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她以为自己的衣服就要被扯下来的时候,突然一阵凉意爬上了她的左手无名指上。
陆朝朝一个激灵,一把推开了傅锦文,伸出左手放到自己眼前。
一颗像鸽子蛋那样的巨大钻戒映入眼帘,那一闪一闪的差点亮瞎她的眼。
怪不得今天捧了一大束假花过来,敢情是来正式求婚的。
陆朝朝看着手上的钻戒一阵无语,汗都快滴到了床上。
“傅锦文你要不要买这么大的钻戒,你是暴发户吗?你确定我戴着这个出门不会被人连手都剁了吗?”
傅锦文心头一惊,小心翼翼地问:“不好看吗?”
陆朝朝简直要被气笑了。
何止不好看,这个钻戒直径比她的手指还粗,简直就是完全不搭,毫无美感可言。
陆朝朝想到陈行津用来求婚的那个钻戒,再看看自己手上这个,她连饭都吃不下了。
一辈子不想吃鹌鹑蛋鸽子蛋各种蛋了。
这个直男癌晚期患者,真的救不回来了。
“傅锦文,钻戒不是越大越好看的。”
“哦,我在拍卖会上选了个最大最贵的。”
陆朝朝捂住他的嘴:“你打住,千万不要告诉我多少钱,我怕自己一口气提不上来,撒手人寰了。”
傅锦文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那怎么办。”
陆朝朝自我安慰道,算了,不要计较了,人总有缺点,至少他的心是好的。
“这个收着吧,等我出院了我们一起去买一对婚戒。”
见陆朝朝没生气也没拒绝,傅锦文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好。”
陆朝朝摘下钻戒还给傅锦文:“放回别墅主卧右边的床头柜里,那里是我放东西的地方。”
这话一说,傅锦文就知道陆朝朝是同意和他结婚住在一起了,他立马听话的点点头。
“我们什么时候去领证?老婆?嗯?”
“你这么急啊?”
“急。”
陆朝朝调皮地捏了捏他的脸:“等我出院了就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