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垂青史。
曹轩心动了,纵使荣华富贵,也比不上名垂青史,可是跟着张角,真的就会名垂青史吗。
如果败了,那就会遗臭万年,王上的史上只会留下张角叛贼的痕迹,至于曹轩,可能连笔墨都不会留下。
张角怎不知曹轩心里想什么。
“曹轩,富贵险中求。我张角也不敢做大,这天下必然就是我的,但是你看我,以卑微之身,崛起于阡陌之中,不到一载,你我站在这城门下,相当日我张角也不会有今日之光景。但凡我黄龙军所过之处,秋毫无犯,分田地,让百姓可以饱腹。走到今日,我自以为是百姓二字。看我身后之大军,无不是从百姓中来,他们的父母、妻子,都希望他们在黄龙军中,夺得一二军功,好光耀门楣。更主要的是,拿起手中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土地。”
“曹轩,你为王上,我为百姓,王上视你如草芥,你纵有泼天的功劳,也只是困在这石头城中,看似风光无限,其实恰似牢笼,困得住你这一身的本事。百姓则不同,你为他们好,他们就敬你如神明。那纸上的东西,终究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去,唯一不变的就是,百姓口口相传,一辈一辈传下来。”
“曹轩,你说我这是不是开天辟地第一遭,我之所以来你这里,因为你是最难啃的骨头,我啃得下要啃,啃不下也要啃,啃下了,这天下就都是香喷喷的肉了。”
“曹轩,看看我这身后视死如归的战士,看看城头那些出生入死的兄弟,我张角一言九鼎,大好的前程放在你的面前,跟着我,打下江山,名垂青史。”
道理都懂,曹轩心中还是犹豫,这时,身边的副将悄悄上来。
“将军,张角所言不虚,你看咱们的战示中,十之八九,只要在张角的地盘,都收到家里的消息,分得田地,今年又是丰年,丰衣足食。好些个士兵都喊着要回去,更有人要加入黄龙军。”
“今日之事,以下官之见,英雄择主,日后,将军必将成就一番功业。”
听到此处,曹轩定下心来,收起双锏,下了马来,走到张角面前,单膝跪地,双手作揖。
“曹轩听凭调遣。”
张角急忙上前,把曹轩扶了起来,脸上是掩盖不住的喜色。
得此良才,天下唾手可得。
两人相互携手,副将们也下得马来,牵着他们的马紧随其后。
寒风猎猎,军旗在风中发出呼呼的声音。
此时没有胜,也没有败。
只是曹轩军中的士兵都在好奇的打量着这个传说中的张角。
传说中,张角头上有两只龙角,口大如盆,每次对阵,口吐云雾与烈火,往往未对阵,就败了下来。
如今看来,也就是平常模样,看来还不如自己长得英俊,想到此处,本来愁云满布的士兵,眼上竟开始笑了起来。
到了城下,曹轩对着自己的那些倒霉头头说。
“放下武器,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话音刚落,张喆第一个放下来,太累了,这副将的压迫感让他感觉自己都要坚持不住了。
术业有专攻,这职业军人果然有一股杀气,就像杀猪的一样,猪一看到杀猪的就知道自己时日无多。
这杀人和杀猪有异曲同工之妙,张喆这下终于放下心来。
终于,不战而屈人之兵。
关键,张角再得一良才。就凭着曹轩的兵马,和张角合兵一处,这天下恐怕再无可以抵挡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