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板上,人头攒动,将船头围绕了个密不透风。女子们窃窃私语,显得比平时躁动。
姜沉鱼走过去,众人看见是她,纷纷侧身让路,而人群分离之后,第一眼看见的,是一件红衣。
红衣本已火般浓艳,被水浸透,红得越发灼眼,彤云般铺泻在修长的躯体上,与黑发缠绕,带出十二分的妖娆,衬得坐在船头的男子,有着难以言述的风姿。
他极瘦,露在袖外的手骨节白得几近透明,手与腿都比一般人要长,拿着酒坛仰头狂饮时,就多了几许别人所模仿不来的大气与不羁。明明浑身湿透,却半点狼狈的样子都没有。
他将酒全部喝完后,用袖子擦了擦嘴巴,这才转过头来,对着众人摇了摇酒坛,眨眼道:“廿年陈酿,果然好酒。”
江晚衣立在一旁,闻言招手命人再度送上酒来,取了两只大碗,亲自斟满,递给红衣男子一只,自己也拿一只,坐到他对面的甲板上道:“一人独饮无趣,不如两人对饮?”
红衣男子眼波儿往斜上方一瞟,当他做这个动作时,表情就显得说不出的撩人,看得周遭一帮女孩儿们脸红心跳,而他凝望着桅杆上的潘方,笑道:“这位仁兄看上去也是同道中人,不一起么?”
潘方低下头,默默地看了他一会儿,就在众人以为他不会有所回应时,他突然一个纵身,轻轻落地,盘膝在二人身旁坐下。
姜沉鱼目光微动,走出队列,自侍女处拿了碗,放到潘方面前,将酒斟满。然后对怀瑾点了下头。怀瑾会意,立刻进内舱取了古琴出来。
姜沉鱼跪坐于地,把琴放在膝上,指尖划过,金声玉振。
乐声一起,红衣男子顿时面露喜色,举了举碗,江晚衣跟着举碗。潘方虽然仍没什么表情,但喝得比他们都快,一仰脖子,就是一口而尽。
怀瑾上前斟酒。
周遭众人看得目瞪口呆——什么都没问,都还不清楚对方的身份来历,怎么就开始拼酒了?
盘膝坐地的三人,则如故友般你敬我一碗我敬你一碗,不多时,旁边的空地上,就堆满了酒坛。
姜沉鱼十指如飞,越弹越快,三人也跟着越喝越快,最后,她一个散挑七,琴弦突断,音符戛然而止,而江晚衣手中的酒碗也同时“砰”的一声,碎成了碎片,里面的残酒飞溅出来,弄污大片衣衫。
他“啊”了一声,啧啧叹道:“啊呀呀,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一件衣裳呢。”
红衣男子扬唇笑道:“我赔你一件就是。”
江晚衣立刻起身,恭恭敬敬地行了个大礼:“如此,晚衣便先谢过宜王了。”
什么?宜王?
周遭顿时起了一片抽气声。
这个看上去闪亮耀眼华丽无边的男子,竟然就是宜国的国君赫奕么?
难怪燕王彰华曾云:“四国之内,荇枢如千年古树,苍姿英阔;铭弓乃寒漠孤鹰,孤芳自赏;唯有赫奕,镐镐铄铄,赫奕章灼,若日明之丽天,可与吾相较也。”
燕王说这句话时,乃是五年之前,璧国的国君还是先帝荇枢。荇枢闻言一笑,加了一句:“赫奕的确像太阳。而他最像的地方就是——只要阳光照的到的地方,都有他宜国的生意。”
富饶丰裕的宜国上至君王下至走卒,全都热衷商业。宜国的商旅遍足四国,宜国的买卖通达各处,宜国国都鹤城,本国居民不过七千,外来人口却有三万。宜国,无所广,无所强,却以其精,得与三国分衡天下。
而此刻,这个头发和衣服都还在滴答滴答淌着水的人,真的就是赫奕?
众人站在一旁围看,什么样表情的都有。
而当事人则无比坦然地面对种种猜度震惊狐疑的目光,拍拍自己的衣袍道:“可惜啊可惜,我现在身无分文,钱两财物全都在刚才的船里被沉了……”
江晚衣笑道:“宜王富甲四海,区区一艘沉船算得了什么?”
“说到这个,我忽然想起一事……”赫奕说着,从鞋中取出一个豆腐干大小的金算盘,用比一般人都要瘦长的手指飞快地拨了几下,然后抬头道,“四千六百二十六两。谢谢。”
江晚衣一愕:“啊?”
“三十匹织绣坊的上等云缎,六十盒浓芳斋一品胭脂,七十箱红书楼的雪纸,九十篓甲级桐花油,还有其他零碎物件等加起来一共是五千七百八十二两白银,看在你我一见如故且你又请我喝酒的分上,我就给你打个八折,吃点亏,只收你四千六百二十六两好了。”赫奕将金算盘举到他面前。
江晚衣诧异道:“可是我并没有买这些东西啊。”
“你是没买。”
“那为何问我要钱?”
赫奕指了指海面:“因为你的船突然转弯,撞到了我的船尾,因此害我的船一头撞上暗礁,所有物品全部沉入大海,这笔账我不能问龙王去要,就只好问你要了。”
江晚衣被弄得啼笑皆非,叹道:“真不愧是百商之首的宜王啊……也罢,你既要了,我不给岂非太失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