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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金风细雨楼是卖衣服的(第2页)

经理有些诧异地看了一眼浑身大包小包的刘劫,答应一声躬身离去。

刘劫这才知道这家奢华的宫殿一样的所在居然是周珍她们家开的,很是诧异这两姐妹居然是传说中的富家千金。

“不用吃惊,他们周家是重阳秘境三大豪阀之一,商业链覆盖了餐饮业、零售业、服装业、医药业、和部分房产业,金风细雨楼只不过是周家服装业最大的商城。”朱琪解释道。

“我还是更加好奇卖衣服的为啥起这名字?”刘劫道。

“因为这是我姐姐起得名字呀。周家大多数的店铺都是她起得名字,百货市场叫迷天盟,兵器店叫英雄冢,花卉店叫翩跹楼,水果店叫移花宫,鲜肉铺你猜猜叫什么?”周娇凑了上来,小声说道,眉宇间还挂着一缕恶作剧般的笑意。

刘劫想了片刻,一拍额头:“叫六分半堂!”

“这都让你猜出来了!”周娇有些惊讶。

“你们是在说我坏话吗?”周珍转过头来,周妹妹立刻恢复了白衣脱俗、我见犹怜的乖妹妹样。

“没有,我们是在说这店太漂亮了。”刘劫急忙答道。

金风细雨楼一楼是童装,二楼老年装,三楼男装,四楼女装,还有一些特殊区域是一些特殊服装定制和设计的地方。众人直接乘贵宾电梯直上三楼男装贵宾区,到了地方只见面前是琳琅满目的男西装,衬衫,长袍,儒衣,皮衣,皮鞋……看得刘劫目不暇接,他一个男人,原本就不会挑衣服,以前都是随便买点穿一下的,只有逢年过节时妈妈才会押着他去挑衣服,此时完全傻眼了。

这里的衣服不但品类齐全,花样繁多,古今皆有,而且完全没有外界的任何品牌,刘劫想挑名牌都没法挑,因为这里的衣服都是本地原产的。

这种情况下,他还真的需要一个形象顾问。

周珍坐在贵宾区的沙发上,翘起二郎腿手托下巴看向刘劫:“刘少侠身材还是不错的,身高怕有1米9,让他试试风衣吧。”

刘劫眼睛一亮,自从他修炼一来身体改变颇大,尤其是身高几个月来拔高了一大截,他还真没想过可以试一下以前从没试过的衣饰。

“不然,姐姐,我觉得刘少侠可以走自然清新路线,这件玄色儒士长袍可以试试。”

“人家是现代社会长大的,穿不惯儒士长袍,选衣服最重要的合身。”

……

于是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刘劫成了她们的试验对象和超级“模特”,瞧这架势,简直比她们自己买衣服还乐呵,从头到脚,从里到外,从鞋子到领带,这都快到夏天了,居然连围巾都考虑进去了,都快赶上过年操持年货了!

就在过了近两个小时,刘劫都快要崩溃的时候,她们终于勉强达成了统一意见,放过了可怜的刘劫。唯有周珍盯着刘劫的一头乱毛有点遗憾地道改天去孤影楼整治一下吧,刘劫忙挥手连说不用,他自己会注意的。

“对了,我还想在这里订做一件黑色皮大衣和一套作战服,现在我手头没有这里的现金,过些时日我拿黄金来取。”刘劫想了想干脆在这里定做一套特殊的衣服,自己以后早晚要踏上一条不平凡的路,也省得到外面弄一套。

外面的作战服大多是迷彩军装,刘劫不是很喜欢,订做的话这里的用料水准可能还更高点。

至于黑色皮大衣则是刘劫心里小小的憧憬,源于电视剧里刘劫和他老爸都很喜欢的一个经典装逼主角。那是除孙悟空外唯一一个让刘劫和他老爸在电视机前达成一致意见的人物,每每想起他被苦逼的敌人用枪指着脑袋时淡定地说出类似“我能让你看到自己的脑浆”的话语时,刘劫就会涌起一种刘邦看到秦始皇的感觉——男人就该这么装逼。

在那个美国队长蜘蛛侠横行的时代,这位是刘劫心中最接近“中国队长”的人物了,孙大圣虽然强,但毕竟离我们太遥远了。

不过刘劫已经感觉到自己的未来不可限量,随着修炼“革天命化龙灭道心经”渐入大道,日后别说要当“中国队长”,就是cosplay一下孙大圣都未必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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