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才亭”变成投币游乐场,一说是因“慕才”与“摸财”谐音所致,以我之所见,“慕才”本已荒唐,误读再加误读,负负得正,“摸财”反而具有某种有益的消解作用。当然,“慕才亭”亭柱镌刻的那幅著名楹联“湖山此地曾埋玉,花月其人可铸金”,在误导作用上亦有贡献。
同样是“狎墓”,动手显然要比动口来得更直接,更实惠,更有建设性。对惨遭“摸财咸猪手”的杭州“小苏小小”来说,不幸中的大幸,是“苏小小解构历史”上所夺取的最为直接的一次庶民的胜利,乃发生在嘉兴贤娼弄的“大苏小小”墓。据陆明《 嘉兴记忆 》之《 夕阳贤娼弄 》:“1970年秋末,造反派挖苏小小墓,大约本想挖到金银财宝或鞭尸以泄其对封建‘流毒’之恨吧。不料,掘土三尺一无所得。挖坟最起劲的矮胡子随口骂了一声:‘戳那!’”
远之则怨,近之则不逊。“戳那”为吴语区( 包括浙江和上海 )至今通用的粗口,相当于“操你的( 娘、姐、妹及一切异性血亲……N )”,今之手机短信及杭州话或上海话RAP歌词中,又做“册那”或“策那”。不管苏小小是晋朝人还是南齐人,嘉兴人还是杭州人,苏才女若是地下有知,隔土有耳,理论上,在历朝历代文言或白话的一切诗词题咏当中,此二字“愤语”,想必是她听得最明白、最真切的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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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主义的早餐
某年夏天,我在杭州一家电视台举办的新娘选美比赛做评委,其中有一个环节是考新娘的厨艺,并假设了这样一个情境:新婚初日,新娘为新郎做一顿早餐。
我相信,这必定会招来一向都坚决反对搞任何形式的选美活动的女权主义者群起做河东狮吼:“凭什么一定要女的起来做早餐?!”e on,既然是选美,而且是新娘选美,在一般的情况下,被选者当然都是女的。既然这个环节评的是厨艺,若非要新郎来做,新娘所能表演的,大概就是如何吃掉这一份早餐的技艺了。不过,女权分子也不必急着生气,因为当时就有一位佳丽已经用她现场制作的一份早餐,赏了全体男性沙猪们一记响亮的耳光—— 饼干一包,两杯袋泡茶。她还喜滋滋地望着我轻启樱唇:“尝尝嘛,很好吃的噢。”
如此后工业化的早餐,就是换了男的做给女的吃,相信女的一样也不会高兴,还有可能对从这一个早上开始的婚姻生活感到万般沮丧,甚至开始怀疑人生。
我绝不是说一顿饼干加袋泡茶的早餐就能让人受多大的委屈,我的意思是,既然是结婚,既然已组成家庭,就很难不考虑一下厨房。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饼干和袋泡茶在刮了男性沙猪一记响亮的耳光的同时,也狠狠地踹了厨房一脚。
对于厨房,男女有各自的心理障碍。男人的问题在于:中国男性的精神导师先是强调“食不厌精”,接着又下达了“君子远庖厨”的最高指示。当然,我完全不同意有些人把“远庖厨”斥为伪善,鉴于人性的局限,虽然至善难得,我们也不得不把“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设定为人性能及的较高境界。但是更实际的问题是,为了吃喝,为了快乐,总得有人在庖厨里工作。对于这些人,做君子的难道就不存恻隐之心了吗?
