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命,好像人们没有不说是宝贵的,其实未必如此。古人便有视同草芥的说法,所以说及英雄的伟业,往往免不了“杀人如草”一类字眼;以牛羊为喻更普遍,随意买卖和宰杀,实在很确当的,“牺牲”一词一直沿用至今,词源盖出于此。惟有一种行当可以升提生命的价值,她就是死刑。
死刑乃通过消灭生命来彰显生命,——大概这也算得是辩证法的一例吧?假如生命没有一定的“含金量”,何劳古今酋长动用那么多人力,建造那么多的绞刑架和断头台?就说巴黎著名的刽子手桑松,除了无偿居住国家提供的中央市场带阳台的房子,享受多种权力与特权之外,仅年薪就高达6。5万利弗尔!
从远古的时候起,死刑就是“神圣之刑”。不幸的是,生命即使神圣到万分,刹那间也归于黯淡的结束;只有死刑的神圣永存。合法杀人是无可指责的。所以无论哲人苏格拉底或是政治家罗伯斯庇尔,临终时,都没有一个同胞肯站出来为他们辩护。意大利法学家奥卡里亚说,死刑是一场国家对一个公民的战争。就是说,只要国家认为消灭这个公民是必要的和有益的,那么,他将肯定活不下去。
然而,即使这场战争势力殊异,成败已定,以世界之大,终究有人为死刑犯——毫无希望的人——说话,至少在俄罗斯。
托尔斯泰一生写过不少宏伟的作品,如《战争与和平》之类,那是经过理性和美学的严密的安排的。作为心灵同世界的直接对话,还写了大量简直无法分类的短文,其中就有《我不能沉默》。质疑,控告,驳诘,不平则鸣。这是在文体和技艺之外独立生长的一种风格。阅读是一场劫难,它突然而至,使你对人类命运无法作壁上观;纵使终于从字缝中逃逸出来,却从此留下了永牛难忘的惊悸。
1908年5月10日,托尔斯泰从报上获悉20个农民因抢劫地主庄园被判绞刑的消息,立即著文抗议。农民是世上最平凡最卑贱的人,何况抢劫犯,更何况区区20个,实在大可不必愤愤的,更不消说为之申辩了。
然而,他说,他不能沉默。
人类之爱,同情心,人道主义,在这里成了不可抗拒的精神力量。它使一个地主伯爵老爷背弃了传统的立场,使一个主张“勿抗恶”的宗教家动摇了终生的信仰,使一个安详的和平主义者变做了一个躁动难耐的复仇主义者。
托尔斯泰不承认死刑犯有罪,他辩护说,他们只是一群“不幸的、被欺骗的人”。到底谁是真正的罪犯?恰恰相反,正是那些使用了一切力量败坏他们,毒害他们的灵魂的人。他指出,劫夺别人的财产是令人气愤的,但是最使人不堪忍受的,是劫夺别人的灵魂,迫使别人伤害自己的尊严,破坏别人的精神幸福。而有能力干这种事情的人还有谁呢?除了整个的专制制度,除了支撑这个制度的各种与“正义”和“神圣”分不开的机构:枢密院、宗教院、杜马、教会、沙皇,除了威严的统治者。法官和刽子手算什么?不过小小的工具而已。
他极力抨击政府以“建立安宁和秩序”为借口实行屠杀的野蛮行径,无情地揭露被称之为法律的愚蠢和虚伪,说:“你们别说你们做的那种事是为人民做的。这是谎言。你们所做的一切肮脏的事,你们都是为自己做的,是为了维护你们的既得利益,为了实现不可告人的私人目的,为了自己能在那种你们所生存并认为是一种幸福的腐化堕落之中再生活一些日子。”他警告说:“你们现在所做的一切,连同你们的搜查、侦查、流放、监狱、苦役、绞架,——所有这一切不仅不能把人民引诱到你们意想达到的状态,而是相反,会增添愤怒,捎除任何安定的可能。”
总之,他认为,所有这些无家可归,满腔忿恨,堕落败坏的人,从官员到死刑犯,都是政府一手制造的;今天所谓“安定”的局面,都是政府施行恐怖统治的结果。正因为政府成了他控告的对象,所以,他不能不意识到履行一个作家的职责的全部风险。但是,他决心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哪怕以生命作代价。
他说:“我写下这篇东西,我将全力以赴把我写下的东西在国内外广泛散布,以便二者取其一:或者结束这些非人的事件,或毁掉我同这些事件的联系,以便达到或者把我关进监狱,或者最好是像对待那20个或12个农民似的,也给我穿上尸衣!……”
政府逮捕了刊载这篇文章的报纸发行人,以至连一些读者也都遭到监禁,可见作家的抗辩不是没有一点力量的。可是,对于托尔斯泰本人,政府相当宽容,好像没有特别降罪的表示。大约这同地位生了些干系,名与无名,政府从来是区别对待的。
十月革命犹如一场大雪,一夜之间,便覆没了整个的沙皇制度。然而,纯净的空地也有血迹和尸体。随着积雪的消融,旧日的污秽再度暴露出来。而且使新鲜一并变得陈腐。这一片血与那一片血,这一具尸骸与那一具尸骸,它们的区别何在?难道仅仅因为时间的冲荡而使颜色与形貌发生了变异吗?如果生命是至高无上的话,此刻,是否仍然有抗辩的必要?
