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靠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说道:“快餐音乐有悖我的初心,写起来也没意思。”
罗绮抬手给她竖了个大拇指,“你这一看就是没有被资本裹挟的娱乐圈小白花。”
她自嘲道:“我就坚持不了初心,我现在已经完全沦为资本家的奴隶了。”
“曾经看不起脑残偶像剧的我,现在也在拍“失手把咖啡倒在总裁裤子上的傻白甜女主”了。”
司瑾调侃着笑问她:“你去拍偶像剧难道不是因为男主角是你男神吗?”
罗绮摆摆手,否认道:“要不是他们给的多,我才不去呢。”
继而,她安慰司瑾:“不过kiya,做音乐还是要开心为主,别太大压力了,说不定你明天一觉醒来就有灵感了。”
司瑾勾唇笑了笑,“知道,我会好好调节自己的。”
她弯腰放下高脚杯,低头问罗绮:“出去玩吗,rosy?”
“现在出去?这么晚了准备去哪儿?”罗绮疑惑地看着她,又看了看窗外的大雪。
司瑾走进卧室拿了一件毛呢大衣出来,“去酒吧找找灵感”。
“行。”罗绮拿起包包麻溜起身。
她觉得司瑾不是去找灵感,而是借酒消愁。
ivy酒吧门口多了两棵圣诞树,上面的牛铃在冬风里叮铃当啷作响,司瑾从口袋里拿出录音笔——
暴雪时分,她站在圣诞树下采样风雪里牛铃的声音。
罗绮:“……”
等她关掉录音笔,罗绮在一旁冻得跺脚,她把半张脸都藏在围巾里,不由得感叹道:“kiya,你绝对是音乐圈的新一代劳模。”
“出来玩都随身携带录音笔。”
司瑾边往酒吧里面走边放开录音笔听了一小段,轻声道:“习惯了。”
她从小就对身边的声音感到好奇。
十四岁开始写歌,十五岁学习编曲的时候她就养成了随身携带录音笔的习惯。
以便采样自己喜欢的声音。
刚踏进酒吧,罗绮的身体就随着音乐开始扭动,她们挤过人群,走到吧台点了两杯加冰的whisky。
司瑾脱掉大衣坐在高脚椅上,微卷的金发散漫地遮住半只眼睛,酒红色的嘴唇触碰着酒杯的边缘。
她清冷的蓝眼睛往一旁淡淡地扫了一眼。
眼神里的淡漠孤凉劝退了想要上来搭讪的男人。
罗绮抱着酒杯眨眨眼,“宝贝儿,你说你平时挺有趣的啊,怎么一出门就高冷的生人勿近呢?”
司瑾放下酒杯,里面的液体消失了大半,她用指肚摩挲着杯壁上的纹路,清冷地开口:“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一些无意义的社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