没问题。精神导师早就预计到会有这个Bug,并且提出了一个明快的解决方案,也是五个字:君子远小人。当远离了庖厨同时也远离了小人的君子在餐桌前等着上菜,在厨房里工作的自然就剩下了妇女。
没有一个人天生就适合在厨房里工作。男人从小就玩枪玩炮,女人自幼就玩煮饭玩过家家,基本上是由后天的生产关系和意识形态所决定的。当然一个只会在厨房里忙碌的女人并不能让男性完全满意。“在厨房像贤妻良母,在客厅像贵妇,在床上像荡妇”,这就是夫权对于女性提出的无理要求。不过女权主义的反抗攻略其实亦因此更容易操作,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只要把程序稍加改动,将“贵妇”和“荡妇”被要求所处的位置进行对调,就足以令男人们仰天长啸了。
娜拉走出了100年之后,把妇女从厨房的牢笼中解放出来仍然是女权运动的中心议题之一。然而,就性别权力而言,厨房却是一个需要谨慎处理的特殊环境。在男权社会的生产关系里,妇女被困厨房,但厨房又是一个制造再生产的车间,换句话说,谁把谁困在厨房是一种权力,谁在厨房里控制着再生产,谁就控制着那个把自己困在厨房的人毕生的幸福,这又是另一种非常现实的反制权。其实男人在性别权力上所设下的大部分陷阱,最后鲜有不把自己也陷进去的。
世界上既拥护妇女走出厨房又赞同饮食男女的,只有餐厅的老板,我们却只能择一而从。夫权可抗,女权可争,惟独不能反抗的是自己的胃,与胃奋斗,其饿无穷。
梦露主义
美国是一个以梦想立国,并且动不动就爱拿梦说事的国家。这一点,至少在我们中国人看来的确如此。
自从马丁·路德·金在1963年发表了那篇题为《 我有一个梦想 》的著名演讲以来,美国的“梦况”就更形复杂起来,因为金在演讲中分明是这样说的:“我有一个梦,这个梦深深地植根于美国梦之中。”这种“一梦根植于另一梦”的梦中梦,在吾人看来,便已经有些庄周梦蝶的意思了。至于台湾人后来把Cosmopolitan译成“柯梦波丹”,更是大大地占了南柯太守的便宜,尽管“波丹”是个什么波什么丹,诱发的联想一直比较混乱。
“美国梦”的说法向来深入人心。横光利一说:“梦要做得不像是梦,那才是好梦。”不像是梦的梦,按我的理解,就是再美的梦也得落到实处。所以我相信除了马丁·路德·金之外,最具代表性的“美国梦”,就是玛丽莲·梦露。她是一个做得不像梦的梦,一个真正的美梦。
我出生的那一年,这个至死都可能并不知道她的中文名字叫做梦露的美丽女人于加州寓所的床上因服食大量安眠药而在睡梦中死去。死去,睡去,但在睡眠中可能有梦,这就是个阻碍,但是这个阻碍并不妨碍梦露依然真实地活在世界上以汉语为母语者的心中,这是因为将Marilyn Monroe写成玛丽莲·梦露的不是美国人而是我们中国人。
任何对好莱坞稍有认识者都不会没有听说过这位姓名皆以字母M起的著名MM,同样,对美国历史略知一二者也应该大概地了解“门罗主义”这个政治术语的来源。门罗,詹姆士门罗( James Monroe,1817…1825 ),美国第五任总统,以倡导旗帜鲜明地反对欧洲国家干预美国和西半球事务为核心的“门罗主义”而著称,从19世纪末开始确立了美国在区域性外交政策上独享的领导地位,也可以这样说,“门罗主义”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美国梦”的守护者。这位与玛丽莲·梦露同姓的名人虽然贵为美国第五任总统,而且对中国人民的态度堪称友善 ( 纽约苏富比在前几年拍卖了一封门罗总统于179年前写给道光的致歉信,在这封私人信件里,门罗为了求道光归还一艘搁浅在中国沿岸的美国船只,并归还船上的金钱与鸦片,将道光称为“充满智慧、慈悲为怀”的皇帝 ),惜乎并不能唤起任何的绮念,所以我们也不得不坚持按照我们的审美原则办事,非但没给他留下任何沾上“梦”之“露”的机会,反而将其姓氏译成了“门可罗雀”的“门罗”,与他的政治主张倒是也有几分相似。
姓名学近来在民间再度成为显学,不过关于姓名的法律解释却实在不多。最近在报上读到的一则专业注解是:所谓姓名,就是人以文字的形式对其人格所作出的表达。看来译名也是一样,尽管姓氏一个字母都不差,尽管美国法医基因专家凯斯在前几年年初的时候宣称他在根据从梦露尸体上取出的细胞组织进行了DNA检验后发现梦露很可能是个男人并且很可能在出生时已接受过改变性器官的外科手术,但是你却绝对不可将“门罗主义”自作主张地读成“梦露主义”,这不仅是一个大是大非的常识问题,一个审美问题,也是一个人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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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表态
革命现代京剧《 沙家浜 》第九场“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