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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第1页)

“我就知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林妙气得拿起沙发上的长毛兔扔过去,夏以南身手敏捷地躲开了。林妙又去找别的,可这回她刚拿起一个抱枕,就被夏以南连人带抱枕一起抱住了。

林妙被他出其不意地抱住,虽然隔着抱枕,还是楞了一下。就这一下,已经让夏以南偷袭成功。

直到那柔软滚烫的感觉传来,林妙才意识到发现了什么,她猛地推开他,却也没说什么,只是心慌意乱地坐着。

夏以南这时已经不笑了,正意犹未尽地舔着嘴唇,眼睛里似乎有火星在闪烁。

已故领袖毛主席曾说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林妙当机立断地抓起他的公文包和茶几上的车钥匙,亲自打开门说:“今天我们都喝了酒,脑子不大清醒,都应该早点休息才对。”

夏以南坐在沙发上看着她,眼睛异常明亮。林妙有点心虚,她知道自己这样做不礼貌,等于撵客人走。可是夜深人静,孤男寡女,实在是容易天雷勾动地火,所以她还是坚持站在门边等他,摆明了他不出去她就不进来的决心。

这场拉锯战最后以夏以南失败告终,人家不进来他有什么法?只好不情不愿地走到门口,低头换鞋子。

看他乖乖地换鞋子,林妙以为危险解除,从外面走了进来。

她的脚步刚踏进玄关,说时迟,那时快,夏以南已经站起身,一把将她搂在怀里,再次成功地偷得一吻,然后她在发怒之前迅速放开,笑眯眯地说:“我只是想跟你道别而已,别想歪了。”

“道别就道别,可是你……”

“小姐,这叫道别之吻,你看外国人不都是这样的。”

“人家只是吻面颊,道别吻哪有吻嘴唇的!”

夏以南马上道歉:“对不起,看来是我社交礼仪没学好,要不我们再来一次吧,你教我正确地道别之吻。”

林妙气急败坏地将他推出门,说了一句“不送”,砰地关上大门。

关上门之后的她,却浑身无力地*在门背后,半天没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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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三更的林家成卷土重来,携《千面风华》参加元月

她穿越而来,一来便发现自己被绑在燕国军神慕容恪的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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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荒唐乱世,她是乱世魅女,世人为了记念她,创下了一个流传千古的词:风华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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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妈妈越刁钻,儿子越孝顺】………

夏以南回家的时候是晚上1点。本来可以早点到的,可是他又开车到夏琼最喜欢的那家卤味店买了一些鸭头鸭掌,再顺道买了一把火红的玫瑰。

会买这些,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单独请女孩子吃晚饭,把妈妈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家里有点过意不去,所以事先准备一些糖衣炮弹讨老妈的欢心。

真要说起来,玫瑰的花语是爱情,地球人都知道那是情人之花。可是夏琼声称她最喜欢红玫瑰,夏以南也只有投其所好了。花语代表什么是虚的,让妈妈开心才是真的。

夏琼眉开眼笑地接过儿子手里的花和卤菜,先抱着花闻了闻,再问儿子:“今天给女朋友送花了没有?”

“没有,再说还不是女朋友啦。”在夏以南看来,两人关系尚浅,离真正的男女朋友还有点距离。

夏琼对儿子的话将信将疑:“不是女朋友,还跟人家约会到10点,那要是女朋友,不得通宵不归了?”

夏以南很想说:“到时候可能真的通宵不归”,可是看着妈妈眼里的落寞,他硬生生地把话咽了回去,违心地安慰了一句:“不会的,知道妈妈在家等我嘛。”

夏琼趁机要承诺:“那,小南,你可不可以答应妈妈,永远不在外面过夜,永远不把妈妈一个人丢在家里?”见儿子面露为难之色。她悻悻地解释:“反正你结婚地时候会把人娶进咱们家,到时候你一个有老婆的男人,也不应该随便在外面过夜啊……1…6…K;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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