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谁还知道这一事实呢?两个人知道,一个,是格林肖的同党,知道全部始末,另一个
人呢,当然就是诺克斯本人了,两封恐吓信是各用半张期票打字而成、这个事实充分证明了
写信人就是谋杀格林肖和史洛安的凶手‐‐也就是格林肖的同党。
&ldo;在检验了打字机打出来的恐吓信之后,我们发现了什么呢?第二封恐吓信是用&lso;雷鸣
顿&rso;牌打字机打出来的。而这&lso;雷鸣顿&rso;牌打字机是诺克斯先生的。
&ldo;我们知道,自从诺克斯收到第一封恐吓信之后,他谢绝一切宾客,这就意味着:能够
使用诺克斯的打字机来打第二封信的,唯有下列一些人:诺克斯本人、布菜特小姐、诺克斯
家的佣仆。还有,由于两封信都是写在半张期票上的‐‐而期票又只可能为凶手所有‐‐所
以这又意味着:上述这些人中的某一个,就是凶手。&rdo;
&ldo;我们先考虑最后一批人。写信人会不会是佣仆中的一个呢?不会;因为在勘查本案的
最初阶段,这些佣中没有一个曾经到过过卡吉士家。
&ldo;会不会是布莱特小姐呢?不会,布莱特小姐向我承认过,她是维多利亚博物馆的私人
侦探。&rdo;
既然布莱特小姐和几个佣仆都被排除在疑点之处了,那末,剩下的只有诺克斯本人是第
二封信的作者,所以也就是格林肖的同党和杀人凶手。
&ldo;怎样核实呢?诺克斯充分体现出凶手特征:首先,在针对卡吉士而制造假线索的那段
日子里,他曾在卡吉士家出入。其次,就在诺克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造成了并无第三者在场
的假象之后,他为什么又主动跑来自称是第三个人,以破坏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假象呢?因为
布菜特小姐已经当着他的面讲清了茶杯的情况,他在史洛安问题上也是有来龙脉的:他可能
就是跟随格林肖一起到比乃第旅馆去的那个人,从而得悉史洛安与格林肖是弟兄。于是他就
写匿名信给我们,作为构陷史洛安的一种暗示;再说,他既是凶手,从卡吉士棺材内拿到了
遗嘱,就把它放到了隔壁他自己那座空房子的地下室中,而复制一把钥匙放在史洛安的保润
烟盒内;最后,他作为凶手,握有格林肖的表,当他在卡吉士收藏品总库干掉了史洛安之
后,他就把表放在史洛安的的保险箱内。
&ldo;那末,他为什么又写两封信给自己,又捏造出自己藏画失窃的假象呢?那更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