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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和太爱的人结婚(第1页)

曾经一个好朋友,典型的传媒女孩子,喜欢一切有意思的事物。因为英语很好,所以考研高分,读了一年研究生,却退学了,理由是无聊;去了外交部当翻译,当了两个月跟领导吵架辞职了,理由是领导太官腔了;她去过很多地方,认识很多人,也读过很多书。她总说,好女孩上厅堂,坏女孩走四方。在我眼中,她无疑是那个坏女孩,坏得不行的女孩。

这样的性格,她无疑谈了很多次恋爱,每次都是刻骨铭心。她爱过的,摇滚歌手、主持人、演员、街头混混……甚至是一个罪犯。每次我跟她聊天,听着她的故事,满脑子都是鲜活的画面等待着我拍成电影;她身上发生的很多爱情故事,一些成为了我笔下的故事,一些成为了我拍的电影片段。

我经常感叹,这种女孩子,谁会和她过一辈子?或者,她将会要谁陪她一辈子?有一天,我和她聊天,她告诉我,明年,她要结婚了……

我问:“又是哪个摇滚歌手?”

她说:“一个比我大五岁的老师。”

我愣在了那里,久久不能回话。

许久后,我说:“为什么?”

她说:“作死了这么多年,才知道这次是真爱。”

我说:“是因为这次更爱吗?”

她说:“不,是因为,这次两个人最舒服。对了,不要跟最爱的人结婚,太虐心了。”

那一刻,我惊讶了。

我想起了小时候读《再别康桥》,特别好奇,林徽因为什么没有跟大才子、大情圣徐志摩在一起,而是选择了踏实的清华大学建筑系教授梁思成,根正苗红的梁启超之子。当时困扰我的是,既然相爱,为什么不结婚过一辈子。

后来,我明白,如果我是林徽因,可能也会选择梁思成。因为她太爱徐志摩了,因为爱得太深,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如果两个人结婚天天在一起,就是一种虐心。那些激情过后的平淡,或许会真正地打败两个人,因为太爱,所以不会趋于平淡,会不停地找出一堆事儿,互相爱着、虐待着。

后来,从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婚姻就能看出来,因为太爱,他将就着陆小曼所有的缺点,无论她是对是错,他就是那么努力地爱。为了她能吸大麻、参加社交活动、买好看的衣服,徐志摩不停地兼职赚钱,劳累到身体出问题,最后一次在去往讲座地点的路途中,意外死于空难。谁又能说,这和那种海誓山盟的爱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

这世界上有多少情侣,热恋期过后,自己找出各种事情,继续延续这种高温的恋爱,却不知道,这样持久高温的恋爱,一不小心会烫伤对方。我曾经见过一个女孩子为了证明男生还爱他,让他去为自己打架,最后引发出悲剧。

婚姻这东西,跟谈恋爱不一样。读三毛的作品时,会觉得,爱情是这个世界最美的东西,但是,那些爱情都会在结婚后变成最舒适的亲情。我能够想象,如果两个人在结婚后还是会为了找一个话题,吃饭的时候不停地说话,那样的感情,想必不会舒服。而你的另一半,一定要和你舒适地在一起,就像左手牵右手一样,舒服就好,而不用像恋爱时,一碰对方的手,就分泌出各种荷尔蒙。那样的爱情,恋爱中需要,但婚姻中可能就多余了。

所以,这次我坚定了一个观点:结婚就是结婚,不是恋爱,恋爱可以跟自己最爱的人,但是结婚,记得,找让自己最舒服的那一个。有人可能会辩驳我,说毛主席说了,谈恋爱就是为了结婚,不是最爱,我结什么婚。

有时候我会思考,如果一个人跟你刚谈恋爱就说要跟你结婚,是不是这种人只会被分为三类:1。乳臭未干的小孩,跟谁都想结婚;2。感情骗子,给你个承诺,不兑现;3。老江湖,玩累了,想赶紧找个人安定下来。可是,哪个,才是你想要的呢?

恋爱和结婚,不是一个事情。我记得《中国合伙人》里面的佟大为,在风流倜傥后,最后选择的,竟然是一个长相非常一般的女性。当被问到为什么,他说,因为她烧饭好吃。所以,我明白,其实走到最后的两个人,不一定是最爱,但一定是最舒服的两个人。

如果你还没结婚,还在恋爱,并且爱的是你最爱的人,看到这篇文字,别着急,别绝望,努力用最舒服的方式和最爱的人相处。如果你们还是爱得死去活来,在趋于平淡后不甘心地互相虐待着最后没走到一起,没关系,因为至少在最年轻的时候,付出过全部的爱情,不后悔就好。而那份没有结局的爱情,或许,更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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