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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1页)

为主角的幻灯。

不论学生给史都华取的绰号是“大肚”或“史都肥”,凡是修过“我在太平洋战役中扮演的角色”的人,本来就应该知道,米姬不是夏威夷土著,不过还是有些人非得人家告诉他们才恍然大悟。比较伶俐的男生都知道一件史迪林高中这个小圈子里人尽皆知——而且恨得牙痒痒却说不出口——的事,也就是,史都华娶的这位米姬,娘家姓史迪林。她是史迪林家族的最后一人。史迪林高中的当然公主——虽然还没轮到她当校长。史都华等于娶到了金矿,他不需要做任何事,只要维系住这场婚姻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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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妮的皮鞋大王父亲,想到米姬家的钱都会发抖。

“米姬真是蠢到家了,”珍妮·费尔兹在自传中写道,“才会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跑到夏威夷去度假。她实在蠢得无可救药,才会爱上史都华·波西,而且几乎立刻就开始生他那群脑袋空空的银发小孩——战事甚至都还没告一段落呢!大战结束后,她把他和不断扩张的家庭带回史迪林高中,吩咐校方给史都华一份工作。”

“我小时候,”盖普写道,“已经有三四个小波西,还有更多——好像不间断地——陆续生出来。”

米姬接二连三怀孕,珍妮为此写了一首恶毒的打油诗:

米姬·波西肚里有啥,

圆滚滚地多么好看?

说穿了真是没啥

不过耀眼的银发一团。

“我妈是个蹩脚作家,”盖普写道,他指的是珍妮的自传,“但她写的诗更糟。”可是盖普五岁的时候,不可能接触到这样的诗,珍妮又干嘛对史都华和米姬有这么强烈的反感呢?

珍妮知道史都肥瞧不起她。但她不说什么,只是提高警觉。盖普可以跟波西家的孩子玩耍,但他们不准到保健中心来找盖普。“我们的房子真的对孩子比较好,”有次米姬在电话里告诉珍妮。“我的意思是,”——她打着哈哈——“他们在家不会受传染。”除非是愚蠢会传染,珍妮想道,但她只说:“我知道谁会传染,谁不会。我也不准任何人上屋顶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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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血红与靛青(10)

说句公道话,珍妮承认波西家的房子,也就是原先史迪林家族的住宅,对孩子而言,确实是个很舒服的地方。有地毯,空间宽敞,到处是流传好几代、有品味的玩具。它贵气十足。也因为有仆人收拾,在这儿觉得闲适自在。珍妮憎恨波西家族享受得起那份闲适。她觉得不论米姬或史都伊,都没有足够的头脑给孩子应得的关怀,偏他们就有那么多小孩。珍妮思索道,也说不定有了一大堆小孩之后,分配给每个小孩的焦虑就减少了。

每次盖普跑去找波西家的小孩玩耍,珍妮都提心吊胆。她也是富裕人家出身,所以很清楚地知道,富家小孩并没有免于危险的魔法屏障,他们没有高人一等的新陈代谢,也没有咒语加持的基因。但在史迪林高中,很多人似乎都相信有这么回事——因为,表面上看来,这好像是真的。豪门大族的贵胄小孩总有点不一样:他们的头发怎么也不乱,他们的皮肤不会起风疹。珍妮想,他们看起来没有压力,也许是因为世界上没什么他们想要的东西。但她又想不通,自己怎么没有落得跟他们一样。

她对盖普的忧虑,确实是基于她对波西一家的观察。孩子到处乱跑,好像他们的母亲当真以为他们有护身符。波西家的小孩个个皮肤白得近乎透明,简直像患了白化症,即使不见得比其他小孩健康,至少也多点妖魅气。尽管大部分教职员家庭不欣赏史都肥,大家却都觉得波西家的小孩,甚至米姬,很有“格调”。他们以为是强大的保护基因发挥了作用。

“我母亲,”盖普写道,“要对抗一群这么重视基因的人。”

有一天,珍妮看着她矮小黝黑的盖普奔过保健中心前的草坪,奔向相形之下较为优雅的教职员宿舍区;绿百叶窗的白房子中间,波西家那栋房子就像满是教堂的小镇上最古老的一座教堂。珍妮看着一大簇孩子跑过校园内安全、隔离的步道——盖普跑得最快。成串笨拙的波西小孩摇摇摆摆在后追赶,其他孩子也追在后面。

其中有克拉伦斯·杜嘉,他父亲教法文,闻起来像从来没洗过澡;他整个冬天都不开窗。还有塔波特·迈尔…琼斯,他的父亲对整部美国史了如指掌,远超过史都华·波西对他那一小块太平洋的认识。还有艾米莉·韩米顿,她有八个哥哥,将会在史迪林投票通过招收女生的前一年,从一所素质不佳的女中毕业;她的母亲将会在投票结果公布时自杀,虽然不见得是受投票影响(以致史都华·波西评论道,史迪林招收女生就会有这种后果:更多人自杀)。还有“镇上来的”葛罗福兄弟,埃拉与巴弟;他们的父亲在校内清洁维修组工作,他们是棘手案例——到底该不该鼓励这对兄弟进入史迪林就读,对他们的成绩又能抱多大期望。

