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之后,何平三人和年轻佣兵已经坐在另一家酒吧里了,这里虽然和之前那家酒吧一样,充斥着刺耳的音乐和缭绕的烟雾,并且客人也是以佣兵居多,但至少现在看上去还比较平稳,没有人闹事,周围也没有看到喝醉酒的醉汉,何平四人选择了一张角落里的桌子,点了酒水之后,四人便开始攀谈起来。
“认识一下,我叫何平,是个商人,他们是李玉堂和瓦塔拉,想必你从名字和长相上已经看出来了,我们来自华夏。”何平先开口做了自我介绍,尽管他只是说了自己是个商人,但是能够来到这个地方,再加上这两个一看就知道不是一般人的随从,他到底是做什么生意的,也就能够猜个大概了。
“叫我约翰吧,我是从英国来的,如你所见,我是个佣兵,暂时没有所属的公司,现在正在单干,主要接的活是司机。”年轻佣兵也做了自我介绍,来自英国,以及流浪佣兵的身份倒是没有出乎何平三人的预料,但他居然说主要接司机的活,这倒是让何平他们有点惊讶,这样的战斗力当司机,似乎有点浪费啊。
在刚才那家酒吧的时候,约翰有多强大家都是看到的,一个巨汉,几下就搞定了,即便面对三个人也只是稍稍落于下风而已,一对二则是完全的优势,他的近身战能力甚至要比李玉堂还要强上几分,就算现在还不知道其他方面的战斗力,但就凭这近身格斗的水平,也足以当战斗人员和护卫人员了,不管哪一种,都要比司机赚得多。
“司机?”何平有点疑惑的问道:“主要是哪方面的司机?”
“地上跑的都行,各种型号的汽车、摩托车、装甲车、坦克都没有问题,直升机也行。”
刚开始的时候何平他们还没有在意,随着约翰的介绍,三人都愣住了,这范围有点广啊,汽车摩托车倒是没什么,何平他们三人也都会开,但是装甲车就不行了,至于坦克,何平干脆没有进去过,李玉堂和瓦塔拉虽然有过接触,但也没有学过驾驶坦克的技巧,直升机?那就更不用说了,而这个约翰,居然这些东西都会开!
一般的士兵在部队里并不会专门学习这些东西,而拥有驾驶技能的有可能会被选为汽车兵,也有可能去开装甲车和坦克,至于直升机更是需要系统的学习,但却没有哪支部队会把所有的这些技能都教给一名士兵,而学会了这么多东西的士兵,一般也不会在约翰这个年龄就退役,部队肯定是不会放过这么一个人才的,肯定是要转成士官服役很多年的。
“你到底是在哪里学会的这些东西?部队上?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对你所在的部队倒是有点兴趣了,应该不是一般的部队吧?”何平问道。
约翰点了点头说道:“确实是我在部队上学到的,我所在的部队也确实不是一般的部队,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sas?”
sas!居然是sas的退役老兵!何平感觉到自己似乎是捡到宝了,听到这个词,就连李玉堂和瓦塔拉也是一脸的惊讶,他们两人曾经所在的部队就已经不简单了,李玉堂算是武警部队最早的快反部队成员,而瓦塔拉所在的法国外籍军团第二伞兵团也是精锐当中的精锐,但是面对sas成员,即便是一个司机,他们也不敢托大。
英国皇家特种空勤团(specia1_air_service),这是一支闻名世界的特种部队,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支近现代特种部队,现在很多特种部队的建立就是参考了这支部队才完成的,而至今依旧使用的很多特种战术,也都是这支部队开出来的,sas部队以迅且有效的完成任务而著称,是目前任务完成率最高的特种部队。
sas的成员不仅战斗力强悍,而且还必须是枪械专家和近距离战斗专家,在进行室内突袭和解救人质方面,还没有哪支部队能够赶得上sas,因为成为sas成员的一个考核标准,就是必须在破门之后的四秒钟之内全歼室内的敌人,并且不能伤害到所有的人质,要完成这一点所需要的反应能力、枪法、眼力都是极高的,正因如此,sas虽然报名人数众多,录取率却还不到百分之二十。
看到何平三人的反应,约翰便知道自己不用多做解释,他接着刚才的话题说道:“我十八岁开始在6军服役,十九岁的时候被招募到sas接受训练和筛选并获得通过,二十一岁的时候正式成为sas的一员,服役三年,二十四岁的时候退役,一年后,也就是从去年开始成为佣兵,在sas的时候我就是司机,主要负责运输和支援,所以当了佣兵之后也主要接司机的活。”
“也就是说,你在这里已经呆了一年以上?”何平点了点头继续问道:“那么你对于L国的局势有多了解?我指的是大大小小的这些民间武装组织。”
约翰点点头回答道:“了解一些,因为我是司机,所以活动范围不只是哈坎市这一带,对于L国全国的局势我都了解一些,虽然不敢说知道所有的民间武装组织,但一些势力较大的,和一些有特色较为有名的,我都是知道的,有几个还曾经雇佣过我给他们当司机,因此那几个民间武装组织我了解的还是很详细的。”
“既然是sas出身,那么枪械和武器的使用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没问题,训练的时候需要我们掌握几乎所有在世界上有点名气的枪械,其他各种武器也都要求能够熟练运用,所以我对武器不挑剔,只要不是老古董或是那些犄角旮旯的小国仿制出来的武器,我都能用。”这话倒是很狂妄,不过约翰的语气却很淡然,何平三人都能够感受到其中的自信,如果真的是前sas成员,那么他就有这个底气。
何平三人相互看了一眼,三人眼中的意思都一样,很显然,他们就是捡到宝了,虽然也不能完全相信一名流浪佣兵的话,但在现阶段看来,约翰并没有欺骗他们的动机,就算能在这里骗到一些佣金,以何平三人的战斗力,他也没有办法逃脱,而看他的身手,也不像是在说谎,因此何平很快便做出了决定:“ok!接下来的时间里你就跟我们走了,佣金好说,不会比你之前的工作低。”
“没问题!”身为流浪佣兵,约翰自然是有活就要接的,既然何平愿意雇用他,并且出价合理,那他当然就没有拒绝的理由,而且从刚才的酒吧斗殴中,约翰也觉得何平三人很对他的胃口,因此,虽然现在还不是很清楚何平三人究竟是做什么生意的商人,但约翰还是没有任何犹豫便一口答应了。
既然已经是队友,四人便也没有了最初的生分,再说了,男人的友谊其实很简单,刚才一起打过架,现在一起喝过酒,四人很快变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约翰其实也不是冰块脸,只不过他是流浪佣兵,没有其他的战友,而且又比较年轻,不这么装装样子的话,在这一行当中肯定是混不下去的。
而在交谈当中,约翰也知道了何平的所谓生意就是贩卖。军火,对此他倒是没有什么偏见和看法,这个答案并没有出乎他的预料,在这种地方,军火生意是最赚钱的,十个外国商人当中,倒是有五个和军火有关,而何平三人也从约翰那里知道了哈坎市附近这一带地区当中,民间武装组织的大致势力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