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歌在三千尺的山腰上看到了一座精致的天蓝色宫殿,长廊下悬挂着的不是大户人家盛行的鸟儿,而是以云玉雕琢而成的一串串风铃,微风拂过,叮当之声不绝于耳,极为动听。
“可喜欢?”御风问,他记得小歌喜欢最爱天蓝色,睡觉时喜欢在屋檐下挂串风铃,前者是天生的,后者是她两岁时被云唐让人扔进龙骨狱出来后精神一度濒临崩溃,谢琳骗她说,在屋檐下挂风铃,风铃声会赶走所有的妖魔鬼怪。那时的小歌还不是巫真,没有十巫的刻入骨髓的多疑,加上那时谢琳是她所有血缘亲人中她唯一当亲人的,谢琳说什么她都信,便挂了风铃,然后睡了个好觉,之后便养成了听风铃声入眠的习惯。
小歌怔愣的看着蓝色的宫室。“这里是?”
御风张开双臂道:“我建的,这里是我们以后的家,我们要一直在这里生活下去,生儿育。。。。。。不一定有孩子,但我们会一起在这里慢慢变老,每天起来都能看到不同的山间美景,呼吸最新鲜的空气,直至华发满头,最后死去,化为九阙山间的黄土一抔。”
小歌相信,以御风这张嘴,若没有遇到自己,他绝对娶不到妻子,这番话足以让任何一个正常女子不悦,人都是喜欢吉利的话,哪怕明知是不可能的谎言。“我喜欢这个家。”小歌坦诚的道,她是真的很喜欢这座宫室。
御风更加高兴了,这是他准备了半年的礼物,耗费了无数人力物力为自己与小歌准备的家,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家,他希望小歌喜欢这个家。“你等我来,我还有东西给你看。”
御风从宫室中取出了一只酒坛,坐在凤尾竹长廊下等候的小歌看到那只酒坛后不由一怔,那只酒坛她认识,是她曾与谢琳一同酿造的百草酿。辰国习俗,女儿家少时会酿造一坛酒,然后埋入土中,直至成婚时才取出来与夫君共饮,共饮了美酒,夫妻便会和乐直百岁而终。小歌不信那些无聊的习俗,巫所有的习俗都是有其实际意义,象征意义的习俗巫多不在乎,但谢琳在意,且不放心女儿独个酿酒,怕女儿随便应付。嫁给了云唐,谢琳对于连山氏自然有着不浅的了解,因此也怕小歌认真了却酿出要人命的酒来,因此亲自全程陪同酿了这一坛百草酿,埋在了椒兰院的一株桃树下。谢琳的期许是好的,但她的女儿却在她死后将那坛酒给忘脑后了。小歌没想到,自己早已忘了这一坛酒,御风却还记得,还不远万里让人给掘了出来。
御风在小歌身边坐下,拍开了泥封,饮了一大口,然后递给小歌,小歌随手接过,连饮了几口。百草酿是上代巫咸苏夏发明的药酒,养生效果很好,但也很烈,寻常人一碗便倒,小歌的酒量尚可,但一口气饮了好几口也有了五分醉意。连山氏族的人不论内里如何,皮相皆极好,堪称完美,小歌也不例外,此刻脸上染上酒醉的红晕,愈发的妩媚动人,万种风流,看得御风呼吸不由急促了起来。
小歌笑着将酒坛递给御风,御风接过连饮了半坛,忽然伸出手揽住了小歌的腰。
小歌倚着御风,忽然噗嗤笑了出来。
御风疑惑的问:“笑什么?”
“平日没见你胆怯。”小歌坦诚以答,以前御风占她便宜时脸皮之厚堪比城墙,今日倒是难得看到他的另一面。
御风闻言不悦道:“我没有。”
“嗯。”小歌无甚诚意的随意答道。
御风喝了一口酒,好吧,他确实有些胆怯,但被小歌这么一激,原来有,如今也没了,低头吻小歌。小歌没有躲,笑着任由他火热的唇落在自己的唇上,接受他口中渡来的美酒。御风的动作很是青涩笨拙,带着小心翼翼,压抑着似要如岩浆般喷涌而出的欲望,与平日的老练胆大形成鲜明对比,似面对无价的珍宝的,生怕不小心损了一丝,可唯其青涩笨拙的珍重方显最炽热的真挚。
小歌主动抱住他,轻轻的回应他,将他的欲望燃烧得越来越旺。
御风身子滚烫,却仍未放纵自己的欲望,喃喃低语:“小歌,小歌,小歌。。。。。。你真愿意?”