珍妮看孩子们一路跑去,穿过四方块的鲜绿草坪和新铺的柏油路面,和错落其间、褪色成一粒粒粉红色弹珠似的旧红砖房。她甚为不满地发现波西家的狗夹杂在孩子中间——这只在珍妮心目中没大脑的丑东西,多年来因波西家人引以为傲的漫不经心,得以藐视镇上强制系狗链的法规。那狗是体型硕大的纽芬兰长毛犬,小时专爱搅翻垃圾桶,是个偷棒球的蠢贼,长至如今,愈发凶狠狰狞。

有天孩子们玩耍的时候,狗儿咬烂了一个排球——照说也未必出于恶意,不小心失“口”而已。但是当漏气的球的小主人,试图从大狗嘴里取出那颗球时,狗咬了他——前臂咬出好深的洞;做护士的心里有数,那种咬伤绝不只是意外,绝非因为喜欢跟孩子玩耍的邦克兴奋过度而已——像为狗取名“邦克”的米姬所说的。她告诉珍妮,邦克就是“有点疯狂”的意思,这狗是她生完第四个孩子后不久养的。她说,尽管一起生了四个孩子,她还是对史都华满怀这样的感觉。“我就是对他邦克兮兮的,所以我才把可怜的狗狗取名邦克,证明我的爱。”

“米姬·波西确实有点疯狂,没错,”珍妮写道,“但那只狗是个杀手,藏身在举世皆知、美国上流社会那一大堆薄弱、毫无道理的琐碎逻辑的保护伞之下,亦即:贵族的孩子与宠物永远不嫌过分自由,也不会伤害任何人。一般人不许在世界上占有太多空间,他们的狗一定要绑好,但有钱人的狗和子女就是有权四处乱跑。”

2血红与靛青(11)

“上流社会的杂种狗,”盖普这么称呼他们,一直如此——包括狗与孩子。

他同意妈妈的观点,波西家的纽芬兰犬邦克很危险。纽芬兰犬全身黑毛,油光发亮,外型类似圣伯纳狗,足掌有蹼。这种狗通常相当懒散而友善,但邦克却在波西家的草坪上,搅扰一场软式橄榄球赛,以它一百七十磅的体重,从后方扑到五岁的盖普身上,咬掉了这孩子的左耳垂——以及其余耳朵的一部分。邦克本来颇有可能咬掉整个耳朵,幸好它一向注意力不够集中。其他小孩见了就四散奔逃。

“邦基咬到人了,”一个波西小孩把米姬从电话旁拉开。波西家有种把家里每个成员的名字后面加个“伊”音的习惯,所以孩子们——小史都华、伦道夫、威廉、库丝曼(女孩)、班布丽姬(也是女孩)——在家的小名就成了史都伊二号、道皮、尖叫威利、库希、阿噗。可怜的班布丽姬,她的名字不好转换成有个“伊”音的结尾,同时又是全家最后一个穿尿片的,所以在兼具描述和文学效果的可爱努力之下,她就成了噗。(译注:“噗”的原文为Pooh,亦即童言童语的“大便”,这属于描述的方面。至于文学的方面,则是指著名的卡通角色小熊维尼,它原名叫Winnie the Pooh,不过这儿的Pooh倒是与大便无关,而是创作者的儿子幼时学说“维尼熊”〔Winnie the Bear〕一词,因不会发bear的音,变成了pooh,因大人感觉可爱而沿用下来。)

当时就是库希拖着米姬的手臂,告诉妈妈:“邦基咬到人了。”

“这回又是谁?”史都肥道;他抓起回力球拍,一副要出马控制全局的模样,但他全身一丝不挂;最后还是米姬拉拢晨褛,准备做第一个到外头去勘察灾情的成年人。

史都华·波西在家通常都衣衫不整,没人知道为什么。也许为了消减他西装笔挺,无所事事地游走史迪林校园、展示那头耀眼的银发时,承担的压力;另一方面,或许也有实际需要——他生养繁多,想必在家里经常得脱衣服。

“邦基咬到盖普,”小库希说。史都华和米姬都没发现盖普在场,站在门口,半个脑袋都被咬得鲜血淋漓、皮开肉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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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西太太?”盖普轻声道,不够响亮,没人听见。

“原来是盖普?”史都肥道。俯身把回力球拍放回衣柜,顺便放了个屁。米姬看他一眼。“原来邦基咬了盖普,”史都华沉吟道,“嗯,那只狗起码有好品味,是不是?”

“哎呀,史都伊,”米姬道;发出一声像吐唾沫的轻笑。“盖普不过是个小孩。”他就在那儿,几乎要晕厥,血滴在走廊名贵的地毯上,那条地毯平平整整、没一丝皱纹,贯穿一楼四个巨无霸的房间。

后来才生第一个孩子就不幸难产去世,结束了年轻生命的库希,看见盖普在史迪林家传的名贵地毯上流血,“啊,恶心!”她喊着,跑出门去了。

“啊,我得打电话给你母亲,”米姬对盖普说,他破碎的耳朵里仿佛还回荡着那只大狗的咆哮和口水,令他昏眩。

很多年来,盖普一直对库希那句“啊,恶心!”做了错误的阐释。他以为她指的不是他被咬得血肉模糊的耳朵,而是她父亲充满整个走廊的巨大灰色裸体。那在盖普看来才真是恶心:银发、啤酒肚的海军,精赤条条,从波西家高不可测的回旋梯上拾级而下,向他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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