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耳朵和尾巴变出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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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养过猫的人会对这种猎食动物掉以轻心。
大猫通常有漂亮的脑袋和圆润的口套,有蓬松的绒毛和勾人的尾巴。它们歪着头躲在墙壁转角后看人的模样像是会思考的小朋友。
宁枝出于对猫的信任,贸然闯进了它的领地。
卷宗被胡乱地扫到地上。
她右手拾起一根毛笔挽了一个漂亮的剑花挑起他的下巴,打量着他头顶一抖一抖的耳朵,眼神里有挑剔。
容卿依旧沉着、乖巧。
用礼貌的声音一次次在开始前询问她的准许:“可以吗?”
有人说猫喜爱慢条斯理地玩弄猎物的神经。
对,也不对。
带着轻慢和傲气戏耍的猎物最后都变成了一顿裹腹之餐;可那些珍重的、仔细的、小心用利爪反复试探触碰的猎物是猫的宝藏。它们更在乎“捉弄”的过程,而并非是吞吃入腹的结果。在这期间,猎物一丝一毫的情绪变化都是猎手的养分。
美人的眼神已经迷蒙,她不耐烦地伸手,粗暴捏住他的下颌,笔杆轻轻拍了拍男人的脸。对于化神期和一只有着黑骨豹血统的强者来说,这是一种轻蔑的挑衅。可是容卿还是克制地又问了一次:
“宁枝,你知道我是谁吗?”
美人微微勾起唇角,呵气如兰埋在他的肩侧,打量着他逐渐通红的脖颈和耳垂,轻轻说:“容卿,你再多说一句我就从他们中间随便找一个把你换掉。”
男人金色的眸子微微缩紧。
他的手按住了她的胯骨,让她不能再随意乱动。
人总是故意喵喵叫着引起猫的注意,然后气愤于这种矜贵的生物对他们不理不睬。就像是对待故意捣蛋的小孩子,人们会威胁:不要你了,买一只新的猫来替代你。
容卿的品种刚好不喜欢争宠。
他只会把新猫的脖子咬断,然后用它可爱的头颅来点缀主人的床头柜。
但不得不说,宁枝的威胁奏效了。
大猫的尾巴将她圈了起来,雪粉色的膝盖被人微微抬起抵在宽阔的胸膛前,这是一种无声的占有。在这个不近不远的位置,被当成宠物般肆意对待的生灵终于有了猎食者的优势,可以将猎物的模样尽收眼底。
她美的像一捧仙雾。
又像是紫荆树下千年梅子酒,烈性的酒碾过梅子,沁出甜腻的水。
乌发蓬乱,玉指染薄粉。
因为失去了大部分支点,只能无助地抓挠。因为可怜而更激起观者那些特殊的情绪。
猫骨子里是天真又残忍的。
只是造物主完美的偏爱让它们将那颗恶劣的心脏藏在华贵的皮囊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