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手慢慢地合在一起。
罗峻熙蜷起手指,修长的手指穿过小麦肉肉的小手,穿过指缝,十指相扣,放在嘴边又爱怜般亲了亲这十指相扣的手。
心想:原来这就是妻,原来有妻子是这个滋味儿。
他一直以为,自己以前挺把小麦放在心上的。
刚才那一刻才知道,以前和现在相比,那绝对是不一样的滋味儿。
当两个人合在一起,一切就变了,简直是两种感受。
罗峻熙先将小麦的手慢慢放回被子里,这才蹑手蹑脚下地。
他上半身光着,下面匆匆套件里裤。
罗峻熙一手举着油灯,一手轻轻掀开被子,放轻动作将小麦身上的单子抽出来。
这布单子,说是布单,其实是他的新衣。
今日他娘特意给带来的,说是想让他这两日穿着新衣裳,抽空去趟县里感谢先生。
刚才匆忙间,他怕会脏掉褥子,回头还得拆洗褥子太麻烦,就将这新衣垫在小麦身下。
眼下,他很感谢自己能想到这一点。
罗峻熙展开那件皱巴巴的衣服,将它铺平铺好,用手摸着那上面的血迹。
没有花烛,没有合卺酒,什么都没有,就睡半截睡不着,一把拽过小麦就来。
罗峻熙又抬头看看岳父家的这间小屋,屋里也没粉刷。
黑乎乎的一间屋、一铺炕,一张四方小桌一个凳,炕边一个小破窗,就是他和小麦圆房的地方。
怎么想怎么都觉得挺亏欠的。
罗峻熙翻找出剪刀,伴着小麦均匀的沉睡声,动手将那一块带血迹的布料剪了下来。
光着膀子的小伙子,盘腿坐在炕上,一手剪刀一手新衣裳,他低头认真地剪着,剪的极为规整,犹如富贵人家才会用到的元帕。
然后将这块带有他和小麦初次结合痕迹的布,叠起来放进书箱,压在最下面。
又转身开门出去,蹑手蹑脚地端来一盆水,小心翼翼地用帕子给小麦擦洗。
忙完这一番,才重新躺下。
罗峻熙嫌弃自己那套被褥碍事,朝旁边踢踢,掀开小麦的被子钻了进去。
他想,往后只要在家就一个被窝。
再不用自己睡觉。
他终于有能搂的东西了。
他是独子,以前连个同铺炕上睡觉的兄弟都没有。
往后却不一样。
有了小麦,外面哪怕刮着冒烟大雪,冬天也一定很暖和。小麦的身子还肉呼呼的,能揉一揉、捏一捏、想怎么揉搓就怎么揉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