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决定不了,那就交给所有人。
庄丰收叹气:“行吧,让所有人投票。”
这样即便是有什么坏的结果,那也是所有人一起承受,少数服从多数,到时候谁也别埋怨。
于是,当黎荞几人连夜做粉条时,庄丰收则是在搞投票。
庄丰收一向是雷厉风行,这个投票,除了十岁以下的小孩子,其他的村人都有投票权。
不仅作坊那边要参与,没有去作坊干活的人也要参与。
这个投票一日之内就出了结果,选择今年多做淀粉好过了年也能继续做粉条的人,足足占了九成。
村人的想法很简单,虽然他们自己不会泄露方子,但保不齐旁人会泄露,既然如此,还不如趁着今年狠狠赚他一笔。
现在一日就能挣五十文,一个月就是一千五百文,一家有两个人,那就是三千文。
若是这个活儿持续到明年麦收,那就是足足挣了七个多月的银子。
也就是二十两。
管他以后如何,先把这个银子挣到手再说。
况且,现在因为作坊里的人要做淀粉,所以一日只能做五六百斤的粉条。
若是不做淀粉,只做粉条,那这个数字肯定要翻一下,他们每日挣的银子也能翻一下。
若是半年就能挣四十两银子,那还要啥自行车啊。
四十两银子能一口气把人生中的大事都给办了:盖房子,娶媳妇夫郎。
所以,先挣钱!
村人投出了这个结果,黎荞和庄丰收自然是按照这个结果去做。
庄丰收先是让村里没去红薯作坊干活的人做淀粉。
他又去附近几个村子,找这几个村子的村长,教他们如何做淀粉。
他还去镇上,找三里镇另外一边的村子,让这些村子也做淀粉。
这还不够,趁着黎荞去给江知县交货,他也跟着去了县衙。
光是一个镇子怎么够呢,若是让全县的人都做淀粉,那他三柳村的红薯作坊能从现在运行到明年红薯成熟。
江知县把粉条和青团的银子给了黎荞,原本想打发这两人走,但没想到黎荞和三柳村竟然整出了这么一个决定。
确认黎荞和庄丰收的确是这么个意思,他立马让衙役去把各村的村长叫到县衙。
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事情。
种红薯的人家能拿红薯卖钱,三柳村这边也能挣钱,他治下的百姓都能挣到钱,那他自然大力支持。
咳,原本吧,他想托关系,明年好调去他看中的县城。
平城这边虽然有山,但不是名山,山上也没特色的动植物。
也没有水。
总之,这只是北方一个平平无奇的县城。
百姓说穷吧,那也不至于,凡是勤快的都能挣口饭吃,不至于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