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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鱼宝(第1页)

“海黄从最开始的几百块到现在上千万,二十年间涨了400多倍!那时候南方有眼光老板投资海黄,不出十年,随便都是亿万富翁,那才是暴富。”

阿峰一脸羡慕道:“琼州原住民是黎族,祖祖辈辈都生活在大山,以前都是穷乡僻壤,生活很贫困。不过现在有机会去山里寻找海黄和沉香木料,外人根本进不了山,很容易迷路。只有本地人才能去寻宝,所以生活逐渐有了改善。”

“海黄分东西料,从东往西,质地越来越好。山里野生比平原种植好的多,海黄越在环境恶劣中生长,质量越高,密度越大。霸王岭——八所——白沙——俄贤岭,这是HN黄花梨寻宝路线。”

“早年国家没有列为珍惜物种,山民经常进山去砍树,拉回来做大梁和工具。海黄主要是中间的树心格有用,坚硬有香味,外边白皮很软,容易腐烂。山民先把树砍倒,然后放在山里几个月,白皮会被虫腐蚀,只剩下最精华的格,到时候他们再去搬回来就行。”

“我听说前几年佳士得拍卖过一张清代海黄大条案,2米长,1米宽,罕见独板大料,最后拍了上千万。估计那时候这种料还有,现在肯定是没有喽。”

凌雨馨点头道:“大条案是被港岛人买下,就是那个被称为黄花梨皇后的嘉木堂老板——伍嘉恩。这个女人不一般,早年经商赚了钱,全力投入黄花梨收藏,和王世襄关系很近,从他手里买了不少正宗明清家具,后来在港岛经营,名气很大,是黄花梨圈子里的顶级行家。”

“明代大料多,工艺精美,是家具巅峰时期。到清代黄花梨已经很稀有,就连皇帝都不舍得用,最后只能找进口紫檀替代。大量明清家具被运往国外,这几年又回流到国内,价格翻了几百倍。”

凌雨馨对拍卖圈如数家珍,自然对顶级藏家很熟悉,其实雅香居也收购黄花梨,也就是香材里的降真香。不过现在闻一鸣要求提高,需要百年老料才能合香,所以这次不准备进购新料,除非有百年老料才行。

阿峰知道雅香居眼光很高,年份不够的料肯定看不上,这批料他准备车成手串再出手,现在文玩很火,一串随便就是大几千,利润丰厚。

“婆娘饭好了没?”

阿峰大声呼喊,一路颠簸大家早就饥肠辘辘,贵客上门自然要好酒好菜招待。转身笑道:“我这婆娘其他不行,可手艺才算过得去,寨子里没有好吃的饭店,还不如咱们自己在家吃的舒服,大家稍安勿躁,一会让你们尝尝咱们苗寨当地的特色如何?”

大家点头同意,旅游就是边吃边玩,入乡随俗,没有那么多讲究,能吃到正宗美食就行。

“好香!”

厨房传来阵阵香气,浓郁之极,令大家食指大动,阿峰支开大桌子,笑道:“当地人最喜欢吃火锅,全家围在一起,又热闹又方便。今天早上已经选好新鲜鱼虾,几位都是贵客,海鲜已经吃腻,可咱们苗寨的做法还是值得尝尝!”

“来喽!”

阿峰老婆飞快的端来一大锅,热气腾腾,放在桌子正中间,慢慢打开锅盖,满满一锅咕噜咕噜冒气泛泡的鱼杂碎端上桌。

灿黄的鱼子,乳白的鱼鳔,还有深灰的鱼肝肠,点缀有火红的干辣椒、黑的木耳、鲜青的蒜叶和芫荽菜,五颜六色,很是诱人。

“这就是最拿手的鱼宝火锅!”阿峰介绍道:“大家饿了吧?先吃鱼,这锅越煮越有味,等一会下其他菜,最后配上一碗米,那滋味……”

所有人也不客气,拿起筷子开始吃,闻一鸣先夹起块鱼子,饱满而硬实,整块放进嘴里嚼着,有点磨牙却是非常带劲。

“好吃!”

