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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第1页)

太平公主看着他俊秀的脸、高挑挺拔的身姿,忍不住心神荡漾,神情间更加温柔,“我当年的提议仍然有效,高郡公觉得如今是否可行?”

高仙芝拱手行礼,淡淡一笑,“高某征战多年,屡次受创,元气大伤,已是力不从心,有负殿下抬爱,请殿下见谅。”

太平公主微微点头,“那么,届时还请高郡公到我府邸喝杯茶,赏一曲《秦王破阵乐》,可行?”

高仙芝沉吟片刻,便道:“自当前往,与殿下共赏雅乐。”

“甚好。”太平公主满意了,转头看向旁边的高仙鹰与安乐公主,笑而不语。

安乐公主顿时被她的态度激怒,越发笑得如春花初绽,妩媚多姿地对高仙鹰说:“高将军真是俊美可人,安乐一见心喜。等下朝以后,将军可到安乐府中来,咱们赏花饮酒,共赴极乐。”她说得意味深长,眼波盈盈,唇角含春,抬手就要摸上美男子的脸。

高仙鹰往后连退两步,脸色一沉,生硬地道:“多谢公主殿下。高某乃是粗人,只懂得打打杀杀,不懂风花雪月,更不会趋附侍奉。另外,高某有伤在身,尚未痊愈,需多多休养,不可放纵。公主殿下有这么多人随侍左右,只管与他们耍乐,不必有高某在一旁打扰。”说着,他的眼睛淡淡地扫向那些跟随在安乐公主身边的年轻美男。

说实话,他非常厌恶眼前的女人。这位安乐公主虽然号称“大唐第一美人”,生得也确实很美貌,但是穷奢极欲,淫乱不堪,便是打扮得再精致,身上也散发着一股糜烂的气息,令人作呕。

当年,韦后与武三思私通,其子武崇训也在后宫胡作非为,与许多宫娥有染,还是少女的安乐公主也与他搞在一起。因未婚先孕,韦后便将她嫁给了武崇训,让她得偿所愿。成亲后,她又与武崇训的堂弟武延秀私通。待武崇训死后,她便改嫁给了武延秀。韦后看武延秀生得好,也看上他了,母女俩便一同与他交欢,可谓污糟之极。

高仙鹰从不轻视女人,对女性一向尊重,但是对于人渣,无论是渣男还是渣女,他都非常反感。公主又如何?便是本源历史中的女皇武则天,无论有多少人为她唱赞歌,他都对她包养多名年轻男宠寻欢作乐的事实不以为然。

安乐公主却以为他的委婉拒绝只是因为嫉妒,顿时得意起来,俏脸一扬,“旁的人都无妨,你不必在意。这段时间,我可专宠于你。”

高仙鹰只觉一阵恶心,忍不住冷笑,“请公主慎言!高某大好男儿,并非佞幸!”

安乐公主被他当众打脸,简直是有生以来从所未遇之事,不禁一愣,随即勃然大怒,“你……真是好大的胆子!就不怕死无葬身之地吗?”

高仙鹰身姿如剑,神色凛然,“大丈夫顶天立地,死有何惧!”他的声音铿锵有力,掷地有金石之声。

“好!”刚刚到来,站在不远处观看的吴王李恪走上前来,正色道,“安乐,高将军乃我大唐栋梁、朝廷柱石,你不可轻慢。”

安乐公主虽然一向肆无忌惮、胡作非为,对这位睿智英武的伯祖父却不敢放肆,连忙微微低头,柔声道:“伯祖翁,安乐只是与高将军说笑,并无轻慢之意。”

“那就好。”李恪转头,对高仙鹰笑了笑,“高将军远道而来,辛苦了。”

高仙鹰立刻恭敬地行了一礼,“多谢吴王殿下,此乃末将份所当为。”

李恪点了点头,“时辰到了,大家都进殿吧。”

不少官员连忙答道:“是,殿下请。”

李恪沉稳地走上高高的台阶,进入宣政殿。众人都跟在他的身后,鱼贯而行。

高仙鹰看着他的背影,忽然想到,在这个时空里,本应早逝的李恪尚在,即使以后诛杀了韦后与安乐公主,登基的不一定是李旦,有很大可能是李恪。这里没有隋朝,李恪的母亲也就不是隋朝公主,而是出自八大世族之一的弘农杨氏,其身份之贵为后宫之最,血脉不再成为他登上皇位的阻碍。李显死后,是父死子继,还是兄终弟及,大概朝堂上会吵得沸反盈天,争得天地变色吧。

第167章燕漓苏醒(1)

银电的心里闪过一丝惊悸。

牠曾亲眼看见过一头老虎与豺群的激战。最后,老虎未能冲出豺群的围攻,力竭倒地,被豺群吃得干干净净。

除了狼群外,大部分动物包括猛兽对豺群都会闻风而避。银电没想到自己一时大意,竟陷入豺群的包围。

但恐惧只是一闪而过,银电在电光石火之间瞄到左边一只豺似乎动作稍慢,在与中间的豺之间留下了一个微小的缝隙。牠立刻向那个缺口冲去。

左边的豺伸头过来,在牠的肩膀上咬了一口。银电忽然加速,重重地撞上牠的肩膀。那只豺被牠沉重的力量撞得向后弹开。银电乘机扑上去,一口咬在了牠的咽喉上,然后顺势往外一拖。那只豺顿时倒在地上,血流如注。

此时,又有三只豺从树的后方掩至,见状立即会合了另外两只豺,迅速朝牠包抄过来。

银电片刻也不停顿,一直向外狂奔。

五只豺在头豺的指挥下散开,成半包围形势追击牠。

银电肩上的伤口涌出殷红的鲜血,迅速渗染了银白色的皮毛,显得格外触目惊心。牠边跑边观察着周围的地势,忽然一转方向,向山上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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