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把我这种做法,理解成我有私心,想利用这个项目为自己挣钱。
我心里不踏实,说你的存款不是只有三万吗,职工认购剩下的股份可不止三万呐。
徐冰雅又是一笑,说我是只有三万存款,可你别忘了,我还有做生意的父母。
他们对汽车修理项目也有兴趣,只要你点头,筹建汽修车间的所有资金全算我的,修造厂只须挂个名,我可以给厂里百分之二十的干股,每年保底分红不低于两万。
徐冰雅说的这种情况我有所耳闻,当时南方地区的一些初创民企,为了尽快打开市场,减少税务工商方面的麻烦,常常会以无偿赠予股份或上交不菲管理费的方式,千方百计为自己戴一顶“国企”的红翎顶戴。
我觉得,这种方式不是在打政策的擦边球,而是已经踩踏了红线,我不会允许自己做这样的事。
斟酌再三,我觉得徐冰雅提出的“股份制”方案,是一个可以接受的选项,但这么做有没有法律依据,会不会存在政策方面的风险,需不需要向杨树林请示汇报,如果领导不同意怎么办?
我把自己的疑惑如实说给徐冰雅。
徐冰雅听完,转身从挎包里掏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递给我。
米黄色小册子的封面上,是一行鲜红的大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字下面是两行小字:(1993年12月2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徐冰雅把小册子递给我说,说,你要的答案在这里。
关于股份制企业的问题,国家已经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下来,开设国有企业参股的股份制汽修车间,是完全合法的,领导不同意,需要给咱们说法。
徐冰雅已经把和我们正在谈的问题,涉及到的法规条文作了标注,我很容易找到了相关条款。
我在研究法律条文,寻找把汽修车间搞成股份制独立经济体的依据。
徐冰雅也没闲着,先是把茶几清理出来,然后把挎包里的东西一件件掏出来,摆在茶几上面。
二十分钟后,我抬起头,双手交叉上举,伸了个懒腰。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徐冰雅的方案没有问题。
修造厂以国有资产出资,以职工全员持股的方式,将汽修车间建成混合所有制的独立经济体,并以董事会授权的方式进行经营管理,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我觉得可以下决心了。
企业性质的变更,哪怕是内部一个小分支所有权归属的变更,都不是小事。
不管这是厂长个人的决定,还是修造厂领导班子的集体决定,可能都算不上越权,但我还是想谨慎点,必须给矿领导汇报。
这个问题太敏感了,好像古城矿务局的二、三级企业中,还没有这种先例。在古城县范围内,也没听说哪个国企搞过职工全员入股这种事。
汇报肯定是要汇报,但现在不是给领导说汽修车间这事的时候。
我有比这更重要的事在领导那儿挂上了号,在那件事尘埃落定之前,我不能再给领导添麻烦。
还好,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股份制性质,都不影响汽修车间的筹建进度。
厂里正式收假后,或者汽修车间开业之后,再履行职工集资入股程序也不晚吧。
可以先把厂里的流动资金,全部挪用到汽修车间的筹建上,等集资的钱到位后,再把挪用厂里的钱还上。
我觉得这个办法挺好,但被徐冰雅兜头泼了一盆冷水。
“你要是下定了决心,除了昨天已经借支的三万,黄大海和申小涛,以后绝对不能再在厂财务借支一分钱。”
徐冰雅把一捆百元大钞放到我面前,斩钉截铁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