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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1页)

于是,就有了一个问题:既然秦对天下人是如此的苦,却又为什么还维持了如此之久呢?

翻阅历史的记载,可以发现,秦朝治下的人民也即黔首,直白翻译过来就是黑脑袋瓜儿或曰黑头,并没有深刻到骨髓里的受虐倾向。但是,他们依然对给他们带来苦的暴秦忍受了那么久,直到短工陈涉,在被抓壮丁发配途中面临失期当斩的生死关头,才终于破身而出,发动了那场著名的起义。

司马大哥在《秦始皇本纪》后面的太史公曰中,引用贾谊的话作收煞,其中曾经提到陈短工的举事:

秦王既没,余威振于殊俗。陈涉,瓮牖绳枢之子,氓隶之人,而迁徙之徒,才能不及中人,非有仲尼、墨翟之贤,陶朱、猗顿之富,蹑足行伍之间,而倔起什伯之中,率罢散之卒,将数百之众,而转攻秦。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响应,赢粮而景从,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

且夫天下非小弱也,雍州之地,崤函之固自若也。陈涉之位,非尊于齐、楚、燕、赵、韩、魏、宋、卫、中山之君;鉏櫌棘矜,非錟于句戟长铩也;适戍之众,非抗于九国之师;深谋远虑,行军用兵之道,非及于乡时之士也。然而成败变异,功业相反也。试使山东之国与陈涉度长絜大,比权量力,则不可同年而语矣。

上述文字,同时也出现在为后来称王的陈短工所记世家的尾部,足见太史哥对贾先生话的相当认同。所谓瓮牖绳枢,说的是陈短工的家境,穷到破瓮当窗户,绳子拴门户。看来贾先生对家庭出身的影响,是持保留态度的,而太史哥对此当然并无异议。而后边明确提到的才能不及中人,更是对陈短工智商的判断性表述。如此引用,也令人看出太史哥将陈短工之事迹列入世家,固然足够警世,却远非后世所以为的一味褒扬。

贾先生说了,陈短工的方方面面,比起始皇帝灭掉的列国,几乎一无是处,是不可同年而语的,但他却作为发难,导致了秦皇天下的覆亡;而列国之于陈短工而言,尽管几无不是处,然终究为秦皇所剿灭。历史的确是不可以假设的,但历史未必不存在两种以上的可能。譬如贾先生的话,就或有可以商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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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大多数(2)

其实,秦始皇帝对列国的剿灭,大约不仅仅是秦的国家选择,同时也是其他被剿灭或曰统一掉的国家的选择。所谓灭六国者,六国也。譬如所谓合纵连横云云,乃是国家首长也即肉食者谋之的事情,无论鄙与不鄙,其实是首长们对自己生活的自主安排,所以国家在他们手里,往往是个人境遇的某个指标,为了某些利益,也是无妨割地置换些什么的,一如那块和氏璧,可以与十五座城池——包括土地和人民——等值。仿此换算,则几块这样品级的漂亮石头,就抵得上一个幅员不算小的国家了。而为了国家首长的心情安否,纳地称臣也并非什么个案,这却不能仅仅追究始皇帝的什么贪鄙之心,那些被始皇帝所贪鄙的国家首长们,未必便没有贪鄙之心,不同的只在贪鄙的心思在哪里而已。

而陈短工的发难——其实他自己未必以为就是发难——则是小民被动的无奈,甚至连生存还是死亡都及不上,无非是彼死亡与此死亡之间怎么个死法(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的问题,这恐怕算不得是选择,起码与首鼠于合纵or连横的国家首长们相比,真的是不可同年而语。他的所谓对抗暴秦,发难固然发难,举大计固然举大计,但也的确是死路当前无可选择的惟一去路。如果说那些国家首长们的选择还可以说成是历史潮流的话,陈短工们的无奈去路,则只好是历史潮流之下的迫不得已罢了。

而秦始皇帝对列国的剿灭,按照贾先生的说法,是:

续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宙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棰拊以鞭笞天下,威振四海。

这其实是说,秦始皇帝是以严酷而得天下的,所谓铁蹄践踏,纵横天下,鞭子一抽你就得拉。然而铁蹄的践踏可以得到天下,却未必足以保有天下。所以贾先生又说:

故秦之盛也,繁法严刑而天下振;及其衰也,百姓怨望而海内畔矣。

秦王足己不问,遂过而不变。二世受之,因而不改,暴虐以重祸。子婴孤立无亲,危弱无辅。三主惑而终身不悟,亡不亦宜乎?

看来秦的暴虐,果然是不适合坐天下的。不见吗,仅在构筑阿房宫时征调的隐宫也即宫刑徒刑者就达七十余万。而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的具体数字,更是难以统计。如此的暴虐,如何不引发天下怨望。然而,就是这暴虐,却依然延续了不短的时间,也即久矣。

当然,赢政在位不过三十七年,加上二世胡亥的三年,仅仅四十年而已。如果再细致划分,嬴政九年(前238年)亲政,而初并天下,真正称为始皇帝,乃是在二十六年(前221年),病死沙丘平台又是在尚未足年的七月,而陈短工的揭竿而起原是在二世元年(前209年)——不过,所谓的天下苦秦,似乎是不可以如此计算起始的,起码在嬴政之成为始皇帝之前,天下未必不曾苦秦。

当然,对这不够纯粹的至多区区四十年,历史学家会不屑地说,犹如短短一瞬,听上去竟是完全可以忽略的。这话的意思,在摆弄历史的算学概念上或许不错,但对于一个黑脑袋瓜儿黔首百姓的切实生活而言,历史的长河云云之于他们的个体生命,根本是不搭界的事,所以四十年甚至更短的十几二十年,也是需要他们一天天挨的,所以已经足够漫长,或者说足够久矣。

翻阅自初并天下至二世登基的不长不短的时间内,在陈短工举事之前,始皇帝制下,竟然没有一次成规模的反抗,所见至多不过零星的暗杀活动。譬如二十九年东游时,于阳武博狼沙中,为盗所惊。对照留侯的世家,此次行刺应当是张良为韩复仇,与刺客用百二十斤大铁椎潜伏狙击,却因情报不确,误中了扈从的副车。据说顶替皇帝被砸死的,是皇帝两个妃子。

另外一次则是三十一年十二月,皇帝微服夜行咸阳,在兰池宫与盗遭遇,随行武士尽管只有四人,但身手可想而知地了得,自然击杀了对手。但此次的遭遇,尽管有后人以为也是张良之属的六国遗臣,但大约未必如张良那样的计划行事,更可能是误打误撞,恐怕算不上是纯粹意义的暗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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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大多数(3)

因为张良二十九年的行刺,乃是在皇帝正式出游的途中,预谋的潜伏是可能通过相应的侦缉手段做到的;而这一次的微服夜行,或许是皇上改腊为嘉平之后,赏赐黔首米羊之时的与民同乐,但终究属于兴之所致,行踪基本上是无法预测的:两次行动都导致皇帝下令大索,但博狼沙事件乃是大索于天下,与此次的大索关中相比,足可见出皇帝所以为的事态严峻之不同。而之所以大索,也可见出刺客的余孽尚存,但那毕竟只是少数人的行动,尽管属于游侠之类的精英所为,但却远不及陈短工吴伴当后来的乌合壮丁,更有群众基础,更有反抗的代表性。换句话说,即便留侯和刺客的百二十斤大铁椎,比起陈吴们所斩的木头所揭的竿子,更具备武器的精致杀伤力,但其对国家政权的摧毁力度,却远不及木头和竿子们的呼唤效应,终于是小规模杀伤性武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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