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二。
正午。
晴。
天高气爽,万里无云。
两顶小轿、三匹青驴,从西门出城。
就好像一家人,快快乐乐地要去郊外玩玩一样。
老皮大马金刀地走在最前面,就像是大哥。三个小妹妹脸上蒙着黑纱,骑着青驴,爸爸妈妈坐在轿子里。小马和张聋子就像是他们的跟班。
一个小跟班,一个老跟班,穿得比轿夫还破烂。
蓝兰问小马为什么不肯换套新衣裳。
小马回答得很干脆:“我不高兴换。”
他不高兴做的事,你就算砍下他的脑袋,他也绝不肯做的。
这一行人走在路上当然难免引人注意。他们也在注意别人。
每个人他们都注意。就连蓝兰都不时把帘子掀开一隙缝,留意着过路的人。
路上的人却没有什么值得特别留意的,因为这里还未到狼山。
这里是龙门。
龙门是个小镇,也是到狼山去的必经之地。
头脑清楚、神智健全的人,绝不会想到狼山去。就连做恶梦的时候,都不会梦到去狼山。
所以经过这小镇的人,不是疯子,也有点毛病;不是穷神,也是恶煞。
这小镇当然荒凉而破落。留在镇上的人,不是不想走,而是走不了。
走不了的人不是因为太穷,就是因为太老。
一个已老掉了牙的老婆婆,开了家破得连锅底都快破穿洞的小饭铺。墙上写着各式各样的菜名和酒名,糖醋排骨、溜丸子、陈年绍兴、竹叶青,什么都有。
其实你要什么都没有。除了已经快穷疯了的人之外,谁也不会到这里来吃饭。
奇怪的是,今天这里居然来了七八位客人。
看来非但不穷,而且都很有气派。
七八个人都好像是约好了的一样,一到正午,就从四面八方赶来了。赶路都很急,可是彼此间却又偏偏全不认得。
七八个人坐在一间东倒西歪的破屋子里,几张东倒西歪的破凳子上。你瞪着我,我瞪着你,身上都佩着刀剑,眼睛里都带着敌意。
七八个人都要了一碗肉丝面、半斤黄酒。因为除了这两样外,这地方根本没有别的。
面早就摆在桌上,酒也早就来了。可是谁也没有举杯,更没有动筷子。
因为面汤比洗锅水还脏,酒比醋还酸,老婆婆又早已人影不见,而钱早就收了。
老婆婆并不笨。无论谁活到她这种年纪,都绝不会太笨。
她早就看出来这些人绝不是特地到这里来喝酒吃面的。
这些人为什么要到这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