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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第1页)

严鹤臣倏而一笑,抬起手用拇指去轻轻拉她下巴上的皮肤,她松开嘴,已经能看见下巴上两个浅浅的牙齿的痕迹,年龄不大的姑娘家,竟然对自己这么狠。

“还不是因为什么?你说说清楚。”严鹤臣看着她。有个念头缓缓升起来,只是他心里不大相信,他是什么样的身份呢,莫说得她青眼了,就是原本趁人之危,强娶了她,午夜梦回时都让他觉得愧疚不安,他暗暗在心里恼怒着自己,哪能就有这些个非分之想呢。

明珠也在想自己脱口而出的下半句,该说些什么。还不是因为……因为他对自己有恩?这是她的第一反应,可心里也有一个微弱的念头叫嚣着,本不该是这样的,若真是因为感恩,以她的性子,一定该是想尽办法,排除千难万难也要报偿才对。可她却从未想过要报答严鹤臣。

烛光摇曳,明珠垂下眼,从柜子里拿了个小盒出来,里头放了些她提前备着的常用药,还有一卷纱布,本就是用来包扎用的,金疮药也是现成的,明珠抬起手卷起严鹤臣的袖子,那伤口狰狞着,像孩子的嘴一样,弥漫着极淡的血腥气,伤口不大,可却是极深的,药粉撒上去,就被鲜血冲淡,明珠咬牙洒了几次,才把纱布裹好。

严鹤臣终于没有再回避,他垂着眼睛看着明珠的发顶,等一切都料理好了,明珠也不抬头看他,她背后是步步锦的月洞窗,她纤细的影子投在窗棂上,像是灵巧的小百灵。

“大人问我后半句是什么,大人觉得是什么,那就是什么吧。”明珠慢慢把他半挽起的袖子,一点一点放下了,她的手指抚摸过袖口缎子面料的万字纹,温凉的手感从指间蔓延到了心里似的。

她刚刚想要收回手,却被严鹤臣另一只手握住了,他的指骨分明,手指修长,明珠的手掌握在他手里,几乎短了一个指节。耳边还能隐隐听见水浪拍打船舱的声音,像是某种巨大猛兽在饮水,周遭沉寂得好像只剩他们两个人一样。

严鹤臣看着明珠,这次明珠没有回避他的视线。这次是严鹤臣的意料之外,明珠胆大心细,也不是一个认死理,钻牛角尖的人,可是很多事充耳不闻,过耳不留,不能让她太过上心,他没料到她会说出这些话来,竟让他微微吃了一惊。

一种无以言表的喜悦从心底翻涌起来,像是一颗石子落进池塘里,马上就激起层层涟漪,该是什么时候的事呢,严鹤臣有些手足无措,明珠抬起眼,在烛光下柔情万种,严鹤臣的手一直握着明珠的手,明珠也不曾把手抽出去,两个人就这么对视了很久,直到明珠轻轻把目光错开。

严鹤臣又忍不住在心里腹诽,莫不是想多了,原本她不是这么个意思,也许是因为想报偿他的恩情?严鹤臣越想越觉得可能,这才是她能说出来的话,瞧上他?只怕是不太可能,他的名字可以让整个皇城的小儿不夜啼,史书工笔,只怕早把他塑造成一个茹毛饮血的怪物了,这名声传出去都让人胆战心惊,明珠怎么能不介意呢。

他在掖庭翻滚这么多年,早就已经成就了一幅老道的政治手腕,说一不二,从没有左右摇摆、举棋不定的时候,哪里会像今日似的犹疑,只恨不得把明珠说出来的字字句句,一个一个掰开揉碎的分析,她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后面又简单和她说了几句话,严鹤臣魂不守舍地从她屋里走了出来,只觉得今天晚上是十有八九睡不安稳了。

尔雅小心地溜进去,给明珠铺床,看见明珠静静地坐在窗下发呆,忍不住问:“您和严大人说什么了?奴才刚刚瞧着严大人魂不守舍的模样,像是丢了多少银子似的。”

明珠看着跳动的火苗,过了很久,她终于抬起手捂着自己的额头说:“尔雅,怎么办,我觉得我好像是喜欢上严大人了。”

她生母早亡,父亲又立了继室,在家里的地位并不算太高,哪怕是再温驯的性子,也素来习惯了自己一个人拿主意,有什么事也不喜欢和别人商量,可唯独在感情上,她懵懵懂懂地,不晓得该说什么做什么,也不明白自己的心。

“这也难怪呢,严大人生得一副好皮囊,若不是这个宦官身份,只怕京城的贵女们挤破头了都要一窝蜂地嫁给他。”尔雅说完话,又觉得自己说的不太妥帖,而后小心地问,“小姐说喜欢,可小姐自己又是怎么知道的,严大人那边又是怎么个态度呢?”

从她在太礼监的时候就不太对了,那时候整日巴巴地就盼着中午,他没来的时候,一颗心提在办公,等瞧见他的曳撒晃过门口,像是三魂七魄都归位了似的,终于回到了腔子里,第一次知道要嫁给他,心里升起的不是不用入宫的如释重负,而是欢喜,从内而外的欢喜,这不是喜欢是什么?

