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亲爱的简,你的平衡能力让我很怀疑你的左右脑就跟鱼缸里的水一样能够四处晃动交流,然后全部积在某个区域,托你的福,我已经摔了三次了!”他的人鱼室友在黑夜里面暴怒地咆哮道,而简易还了他一击肘击,因为那家伙拒绝再抬腿去踩踏板。
作者有话要说: 骑自行车是很“烂漫”的【挥挥手绢】
☆、第 18 章
等两个人上了火车后,一开始的三分钟内都没有人说话,都在喘气,简易趴在小桌上,左手抓着室友的手,喘着粗气说:“下一次,你再让我大晚上的跟着你发疯,至少不要是赶火车了。”说完就摊在座位上彻底不动弹了。
人鱼在一旁轻轻地笑着,“我保证这不会是最后一次。”男人开始□□,火车疾驰着,夜色像是画布上的油彩一样融成了一团看不清物体的东西。
凌晨三点,萨姆的手机在口袋里面响动,他看了一下自己的室友,已经皱着眉睡死了过去,他拿出手机开始接听,低低的嗓音在黑暗的包厢中响起。
“别管我,维森,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那边又传来了一些话,显然并不是萨姆乐意听的,他拧着眉毛,最后终于说了一个地名,“垦泰利。”
挂了电话,从行李箱中拿出了笔记本电脑,幽幽蓝光照射在男人漂亮的脸蛋上,显得有些过于苍白,而月色依旧皎洁的令人心伤。
简易是被萨姆粗鲁的推醒的,几个小时的睡眠并不能拯救他酸疼的肌肉,他开始小声抱怨,却被室友严肃的表情给吓住了。
“怎么了?”他干巴巴地问道,而他的室友又盯了他一会儿才说:“我想我得告诉你,我们的行李和钱包都被偷走了。”
“告诉我你是在开玩笑,萨姆。”简易有些扭曲地说道,他的室友一脸认真的继续看着他,仿佛在说我真的不是在开玩笑。低下头,翻了翻口袋,空的,简易认命的叹了口气,用手指按压着太阳穴说:“给我一个解释,以及你通知乘务员了吗?”
“没有通知,因为那家伙已经下了火车,在你睡得跟头死猪一样的时候,好在拿真的只是个小偷。”
“好的,我知道睡的太死是我的不对,可是上帝,你不是就在旁边吗,为什么那混蛋还能从我身上把钱夹子摸走?”简易瞪视着自己的室友,希望他最好有一个解释,在远离水和动物的地方,饲养员先生多少有点小小的暴躁,当然,没睡饱也是一个原因。
“哦,要怪就怪我哥吧,他给我打了一个很长的电话,而我为了不吵醒你,所以一直躲在厕所那儿。”萨姆轻松的把责任都推给了自己的兄长维森·法瑞尔,多少有点报复的成分。
简易右手盖着自己的脸颊,无奈地说:“没有钱我们到了垦泰利该怎么办。”
“总会有办法的。”他的室友耸了耸肩膀,看起来并不关心没有钱该怎么吃饭,该去哪里住宿这些问题,而的确,它们一直以来都是简易在操心,这条没心肝的人鱼如果真的饿了,还可以去吃苍蝇壁虎或者他自己的尾巴。
“好了,别在纠结那些不重要的事情了,等会儿我需要你的帮助,简。”
简易松开盖在自己脸上的手,看到室友盯着他,他做了个鬼脸,既然事情已经变成这样了,放松点也没错。“你总是需要我的帮助的,尽管你才是比较强大的那一个。”简易耸了耸肩膀开了个玩笑,而他的室友突然双手捧着他的脸,用一种近乎诱惑的语气说了一句话。
“做我的男朋友。”
“什么!”简易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的室友,以为他出现了幻听,而后者已经放下了手,瞧了他一眼说:“你听到了,而我讨厌重复。”
“等等!”简易喊道,声音大的让他接受到了隔壁的脏话攻击,男人压低了声音说:“你说要我做你的男朋友,到底是为什么?”简易可不觉得是因为自己的室友爱上他了。
“一个计划。”萨姆漫不经心地说。
“具体点。”简易推了推对方,后者靠在椅背上,慢吞吞地讲述着他的计划,五分钟后,简易总算理解对方的打算了。
“所以贝芙丽要找的男孩儿现在是个……”
“男妓,这没什么不能说的,简,你不是在中世纪。”萨姆打断了室友的话语,翻了翻眼睛说道,他真不理解人类有时候的古板,□□这种事儿不是很自然的吗?为什么有些人宁愿去偷偷摸摸的?
“好吧,可你真的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吗?打扮成一对私奔的同性恋者?”简易决定忽视室友的回答,不去做深入探讨,他干巴巴地问道,顺手扯了扯身上的套头衫,这衣服自从他毕业之后就再也没有穿过了,都不知道萨姆是从哪里翻出来的。
“再好不过了。”他的室友以这几个字做了总结,意思是就到这里了,不要再和他争论了。
两个人下车后,天才蒙蒙亮,黑夜已经过去了,白昼将要到来,大街上没有什么行人,流浪汉们都窝在挡风的地方还在睡觉,偶尔会有一两声犬吠,不知道从哪些街角传来。
“你不觉得垦泰利有点儿热吗?”简易扯了扯身上的衣服问道,他的室友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表示同意。
“过来,简,走这边。”萨姆从手机上抬起头来说道,他已经找到了今天的路线,准备到最佳地点去拦截他们的猎物。简易跟在室友后面大步走着,空气有些闷热,不知道是垦泰利总是如此,还是说今天会下雨。
拐过街角后就是一条小巷子,里面躺了很多流浪汉,总是闷热潮湿的垦泰利让这些流浪汉的身上总是长年累月的带着一股子霉味儿,而简易开始想念萨摩郡的阳光和清晨的水汽,那会儿他还在被子里面,而不是在这个不怎么好的城市大街小巷的传来传去,正走神的时候,突然被室友一把拉住。
“什么?”他下意识地问道,而萨姆只是把他带到拐角,右手按压着他的脖颈低声说:“别出声。”
简易闭紧了嘴巴,半蹲着的姿势让人觉得很累,他的眼睛开始到处乱看,好让自己不会把注意力都放在双腿上,而分心的后果就是他无法不注意自己的室友,有件事情简易一直没有说出来,就是从昏迷中醒过来之后,他见到自己室友的时候总是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
简易虽然没谈过恋爱,但不代表没喜欢过别人,所以他也知道那感觉不会是自己喜欢上了室友,那很奇怪,就好像他们之间有某种血缘关系一样,这结论还是简易某次接到萨姆兄长的电话之后才明白过来的。
“别一直盯着我看,虽然我早上还没洗脸。”他的室友嘟哝了一句话打消了简易所有的思想,他扭过头轻笑。
“来了。”萨姆低低的说道,简易干净止住笑意,巷子里回荡着一种轻盈的脚步声,如果他没有踩到塑料袋的话,简易自己是不会发觉有人过来了。放在他脖颈处的手指用了点力道,示意他再往下面蹲一点,简易只好认命。
呼吸之间,声音的主人已经擦过了他们左手边的墙壁,想着里面拐进去了,简易只看到一件淡色的外套。
萨姆跟了过去,简易也追上去,他们走的很慢,保持着不把对方跟丢的节奏就好了,直到到了下一个拐角,出去的时候发现人不见了。
“人呢?”简易问道,萨姆眯起了眼睛没有说话,因为从拐角那儿走出来了一个人,正是他们跟踪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