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立,你姐是不是还没起啊?”
方文秀从厨房出来,手里拿着一个盆,对沈立道。
沈立和陆之羡在逗旺旺玩,旺旺是一只刚满月的小奶狗,才来他们家几天,就赢得了所有人的喜欢。
旺旺是一只通体乌黑的小狗,除了脖子下有一撮白毛,还有四只爪子是白色的,其他地方乌漆麻黑,胖嘟嘟的,走起路来全身都在抖动,一duang一duang的,可爱极了。
听到方文秀的话,沈立抬头看过去,回应道:“姐还没起嘞!”
闻言,方文秀放下东西,“我叫你姐去!”
陆之羡摸着旺旺身上的毛,手指挠了挠它脖子上的一团白毛,低声道:“旺旺要做一只乖小狗知道吗?不能做赖床狗!”
话里的意思不要太明显,沈立瞅了一眼大外甥,委婉提醒道:“让我姐听见,她可能会收拾你。”
闻言,陆之羡垂下了眼眸,嗤了一声,但到底智商在线,他又不傻,跑到她面前说。
方文秀上了楼,闺女的房间在三楼,爬楼有点费劲。
衣服穿得厚,爬上来,呼吸有点乱,喘了一会气,敲门喊:“幺妹儿!起床了噻!还去不去看杀猪的嘞,去晚了,人家杀了嘞!”
房间里,一张两米的大床上,上面盖着厚厚的被子,沈昭除了鼻子露在外面呼吸,整个人几乎都埋进了温暖的被子里。
听见了方文秀的声音,沈昭睡眼惺忪的睁开眼睛,应声道:“马上就起!”
“行,那你赶紧起,我给你煨了鸭蛋,我现在拿出来。”
方文秀下楼,准备去厨房,把煨在灶火里的鸭蛋拿出来,放凉一会儿,好等幺妹儿起来吃。
沈昭说着马上起,却在被窝里赖了一会儿,才艰难的伸出一只手,捞过一旁的衣服,钻在被窝里穿衣。
大山里的夏天很凉快,是一个避暑的圣地,但是到了冬天,气温要低了好几度,特别冷。
所以,每次起床对沈昭来说,都特别艰难,要做足心理准备,才能起床成功。
她不是没想过开空调,但是刚回来的那几天,晚上开了空调睡,被窝里还不如电热毯好使,而且第二天醒来,就喉咙痛。
所以,没有整夜开空调了,只睡之前开一会儿,睡觉的时候关掉。
反正她有电热毯和暖水袋,上床之前,把电热毯打开,等被窝变得暖烘烘的再钻进被窝,那叫一个舒服。
穿好秋衣秋裤,沈昭一咬牙,快速掀开被子,套上厚厚的棉服睡衣。
穿上老妈给她织的毛拖鞋,去刷牙洗脸。
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现在已经住进了新房子,新房子建的很气派,建了五层,整个三楼都是她的区域。
她妈和老汉住在二楼,沈立和陆之羡的房间也在二楼,二楼还有一个客厅,一个大阳台,三楼只有她一个人住,四楼和五楼也装修得很好,打算用来办民宿。
他们村现在的变化也很大,村里有了宽敞平坦的柏油路,还装了路灯。
村里现在不止是搞电商,还办了农家乐和农庄,有很多年轻人都回来了,搞得如火如荼。
平时,有不少城里人携家带口来他们村游玩,还有不少外地人专程过来这里度假,体验田园生活。
所以,村里有不少人家弄了专门的房间用来接待这些外地游客,方文秀和沈中顺也把四楼和五楼腾了出来,打算也办个民宿。
沈昭对此很支持,还给出了不少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