凌雨馨抄一块鱼鳔咬入口,稍不注意,居然从泡泡里溅出烫舌头的汤汁来,又麻又辣,令人大呼过瘾!

平时高贵典雅的女神也真饿了,又夹起一段鱼肠,舌头轻轻一裹嚼起来绵软松爽又有嚼劲。

阿峰笑道:“我们这里鱼鳔是一宝,平时在菜市场,山民买鱼后请鱼贩子收拾时,一般都是弃掉鱼腹中的杂碎。其实这些鱼杂碎洗净做出花样来,虽不大上得了台面,但却绝对能讨好舌头。”

闻一鸣夹起块肉,笑道:“真正的鱼杂碎,还应包括俗称鱼划水的鱼下鳍和肥腴而有嚼头的鱼背翅。要是遇见那种十来斤的大鱼的背翅或是尾鳍,砍下来加上鲜鱼露、蒜汁腌过,入油锅炸透,撒上少许椒盐或是孜然粉,便成一道让人念念不忘的下酒菜。”

“我曾经吃过一回鱼唇,全部是剪的铜钱大的鱼嘴下面的那块活肉,鲜嫩细滑,丰腴却不腻喉,绝对是人间美味!”

“行家!”阿峰兴奋道:“这鱼杂碎火锅的最大特色,就是越煮越香,越吃越有味,越淘越有货,可以让你身心俱浸在一层鱼杂红汤的鲜香之中。”

大家很饿,一大锅鱼杂很快被消灭干净,可肚子反而更加饿,馋虫彻底被勾上来,阿峰赶紧让老婆上菜。

“这是我们当地特产,石鸡!”

阿峰指着一大盘淡黄色肉道:“我们这里的石鸡可不是真正的鸡,而是蛙!”

看所有人好奇的表情,有些得意道:“石鸡形体与一般青蛙差不多,湿漉漉黑糊糊,体极肥硕,粗糙的皮肤,又有点像癞蛤蟆,胸背部还长着刺疣,大的重有一斤。”

“石鸡这东西,专与毒蛇相伴,喜栖溪流石涧,昼藏石窟,夜出觅食。五六七三个月是捕捉的好机会。每逢此时我们便点起松明火把或打着手电,循溪而上去抓石鸡,抓回后养在水缸里待售或留作待客用。”

“石鸡的吃法有生炒和火锅,把石鸡活杀后,去掉内脏、头和脚趾,斩块入油锅放酱油红烧。煨汤则一定要加上香菇,不剥皮味道更佳。大补之物,夏天吃石鸡,身上不长痱子不长疮。”

“青蛙?”凌雨馨有些迟疑,不敢下筷,闻一鸣笑道:“说起这石鸡让我想到了一种已绝迹的土遁子,乡下人的叫法,也是蛙的一种,有着极具隐蔽性的土灰色身子,介于青蛙和癞蛤蟆之间。”

“俚语形容那类粗短肥壮的傻小子,田间地头,常挖一些大粪窖积肥,渐渐有的粪窖弃置不用或少用,就变成坑沿长满旺草和各种昆虫的水凼。它一辈子居住在这水凼子里,自足而又清高,是真正的凼底之蛙。”

“土遁子性机警,传说能土里遁身,要找着它们的踪迹并非易事,需长久地静静守候,看到了蒿草在动,水晃出几圈波纹,有鼻尖和眼睛露出坑沿边水面,你悄悄地靠近,使网或叉,闪电般出手抄住。通常一个水凼子里住着夫唱妇随的一对伉俪,抓住了这只就能寻着另一只。”

说着夹起块石鸡肉道:“两只土遁子烧上满满一大碗,乡下人吃青蛙有心理障碍,但对土遁子这种美味却从来不会放过。脱衣那般先剥皮,剥出一个丰腴美白的身子,剁块,装入那种量米筒子大的砂铫子里,搁上水和盐,再埋入灶膛灰烬中,隔夜取出,肉酥烂而汤呈琥珀色,上面漂一层油花,呷一口,吧嗒下嘴,真能鲜到心眼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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