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珊珊不想在这个场合跟她纠缠,这是她和白君越的好日子,可不想被这些无关紧要的人给破坏了。
婚姻进行曲开始响起来的时候,程珊珊的手搭在王大爷的胳膊上,一步一步朝前走去。
白君越则是站在前方,紧张的手都在颤抖,额角有微汗。
眼看着心爱的人一步一步朝自己走过来,他差点控制不住自己要直奔过去。
王大爷每一步都走的十分稳健,踩着音乐的节奏一步又一步,踩的非常准。
平时跳广场舞积累了很好的乐感,节奏把握的很好。
为了今天能扮演好这个角色,他已经私下里练习了很多回,每次都是同样的架势,同样的步伐,同样的音乐。
他数过,从这头到那头一共四十八步,每步要踏过四十厘米左右,走到台前刚刚好。
明明已经走过很多回,可偏偏今天感觉头有些晕乎乎的。
他晕乎乎地把程珊珊的手放在白君越的手里,晕乎乎地坐下观礼,眼睛不知道怎么了,竟然有些湿润。
他想老伴了。
当年他们都还很年轻,比眼前的新娘新郎年龄还小。
他结婚的时候十六岁,憨憨的啥都不懂,只知道自己要娶媳妇儿了。
晚上就有人给他暖被窝了,以后就有人给他做饭、给他做衣服、做鞋子,还要跟他生娃娃。
那天,他穿着一件灰扑扑的新袄子,脚上穿的是崭新崭新的灯芯绒千层底。
他牵着一头戴着大红花的小毛驴,自家的叔叔伯伯们挑着斗,斗上都贴着大红的喜字剪纸。
斗里放着他娶媳妇儿的礼物,有糖有酒烟有肉。
那是他们家置办的四色礼。
他媳妇儿穿着对襟红袄,脖子上围着一条红色的围巾。
她脚上穿着红色带黑花的灯芯绒棉鞋,扎着两条麻花辫,头发又黑又粗又长。
她的头发很好很多,多到晚上盘一盘可以当枕头。
他最喜欢把玩她的麻花辫,同样也喜欢她的手指头插入自己的头发中。
整个镇子上,他媳妇儿的头发最好。
夏天的时候,她会光脚站在小溪里洗头,头发被水冲得像水草一样,看着他的心也跟着一起荡漾。
她媳妇儿是坐着小毛驴回来的,娘家陪嫁了几床被子,都是红的绿的,不是鸳鸯交颈就是龙凤呈祥,要么就是花开并蒂。
王大爷陷入自己的回忆中。
从前老伴活着的时候,他们也不是没有吵过架,不是没生过气,甚至两个人还动过手。
他记得自己的脑袋被媳妇儿给砸出来一个大包,那一次是因为他跟刘寡妇在山里鬼混被她给撞见了。
向来像个软包子的她,那一次居然发飙了,不仅打了他跟刘寡妇,还一气之下回了娘家。
那一次他慌了。
他知道自己做错了事,对不起她,他心虚的很。
可偏偏他老娘在后面煽风点火,说她回娘家就回娘家,坚决不让他去接,绝对不能把她惯出这个毛病来,要不然以后每一次生气了她都会往娘家跑。
反正她肚子里已经有了他们王家的种,她早晚还得乖乖的回来。
他嘴上答应的好好的,到了晚上就偷偷跑到岳父家门口跪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