小歌心中微叹,她难道就没带给他一点信心吗?虽叹息,却没有回答,而是握住他的手抽开了自己腰间的裙带,罗衫轻分,□□旖旎。他心中的欲望顿时如喷薄的火山般喷涌而出,小歌的身体软倒在他的身下。
月光下,凤尾竹间,长廊之上,风铃轻响,奏出美丽的乐章,乐章之中,他们交颈而卧,四肢相拥,玩转缠绵。
御风似是西域高原上的狮子,享用着大餐,虽温柔若阳春三月的春风,却难掩属于百兽之王的凶猛与霸道。小歌笑看着身上的男子,觉得自己这辈子做得最对的事就是没理会巫宗的规矩与这个男人在一起,这个珍惜着自己的男人值得。
午间的阳光透窗而入时小歌想翻身,但才动了一下便浑身酸痛得要命,不由睁开了眼,发现御风头贴着自己的脸,正玩着两人交缠的发丝,兴致颇为不错的打了个结。“发结打得不错。”
御风点头,他也这么认为。
“可我们如何起来?”小歌问出自己最关心的,头发绑在一起,呆会起来头皮肯定会被扯痛。
御风从凌乱的衣物中摸出一把匕将发结割断,将发结小心翼翼的收藏了起来。忽然轻声而笑,往日他的笑总是带着三分锐利,此时却低沉沉的,满是餍足后的慵懒无力。
小歌不由脸色绯红,她的脸皮还没修炼到加。“笑什么?”
御风笑拥着小歌道:“我觉得很欢喜,很幸福,你呢?”
小歌闻言脸更红了,不想回答,御风却执拗的将她的脸扳过来对着自己,执着的问:“你呢?”
“我也很幸福。”小歌羞恼的道。
“我们一定会一直这么幸福到白发苍苍。”御风看着小歌的眼睛一字字慢慢的道,因此没有错过小歌眸中转瞬即逝的忧伤与无奈。心中疑惑,不明白小歌为何这般,却也清楚,小歌不想说,他永远也问不出来,最多得到一堆毫无意义的废话,因此没有追问,但他一定会捍卫自己的家,谁也不能破坏他的家。
九阙山上不止一座宫室,严格来说有两座,一座在主峰,另一座在支脉,即御风带小歌看的。两座宫室,一座是办公处理政事的地方,御风日后与臣属会在此议政,名曰九间殿;另一座是起居的地方,名曰连理殿。活脱脱的一个小朝廷。不同的是属于御风的王宫没有千层宫阙,万千佳人,有的只是两座孤零零的宫室,还修建在高达三千尺的半山腰上。
御风觉得既然是家,自然要搬过来,没道理放着家不住。之前他们住的是原义渠王宫,仆从都是原来的,不怎么安全,正好全退了。连理殿中他不准备要太多伺候的人,他与小歌都自己有手有脚,能生活自理,只需要几个打扫的就行,除此之外就是负责保护宫室安全的睚眦,简单方便。
按照华族的规矩,宫室中的仆役,女子倒也罢了,男子。。。。。。列国宫室除了王族就没有男子,全是阉人,小歌不喜欢,御风无所谓,既然小歌不喜欢,他也就不要阉人,用健全人。列国用阉人服侍不过是怕秽乱宫闱,可列国王宫秽乱宫闱的事就没少过,可见用多少阉人都没用。最重要的还是他相信小歌不会给他戴绿帽子,至于其余女子,跟他有半钱关系吗?她们有没有男人关他什么事?
华歆城中的官吏虽然都对御风选的住址与用的仆役感到无语,但御风的决定没有人能改变,他们只能听从,乖乖帮御风搬家,顺便锻炼身体。九间殿在四千五百尺高的半山腰上,爬上去,身体不够好足够要人半条命,所幸御风没让他们天天去九间殿议政,而是五日一回,平日里没事可以不用去,不然他们非得呕血不可。
☆、宁西族巫
“哟,破处了,吃药了没?没的话我让人给你弄碗,留嗣的话你会很麻烦。”
小歌并不惊讶自己会被颇冷水,但扫她兴就不能挑挑时间吗?一定要在她心情最好的时候扫兴吗?巫谢伯服究竟懂不懂什么叫察言观色?“我不会有后。”
伯服闻言怔了下,悚然的看着小歌:“你莫不是没有生育能力?”
小歌顿觉无力,十巫的教育真的很好,哪怕是白痴,活着接受完了教育也会变成天之骄子,但也会丧失正常人的羞耻与道德伦理观,伯服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如此刺骨的言语,莫说保守的华族,哪怕是奔放的狄人女子也会想要揍他。“我身体很好,是我曾占卜过,我会无后而终。”
原本闲散在院中饮茶的无忧、溯与苏三七,研磨药材的白苏,以及埋头对付公文的文华公子闻言也不由看向小歌,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