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璟资本周年庆这天,很快到了。
闻笙和孟伟提前一天到了棠溪度假村,为第二天做准备。
十月中旬,山里的火柿越发红透了,度假村还组织了火柿采摘活动,因为这边有一块天然湿地,不少柿子树都长在湖边,所以可以乘船采摘,别有意趣。
这次受邀来参加周年庆的宾客,除了长璟这几年投资的B轮前企业老板外,还有一些长期合作的LP。
沈观南不管小事,庆典的细节都是孟伟来安排的,由她和沈观南一起迎宾,闻笙则和后勤部的负责人赵晗一起做后勤。正好她也不喜欢那种堆着笑脸的场面,能躲则躲,不必去和孟伟抢风头。
确认好傍晚的菜品后,闻笙才有时间啃一块面包,得亏是祝清嘉聪明,说准备这种活动,后勤的人肯定会忙得没饭吃,才提前定了山姆的外送,有她最喜欢的杂粮奶酪面包,这会子正好得空,坐在石阶上啃一口。
杂粮坚果的香气,融合在奶酪的香甜里,格外诱人。
闻笙嘴巴小,吃东西又斯文,又是真饿了,嘴巴塞得鼓鼓囊囊的,煞是可爱。
可吃太急了,没有水,她觉得嗓子眼哽得慌。
就在这时,一瓶水递到她面前。
闻笙意外说着谢谢,一边回头,看到男人清峻的一张脸时,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她想过会在今天遇见傅砚临。
可她又以为,自己做后勤,多少能避免见面。
傅砚临今天穿一件白衬衫,下摆扎进黑色的西裤里,衬衫是私人订制的,完美地包裹了他的身材,没有领带,扣子随意地解开两颗,喉结性感又凛冽。笔直的双腿下,是一双英伦风的黑色皮鞋,简单又大气,还有几分隐约的绅士风度。
人清瘦了许多,却越发显得清峻精神,尤其是那一双黑曜石般深邃漆黑的眼睛,颇有几分勾魂夺命的意思。倘若蒲松龄写男狐狸精,大抵是他这样的。
他袖子挽了起来,左手手腕上戴的,正是闻笙那天在澜台会所的房间里捡到的万国手表。另一只手,拿着矿泉水伸向闻笙——他的手很好看,筋骨感十足。
闻笙想起第一晚在清州见面,首先注意到他的手,充满了雄性荷尔蒙的力量感。
让她瞬间沦陷。
看着那瓶被拧开的矿泉水,闻笙并没有去接,而是起身,捂着嘴巴,将嘴里的食物吞咽完毕,这才疏离又礼貌地说了句,“多谢,但不用了。”
她嘴角沾着一颗黑芝麻,傅砚临想伸手去帮她取下,但闻笙却立马往后退了一步,秀眉蹙着,一张白皙的脸上全是警惕的表情。
傅砚临看得出来,闻笙对他这是避之不及。
可她脚下是台阶,一下子退出去,踩空了失去平衡,眼见整个人都要栽下去。
傅砚临快速伸手抓住她纤弱的胳膊,往自己怀里拉,这才免了闻笙滚下台阶。
衬衫的衣料很薄,闻笙脸颊意外地贴了上去,竟然听见他如雷的心跳声,咚咚咚,咚咚咚——
一股好闻的木质香味迅速席卷而来,冲进闻笙的鼻腔,企图占据她的大脑。
她抬头的瞬间,柔软的嘴唇略过他坚硬的下巴,就那样蜻蜓点水似的擦了过去。
下一秒,她跌进傅砚临深邃的眼底。
“怎么这么不小心?嗯?”
傅砚临下意识扣紧了闻笙的纤腰,那时候,他只有一个感觉,她又瘦了,这腰不堪一握。他不禁想,稍稍用力的话,是不是她吃不消的。
闻笙皱眉,只觉得放在自己腰间的那只手很灼热,要将她燃烧了似的,她连忙推开傅砚临,可男人力气大,她根本不是对手,反而被他拉着,往台阶上的小过道去,把她后背贴在墙壁上,不许她逃走。
大手情不自禁地摩挲她的腰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