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掉过头去,看到那人从人行道上疯狂地跑了回去,“你说他会记住我们吗?”
我回过头来,在后镜里看到菲利普那炯炯的目光。
“对不起。”我说,“这是个不好回答的问题。”
我们是第一个驾驶新车回到预先约定的地点——比尔家的。其他人都在外面门廊里等候,看到我们,他们跑过草坪来欣赏这辆梅塞得斯。
15分钟后,约翰和史蒂夫驾着280Z回来了,然后是比特和唐带着新吉普车停了下来。
巴斯特看看新车,又看看旧车,高兴地摇摇头说:“真他妈像一个车队了。”
唐拍着吉普车车罩说:“我们的生活水平在一天天地提高呢!”
菲利普回屋拿了一瓶啤酒出来,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他站在朱尼亚旁边,眼睛盯着新车,摇摇头说:“知道吧!这么好的车浪费掉可是一件丢人的事,我们要用它们干点儿什么。”
“比如说?”比特问。
“去兜风。”约翰说。
“我想干一些更适合的,适合恐怖主义者的恐怖分子干的。”
“什么呢?”比特又问。
“比如说去抢银行。”
大家都沉默了。
“银行?”詹姆斯有点紧张地重复道。
“是的,自动取款机,基本上一样。”
没有人吭声。
“你们怎么了?都成老太太了?我们刚刚偷了几十万美元的车,还怕从一个取款机里抢一点儿钱吗?”
“抢劫银行?”詹姆斯说。
“你觉得我们干不了,是吗?”
“我们干得了。”我说,“我们杀了人都没被抓着。我们搞过破坏,偷过东西,还洗劫了罗德奥德利福。我敢肯定我们能劫了银行取款机。”
“说得对。”詹姆斯承认。
“他说得对。”史蒂夫也说。
朱尼亚激动得高声喊道:“我们干吧!”
“我们干吧。”菲利普同意了。
我们先去了五金店,拿了大锤和铁撬出来,从没人看管的保育设备部这边出去。我们先在奥兰治县转悠,选择营业地不在人口密集区,并且将自动取款机置于树下等隐蔽地点的银行。
我们听从菲利普的指挥,径直走到机器前,将站在那里的人一把推开,然后将金属抽屉砸开。这时,报警器响起来,人们开始奔跑,但我们继续砸直到整个表面都被弄掉,然后把里面的钱拿出来,留下名片后从容地回到车里。
我们第一天就抢了6家银行。
第二天10家。
我们抢了大概有4万美圆。
我们将它分开,存入自己在银行的账户里。
抢劫银行取款机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是大新闻。我们开始不断地在报纸上读到我们自己,并在电视里看到我们的业绩所引起的后续故事。有一些人看到我们的犯罪行为,亲眼目睹了我们的所作所为,但却什么也不记得。有些人想起来说看到一伙人,但说不出具体的特征。还有一些纯粹是撒谎,通常都是些很男人味的中年男子,他们总是千篇一律地说看到身穿黑衣的疯狂的匪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