明珠拿起剪子去剪灯芯:“他什么态度我不晓得,方才我有意试探了一下,可严大人无可无不可的,也没觉得他太进心,许是不成,没瞧上我吧。”

在尔雅眼里,自家小姐当然是处处都好,不管是容貌性情家室,就算不是极好,也差不离了,只有小姐挑拣旁人的份,哪里容得别人挑三拣四:“哪个敢嫌弃我们,只怕是瞎了眼吧。小姐是怎么试探的?”

明珠原样复述了一次,尔雅叹道:“您这话也忒含蓄了点,莫不是严大人,就连是我只怕都会猜错,什么叫人家像什么就是什么,该是您自个儿是怎么想的。不过退一万步说,这话该是爷们说的,小姐若是在这个时候说了,便是给自己跌份儿了,万一叫人看不起就更是不好了。”

这明珠自然明白,万万不能自己上赶着凑上去:“我心里有数。严大人今日伤了筋骨,吩咐宁福,让他多留意着点、”

*

水路飘飘荡荡走了三天,到了第三日夜里,终于到了河间府的地界,找了个码头登岸,看着河间府的界碑,明珠走上前去,把手掌放在界碑上面,上头涂了红色染料的几个大字依然龙飞凤舞着,明珠只觉得恍如隔世。

“我们先找个馆驿住下,今日天色已晚,定然是不能冒冒失失地去了,等修整一二,明日上街采买些东西,再去也不迟,横竖都不远。”

明珠这几日和严鹤臣依旧像是往常似的说话处事,一天下来也说不得几句话,两个人都不是善于交际的人,有时明珠觉得自己常有千言万语涌到嘴边,可最后也没个突破口说出来。

这定亲是万万不得草率了的,严鹤臣等明珠歇下了,指挥自己的奴才们忙了大半个晚上,从绸缎到补品,还有什么珍惜草药,只要能卖得上价的,体面的,严鹤臣大手包揽,全都买下,大有几分土豪暴富的感觉。

他没有亲自主持过任何一场婚礼,只觉得繁琐得不能再繁琐,哪怕把一切奢侈的东西堆在一起,都能把明珠埋起来,可他依旧觉得不妥帖,十六抬的大箱子,总觉得随随便便一装就,满了似的。

严鹤臣提前递了名帖,转一日的时候,终于如愿以偿地走进了河间府的大门。紫禁城的宫阙千千万万,不知道住过多少王子皇孙、媵妾妃嫔,严鹤臣却觉得每个不同的亭台楼阁,万千宫阙,都有自己独有的味道。河间府的宅邸里,也有明珠身上的味道。

这种感觉很奇怪,他自己也说不好,猜不准是怎么个情况,全家人都在院子里等着,只有明珠的庶弟,云姨娘的儿子张知衡在门外等着,她离家的时候,他不过还是个逗猫打狗的孩子,如今也有十三岁了,身量抽条了几分,有了几分少年人该有的清癯,眉眼也长开了,看上去十分端方。

明珠还没说话,他已经恭恭敬敬地对着严鹤臣行礼了:“见过严大人。”他虽然不是孩子了,可到底年轻,语气中也带着敬畏和怯弱,反倒是严鹤臣胸襟博大,并不介意这些虚头巴脑的地位和身份,他笑着说:“我比你大几岁,叫我一声姐夫也不亏。”

张知衡如梦初醒,忙迭声叫姐夫:“父亲母亲都在里头等着呢,大人随我进去。”他年龄不大,可是已经有了几分老练办事的本事,看来这几年来,父亲并没有疏忽了他的学业。

众人一起绕过了雕梁画栋的影壁,到了二门处,有宫女引着他们二人来到了花厅,众人都到了,严鹤臣的品阶更高,按照规矩,该由张季尧向他行礼的,可没等张季尧站直了身子,严鹤臣已经从容地对他一揖:“见过岳父大人。”

严鹤臣的姿态十足十的恭顺谦卑,明珠抬着眼看着张季尧,往前走了一步,撩起衣袍跪在他面前,恭恭敬敬地向他行了个礼,张季尧已经五十多岁了,可依旧精神矍铄,看上去好像只有四十岁出头似的。

张季尧也在看着自己这个女儿,他的目光炯炯,像是要把她的灵魂都穿透似的,明珠仍旧跪着,张季尧施施然站起身,给严鹤臣拱了拱手:“该是老朽向严大人行礼才是,我这不争气的女儿,没有光耀祖宗门楣的本事,多亏了大人不嫌弃。”

花厅里的气氛微妙得紧,严鹤臣侧身避过这一礼,淡笑道:“岳父大人客气了。”张季尧的话里话外都带着几分讽刺来,自然是打心眼里瞧不起他的。明珠垂着头不说话,突然感觉一股力量把她扶了起来,严鹤臣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笑着对张季尧说:“地上冷,让她起来说话吧。”

张季尧打量着自己的女儿,漫不经心地说:“你嫡母她身子不大好,今日在屋里歇着,你有空去瞧瞧她吧。”

竟在一上来就给嫡女这么下马威,严鹤臣心里不舒服起来,微微皱起眉,好像在思考什么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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