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旸跟男神结婚了。
昨天。
作为郑栖的众多暗恋者之一,余旸谈不上痴心,甚至有过男朋友,只是每次谈恋爱像冬天喝凉水,一口灌下去,无疾而终。
男神恋爱他单身,男神单身他恋爱。
反正总是很不凑巧。
是毕业后的同学聚会让他再次注意到郑栖。
那天郑栖没喝多少酒,人却像醉了一样,心不在焉,饭吃到一半,他就借口出去抽根烟。
郑栖刚走,桌上就议论起来,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才几年光景,郑栖他爸就出了事,公司面临破产清算不说,他爸说不定还有牢狱之灾,真够呛。
余旸坐一旁喝果汁,没出声。
墙倒众人推,这些个嬉笑调侃的,哪一个没有巴结过郑栖。
他听不下,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的时候瞧见郑栖在酒店侧门口打电话。
人是蹲着的,一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夹烟,烟都快烧到烟屁股了,灰烬堆叠,也没见他轻轻掸一掸。
余旸只听见他呼吸沉重,良久才说了一句:“行,别再给我打电话了。”
他挂电话很快,踩了烟蒂便转身,没留意到廊道里还站着一个人。
余旸望着他,这才发现即使过了青春期,郑栖仍比他高不少,他干巴巴地说:“你好……”
昏暗中,郑栖好像在认真看他,目光里有思索之意,在他身上停顿了片刻,好半天才说:“你好,老同学。”
这道目光让余旸受宠若惊,四目相对,他准备扬起嘴角——还好没着急笑出来,因为郑栖的下一句是:“你减肥了?我记得你以前扔铅球很厉害。”
余旸片刻就僵了,暗自后悔:刚才怎么就没跟那些人一起推墙?
过了这么些年,郑栖本人还是一如既往的嘴欠。
真不怪那些老同学。
不,应该说他向来直言直语,不屑于讨好任何人,更有目中无人的资本。
年少家境殷实,人又聪明,功课难不到他,吊儿郎当学也能排进年级前三。
心情不好就逃课,他爱飙车,头盔一戴,整个赛道恐怕都要炸起来。
最致命的时刻,不是他凭着那张过目难忘的脸为所欲为,而是明明长相英气逼人,对着毫无兴趣的人,一脸宕机表情——说的就是那些迷恋者。
余旸知道郑栖最烦恋爱脑,一旦有人对他疯狂迷恋,他‘嗖’得一下连人带车冲出去,尾气轰天,能逃多快逃多快,迷恋者也因此悻悻而归。
这样比较下来,余旸算是最长情的那一个,间断性恋爱,但也止于看电影、偶尔牵手。
他心里总有一个最隐秘的角落,只有他自己知道。
这些年余旸不着痕迹地出现在郑栖身边,以其他人的名义给他送过饮料,看他比赛,复印过他写的作文,裁剪成细条状,夹在课本里当书签,只为那句:今天阳光不错。
暗恋本是一个人的史诗,翻到末页就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