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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第2页)

“这次的三首选曲,我们选择了风格相差较多的三首歌曲,其中有一首我相信你们中的很多人都会喜欢。”

“第一首,《hell》原唱是一位我非常喜欢的歌手,邓紫棋。”

“这首歌最大挑战在于它的情绪非常饱满,很考验选手的唱功和共情能力。而且这首歌的转音非常highlight,是非常有特色的一首歌曲。”

“第二首,《!》。”

“这首歌是我非常喜欢的歌手泰勒斯威夫特的冠军单曲之一。”

“欢快的旋律能让每一个听这首歌的人都感受到欢乐,同时歌词也在向大家传达‘beyourself’的人生态度。我觉得是所有正处于迷茫和忧郁中的少年都应该听的一首歌。”

“第三首,这首歌是我和宋宣霖老师讨论了很久才决定定下来的一首歌曲。”

“是一首乐队歌。”

这里,司瑾卖了一个关子,问他们:“你们有没有喜欢的乐队?”

练习生们窃窃私语,末了,他们之间有人小声说:“thebeatles?”

司瑾一下子就捕捉到了这个声音,她看过去,对说出这个名字的练习生比了个赞,“有眼光。”

“een”

司瑾一直点头,惊喜道:“皇后乐队,我也很喜欢。这次的公演你们可以致敬一下皇后乐队。”

“gunsn’roses音乐与现实的沟壑,埋葬了玫瑰的芬芳。”【注释1】

司瑾抬手鼓了鼓掌,说得好:“枪炮与玫瑰乐队,一个非常有态度的乐队。”

“hai乐队!!”有一名练习生大声喊道。

司瑾听到这个名字后笑着看了过去,“你是不是知道我喜欢这个乐队?”

“hai是一个女孩子组成的乐队,也是我这几年非常喜欢的乐队,之前在国外的时候还有幸去看了一场她们的演唱会。”

她重新回到台本,“以上大家说的这些乐队都是在圈内非常知名的前辈,但我们今天的选曲都不是来自这些乐队。”

她郑重地公布第三首选曲,“我们vocaltea的第三首选曲就是——《yngknowwhatyouddark》,演唱者是falloutboy。”

第三轮公演顺利开始,司瑾在三公地教学时间里体验了一把组建乐队的快乐。

她在舞台上弹钢琴弹吉他比较到,但是很少人知道她其实最喜欢打架子鼓。

这次给乐队组教学的时候她打了个尽兴,于是晚上回家的时候她把原本定好的主题曲加了一段打架子鼓的间奏。

一直偷偷关注她教学的闻绪好像看出来这一点,心里在默默策划着什么。

作者有话说:

【注释1】“音乐与现实的沟壑,埋葬了玫瑰的芬芳。”是当时gunsn’roses上“世界排名前十乐队”榜单的上榜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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