗?”

龙琪摇头。

“你别急,咱们现在只有找到方队长才能弄清事情的前因后果。我这就给他打电话。”

小方的手机没人接,电话打到单位,他还没去。

杨小玉心里那种恐惧鬼影一样蓦然间膨胀直至无穷大──

小方推开卧室的门,陆薇果然在。在床上,躺着。

这套房子是局里分给他的,也是他准备结婚用的,但他很少回来,平常工作忙,为图方便就一直住在单位宿舍,倒是陆薇一有空就来,像燕子衔泥一样一点一滴地打扮和修饰着这个小家。这里的沙发、床、电视、窗帘等等都是她亲手挑选的,她在这里投注了她最大的热情,这种热情甚至比给生她养她的那个娘家还多。所以小方一想到她出事后可能去的地方,就想到了这里。──陆薇她已经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物质的、灵魂的。

小方轻柔地坐在她身边,把她抱在怀里,可即使是再温暖的怀抱,又怎么能弥合曾经的伤害。可此时此刻他又能说什么,他只能喃喃道:“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不好。”

小方的心里这时除了歉疚和痛楚和对陆薇的怜惜,还有对自己的恨,他快恨死了自己了,他怎么可以让她出这种事!

所谓“白龙鱼服”,就算是龙,披上鱼鳞就是鱼,很容易给钓钩伤着。这一点,他没想到。恐怕陆薇自己也想不到。她身边的笑脸太多了。

“对不起!”

是啊,他太对不起她了。

陆薇除了有点娇气外,应该说是个很可爱的姑娘,7年前还是高中生的她暑假去北京旅游,认识了正在警官大学上学的小方,于此便开始了她甜蜜的爱情之旅。她追着他,可以说是缠着他,叫他陪她逛街,陪她看电影,陪她去郊外旅游,起初,小方有点烦,后来慢慢地,觉得这姑娘蛮不错的,心肠好,热心,尤其是她对他的那份关心,就像一个……小母亲,虽然她的年龄没有他大。而且跟她在一起特别轻松、特别快乐。毕业分配时,他就顺着她的要求来到这个市,他们的关系似乎也就“定型”了。小方是刑警,工作很忙,有时十天半个月见不上一面,陆薇对此从无怨言。

陆薇对他的这种深情,让刑警队的小伙子们羡慕,他们的女朋友可没陆薇这么通情达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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