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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英(第2页)

这时,看着天花板,我们回到了工学院的往昔,她身影之侧有平日里的我,我经过她的时候,可以在回忆里对视,她似乎已经看着我很久了。忆及的许多,不能提起,那些骇人的过往,更像是与她无关。现在,陆美英不是好好的躺在我怀里么。不能说。

相对的,我不敢多去她家,畏惧每次那不恰当的隆重,搞得人局促不安。不光吃的喝的,还专门有人作陪,是她爸叫的,陪客这人倒是固定的,我在他就总在,感觉跟一直没离开过似的。席面仪式感太强。我注意到,从来那烟都是新打开的一盒。看得出只要我去,人啊菜啊酒的就早就开始动员了。这样便受宠若惊,难免拘束,不能总去。但,陆美英说了算,她判断我该去了我就去。

他们家也三口人,一起吃饭的小郑,是刑警老陆的同事,徒弟。这老汉可不是无名之辈,见了面不一定认识,那惊人的事迹人们都知道。如今他佝偻着背,从来都是忙活的,见人不笑不说话,跟平辈儿的熟人说话,开头儿总是先缀上脏字儿。见过小区里更年期末尾的婆娘常被他说得手痒,上来要掐。陆美英的妈会帮着拧他的胳膊:来!都打!

跟我爸妈截然不同,都是春夏秋冬,他们更生动。陆美英也是,没有窝囊的时候,简单直率,利索,而不张扬。人跟人不一样,他们是我世界延拓的那部分,陌生而真切。细想起来这种机缘,不可思议。那年的大案,传得沸沸扬扬,报纸上照片还是黑白的,巨大会场上整齐的警察阵容,打着叉子的名字坠在一个没有面目的人胸前,还有依此产生的震慑力。那时,日后这些会与我有所联系。

事儿传的很邪乎,一出一出,聊闲的人们写意传神。我最早听说时,就在羊杂店,有年头了。一个人冒着汗吸溜着高声大嗓,越说越来劲。没忘记编排他,在担架上断断续续说:希望领导考虑一下咱的问题。然后才休克。这是很典型的说法,我觉得是根据他的性格编的。不过现在他家对门儿,确实是公安局领导,有官架子。

另一个版本是,通缉令的人,正在汽车站伺机出逃,被人举报打电话到公安局。上去帮忙。被救护车拉走的,血流的满车厢都是。当时都觉得老陆完了,多亏省上在城里人民医院开经验交流会,华佗在世,才救了他。后边这一段儿,跑偏了很多。

还有,救护车来得慢,老陆躺在地上流血,增援的警察们抬着老陆在街上跑,迎面遇上的救护车,挤不下的就跟着跑,血从车上都滴下来了,好多天路上还能看见……

别的版本,细节上有所区别。榔头、老陆、鲜血、救护车、汽车站,这些关键词一样,再怎么传,也不影响他制服悍匪家喻户晓。报纸上还有过一张照片,是缴获的包。至于他怎么来的要干什么,干了没干,一句也没提。有的说有通缉令,有的说没有,我不记得当年到底看见过没有。

肯定是真事儿,不过很长时间,都难把跟我喝酒的老陆联系起来。最开始拘谨一定程度上也来源于此,他应该明白,只是给我倒酒,干杯,吃菜,问味道如何,问父母咋样。作为他以后的女婿——正常的话——我不得不暗自思量,想知道是哪点能让陆美英跟我,可也不好问。那种自认的普通并不是自卑,是对此际遇的疑惑,好奇心。

显然,说心里话,那个陪我喝酒的人,就强得多,我觉得谁看应该都是。那身板儿,还有稳当劲儿,就是那谦卑硬生生的,不搭。

渐渐,陆美英每周都来我家,后来想啥时来就来,我妈让我给她一把钥匙。那阶段我顶多一个月去一次她家,后来必须频繁了,也不过半月一次。怕他们张罗,包括对他们三口以外的那警察持续的拘谨。那不是讨厌,他的中规中矩过分谦恭,看得出来,是对老陆的尊重,甚至,怎么说,虔敬。他们安之若素,我就不好理解了。