托尔斯泰死了。
真正伟大的人物,不会在诞生他的地方永远消失。既然这里的土地培育了他的良知和勇气,那么属于他的精神,必将以散在的形式存寄于原来的世界,适时再度凝聚为声音。这是新的声音,但也是昨日的响应。总之,沉默是不可能的;除非民族历史上从来未曾出现过这样的人物,也就是说,未曾形成一定的文化血统;不然,就是气候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不复如从前的恶劣。
在托尔斯泰身后,有一个人叫柯罗连科。从青年时代起,他已为托尔斯泰的博大、睿智、深沉的激情所吸引,曾经比喻为遥远、灿烂的星座;虽然后来为革命思想所激荡而参加各种活动,并因此不断遭到监禁和流放,可是在心灵深处,依然保存着最初的那一束星芒。
人道主义成了最高的道德律。革命,在俄国知识分子看来,它固然是改造整个专制俄罗斯的伟大的社会运动,但是对于个人苦难,也都同时具有拯救的意义。革命必须符合普遍的道德准则,也即人道的原则。如果在个人危难面前无动于衷,甚至无端地制造流血和死亡,所谓革命,无论打着怎样好看的旗子,其性质都是可疑的。
在沙皇时期,作为一个作家,柯罗连科写过许多关于死刑的作品,多次打破审查制度所容许的范围,讨论死刑的权力;而实际上,他也亲自解救过一些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的人。到了十月革命胜利后的几年,他目睹了行政机构以“反革命分子的捣乱”为由而进行的持续的杀人行为,却深感无能为力,因为这些行为不但是超越道德的,而且是超越法律的。
柯罗连科在托尔斯泰的泛道德主义立场上后退了一步,但是,他一样表现了不容亵渎的人的尊严。他指出,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侦察委员会的作用是同作出判决的权力,尤其是作出死亡判决的权力联在一起的。在任何一个地方,侦察委员会的行动都要经过法院的核查,而且这核查必须置于辩护系统的参预之下。即使在沙皇时代,情况也是这样。他自述说,在法国,他曾经仔细观察过中世纪遗留下来的野蛮的杀人行为,但是他看到,在大战期间,枪杀人质的事情也不曾发生过。因此,对于国家的侦察委员会的武装镇压,以及契卡所作的结论,他愤怒地宣称:“这是苏维埃政权的真正的耻辱。”
如果说在什么问题上公开性比任何东西都重要的话,那就是人的生命问题。在这种问题上,每一个措施都应当公诸于众。所有的人都有权知道,谁被剥夺了生命(如果这已被认定是必须的话)?为什么?根据谁的判决?这是对政权的起码要求。
对权力者来说,政权就是目的。一切革命手段,无非为了夺取政权和维护政权,怎么可能要求庞大的政权对渺小的个人作出这样那样的许诺与回应呢?然而,柯罗连科引用卡莱尔的话说:“政府常常死于谎言。”他质问道,“在你们的制度中一切都是真理吗?在你们已经向人们灌输的那些东西中就没有这种谎言的痕迹吗?……”镇压“反革命分子”,集体枪杀人,居然说是有利于‘人民的幸福”,有利于“社会主义”!而且还要辩解说,“革命是有自己的规律的”!即使在19世纪发生过革命群众的屠杀,甚至如巴黎公社社员枪杀人质那样,也是自发的行为,而不是系统化了的疯狂发泄。在柯罗连科看来,这段历史,已然构成了一座“血腥的灯塔”,给社会主义运动本身留下了可怕的阴影!
柯罗连科呼吁道:“让兽性和盲目的非正义完全留在过去,留在已死亡的东西一边,而不要渗透到未来之中……”最令人痛苦的,是谁也不向人类的未来负责,包括知识精英。像卢那察尔斯基这样的人物。身为知识分子官员,应当是最理智的了,然而,也没有及时发出警告,不去讲公正,不去讲对人的生命的爱惜态度,却在自己的讲话中,表示同行政机构的枪杀行为合作。真正的知识分子,是独立于政权之外的力量,他们不应当屈从于权力意志,屈从于胜利者所写的历史。作为世界痛苦的见证人,他们应当无保留地暴露一切罪恶,不论它们来自何方;作为历史责任的担当者,他们应当预言恐怖,唤起人们普遍的不安,以期免于在酣睡中沦亡。要做到这一切,对于知识分子来说是艰难的。因为他们只是一个松散的集团,从来便是单个人地处在黑暗的包围之中,所以,在履行使命时,他们必须先行战胜自己身上的黑暗。在所有的知识分子面对疯狂的枪杀而默不作声的时候,柯罗连科意识到,他必须带头讲话。结果,他以绝望的勇气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