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摄政王把收入囊中的三十万咸洲赈灾款,吐出来,完成任务,奖励5000积分。]
覃可一下瘫倒在床,脑袋一偏,原本漂亮的小鹿眼,正生无可恋地望着窗外漆黑的夜。
“狗系统,那可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摄政王,在他嘴里抠肉,这个任务太难了,你还不如一刀结果了孤。”
“你跟孤说实话,摄政王是不是早就和耶律鑫勾结了?这是不是书里的暗线?”
[是暗线不假,但宿主放心,摄政王已经错过了收腹耶律鑫的最佳时机。]
“什么意思?”覃可疑惑,猛地从榻上坐起来。
“皇上,摄政王觐见。”门外传来达公公的声音。
覃可立即吹灭蜡烛,和衣躺下,故意扯开嗓子喊:“很晚了,孤已睡下,不见。”
哐当——
木门被人大力推开,一个高大的身影走了进来。
只听得刷刷几声响,屋内蜡烛全燃,顿时亮堂起来。
望着那抹俊朗的白色身影,覃可心中升起点点惧意。
这男人叫坤衍。
作者笔下:坤衍是极度国最好看的男人。
一双狭长的凤眸,深邃迷人。
一身白衣干净纯粹。
实则他工于心计,善于谋划,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
说来书里的剧情也是神奇,你以为这人生来就是王爷吗?
不是。
他身体里没有一滴皇族血液,起初只是先皇晚年时请的说书先生。
后来先皇病了大半年,便封了他为宗正王,还把朝政交由他打理。
让他摇身一变,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摄政王,权势滔天不说,还私下在自建军队。
这家伙虽长了张万千少女梦中情人的脸,但杀起人来一点不含糊。
覃可始终记得,刚回宫那日,这人就当着她的面,砍杀了从小照顾原主饮食起居的李嬷嬷,以及她那个姘头。
理由是李嬷嬷拿着朝廷给的银子不干实事,好好的一个小皇子养得面黄肌瘦不说,还严重营养不良,个子矮小。
鲜血溅了一地,李嬷嬷的脑袋滚到覃可脚边,惊得她连退好几步。
身体抖如筛糠,几乎站不稳。
坤衍手上那砍人的剑一挥,吓得覃可立即跪到地上,大气不敢喘一下。
“哐当”一声,坤衍丢了长剑,掏出怀里的白色丝巾,轻轻擦掉溅到手上的血迹,而后厌恶般地扔到尸体上。
他走到覃可身边,伸手抚起她,笑得人畜无害。
“小殿下别怕,以后臣会好好照顾你。你刚回宫,还有诸多要学之处,政务还是由臣代管,如何?”
看着地上那还在淌血的剑尖,覃可只好点头应声。
她要是反对,保不准下一秒脑袋就要落地了。
俗话说识时务为俊杰,保命要紧。
也是那时,她才第一次见识到书里大魔头的厉害。
果然是笑里藏刀,杀人不眨眼。
书里写他变态又疯魔,悄悄囚禁原主半年之久,每次打完原主一巴掌又给一颗糖吃,把原主折磨得差点精神崩溃。
“皇上睡觉不宽衣?连鞋子都不脱?”坤衍低沉的嗓音拉回谭可的思绪。
覃可立即坐直身体,双腿垂在床沿,打起十二分精神,进入作战状态,语气尽量平缓道:
“孤腿受伤了,不方便,索性不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