他几乎每次吃饭都在,老陆说什么他就陪着说什么,对我是很仪式感的客气——敬酒,自罚,陪饮,是他张嘴一个姐夫的,陆美英马上捅咕他:叫张师,或者叫哥。

而他不是陆美英的兄弟。这就要说我是就是这样的品性——人家不说,我就不问,连陆美英都不问。她每次吃一会儿就回屋了,开着门儿,一会儿出来给我倒杯水,一会儿进厨房掂对点儿水果。他们家不劝人喝酒,也不拦着,反正我在的时候,差不多最后都是她妈,或者陆美英喜笑颜开的出去再给买酒,从来没人觉得应该少喝。不过我要是主动不喝了,桌子拾掇的当间儿,茶立马就会热腾腾端上来,老陆和那人好像也就不喝了。又是一番不知所措,慢慢习惯吧。

这人每次来都带东西,礼节周到,老陆就不置一词,笑纳。我丈母娘——以后肯定是——倒多少有些不自在,挂相就几秒,许是当着我的面吧。席面当前,生的做熟,熟的摆好,该归置的归置。记得他第一次,第一句说的是:您好,我姓郑,敬您。说着三钱酒就下去了,噎人,但撑场面。那身板,文武水火的,不好判断。不过那个“您”,此地人绝没这个音。

人家是刑警,更没打问的必要了。不过,喝开了,谁在酒跟前都是红头胀脸的人,觉不出啥来了。

说来奇怪,哪怕持续这样的陌生,每次还能喝得很愉快,确切说,是他们恰当支应了场面,而且不会做作。窍门儿在哪儿我是总结不了。几乎每次都喝得老陆拍我的肩膀:对着呢,能喝就喝,不要跟那些怂一样成天假假儿地……这里的那些是个泛指,包括他看不上的所有人,语意上还是客气的。

这时陆美英她妈会拿双筷子给碗里布菜:海蜇你吃着可得行?醋够不够?陆美英也许捧着一碗面,那时还不算认识而已经吃了很多顿饭的小郑会问她:姐,该换煤气了吧。

我说我爸,不听么,有啥办法,五块钱给扛上来,舍不得,吝。

他们的对话一般就是这样的。也许喝多了话多,我表示这些事以后我来,我岳母不答应:你还有你的事。陆美英不会因此要求我做些什么,从没有疑问或责怪。能感觉到,她对自己的父亲,是没有余地的遵从,那是我不熟悉——或者理解——的某种相处方式。

羡慕,亲近,眷恋,宴飨,温厚……慢慢习惯了,除了为什么看上我这件事张不开嘴,后来,连这个也不想知道了。当下就好。一年多的来往,也该讨论结婚了,陆美英却被派去BJ学习一年。不觉得影响啥,但我不知道是,在首都,她有了更大的想法——留在那里,而且要把我也“弄”去。那个阶段,我被动的更频繁到老陆家吃饭,他们对女儿的想法很支持,问我想去BJ不,说首都好得多,小郑附和着,举起酒杯:哥,肯定能行。

与坚贞无关,去不去BJ是一回事,我觉得我们还是会结婚,但一直没有跟父母说起。姻缘,有些不可知的感受,定数是有些迷信的。注定的事情你多少能感应到,有的事上就顺其自然。她在BJ怎么样,浮在我心上。还从未这么记挂一个人,不怀疑她已经是远在天边的亲人。

想起来,那时或许近在咫尺的姐姐,如今不是远在天边么,多少年。

就差一点儿,她就能弄成。招聘不行,那会儿谁认这个啊,一定得是调动,才会有户口,我也就能随迁。可就差了那么一点儿,她被别人顶替了还是命该如此,都不要紧了。电话里的轻描淡写,更锥心。

每次回来我都会去车站接,大包小包先去我家。这回,不会再去BJ了。我在站台上有些迟疑,准备了很多话希望能给她些安慰,上去先抱住她。一年前,也是在这里送她第一次去首都,也是这样爽利滋润,刚刚入秋。

中国真大,BJ,上海,格尔木,不会因为日历而一起入秋。有些事,就是因了医院转圜不得,得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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