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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第1页)

我哪管什么活人死人,眼见一个僵尸扑过来,早已魂飞魄散。老子和活人斗不怕,但是从未和死人斗过。再看那僵尸,面目狰狞,眼珠凸出来,把眼眶周围挤破,溢出黑乎乎的死血,嘴巴里石头拖地老长,张牙舞爪上来。

我挥动手里的匕首,美国货钢口极硬,手起刀落,顿时斩下一段僵尸的手腕,落在地上还蹦蹦跳跳,像是上了岸的鱼一样挣扎片刻。

失了手腕的僵尸还是不顾一切地扑向我,我倒是忘了,这不是活人,哪会痛地死去活来,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应付,呆呆地立在原地。何永进大喝一声:“走开!”

话音传过来同时,何永进瘦长的身子也飞了过来,一脚踢中僵尸,把整个儿僵尸踢到墙上。这件简陋的旅店墙壁本来就是薄薄的木板,咔嚓,僵尸竟然撞碎木板墙,落在外面的走廊里。

我定定神,心知这个僵尸不死不活,唯一计策,就只能将其斩成数段才能避免危害。于是我跟着僵尸走出墙壁的破洞,看到僵尸倒在地上,像是后背着地的乌龟一样,翻不起身。而在僵尸前面不远处,却站立了那个驱赶僵尸的精壮汉子,陡然瞧见我,不禁吃了一惊,于是飞快地摇动手里的铃铛,口中念念有词,催动僵尸起身。

只见那僵尸像是不倒翁一样,倏然挺起,面对着我。对付这号东西,我已经有了经验,毕竟他行动缓慢,而且僵直,我学着何永进,飞起一腿,踢中僵尸,把他踢向那精壮汉子。后者转身就想逃,我大喝一声:“哪里走!”

说着,将手中的匕首飞过去。咄!正中那精壮汉子的后背,他惨叫一声。这是僵尸也扑了过来。精壮汉子既没有摇铃,也没有念咒,而且大声喘气,那僵尸正是靠活人生气来进攻的,当下就落到精壮汉子身上,吐出气息,喷在他脸上。

精壮汉子浑身发抖,脸上越来越白,似乎挂上了一层霜气,慢慢地升起七个亮球,溶入僵尸的身上。这时精壮汉子一蹬腿,顿时不动了。

老板这时也走了出来,瞅见这幅情形,脸色大变,说道:“你闯祸了!你杀了赶尸匠,他们是不会放过你的!”

我大怒,喝道:“哼,老子还没有找你算帐呢!居然帮着这个牛鬼蛇神,专门害人,今天我替天行道!”

何永进一把拉着我,神色凝重,说道:“现在不行了,你杀了赶尸人,黄泉村的赶尸匠们,一定不会放过你的。走,快跑,远远地离开这里。永远不要回来。”

我犹豫了一下,何永进发怒叫道:“还不走!会没命的!”

我叹了一口气,问道:“你呢?”

何永进摇摇头,回答说:“我是山里人,他们拿我没有办法。”

我见他神色果决,不似说谎,当下就收拾了一下行李,准备逃窜。何永进突然招招手,说道:“等等,你一走,这个老板必然会向黄泉村的赶尸匠们通风报信,不如一不做二不休!……”

“不要杀我啊,不要杀我啊!”老板吓得魂飞魄,不住磕头求饶。

我看他也是一把年纪了,心头一软,说道:“杀人犯法,方才只是自卫,但是现在就不许了。不如……”我眼光四下里转动,突然看到大堂里停着那口棺材,喜道:“不如把他关进棺材,天明之后,自然会有人来救他。”

何永进点点头说道:“也好!”

说着,不管老板愿意不愿意,死拖活拉,一把推开棺材盖,一下子就把老板扔了进去,再合上棺材盖。里面传来急促的咚咚敲打声。

何永进转身拉住我的手说道:“保重,有机会再见!”

我点点头,转身循着何永进指点的方向,窜入黑夜之中,连夜逃命。从此我放弃了湘西定居的生活,踏上了漫长的流浪之路。但是我们两人都没有想到,今晚在这个小小旅店发生的事情,竟然都将在我们将来的命运里画上沉重的一笔。这一切的起因,就是那口关押着老板的棺材,在幽幽烛光中,透出一丝妖异的色彩。突然,咔嚓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沉重的棺材盖仿佛纸片一样被抛上半空,瞬间又被扯破,化作片片碎块。

随后,棺材里慢慢伸出一个脑袋,看相貌,便是那个老板,只是有些奇怪,他的脸孔像是油彩一样蜡黄,嘴巴哈地大大的,舌头吐了出来,好像吊死鬼一般。老板的身体也慢慢升起来,确切地说,是被托起来,被棺材里的另外一个人拖了起来。老板已经死了,把生命力透给了另外一个人。这个人长身玉立,犹如在棺材里酣睡了许久,忍不住伸伸懒腰,打个哈欠,然后这人目光四射,突然发现在墙角站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子,正满面惊恐地盯着自己……

第二案:悬棺赶尸 二 僰人宝藏

我蓦然张开眼皮,窗子外面投射进来的阳光很是刺眼,让我眯起了眼皮。当脑子清醒一下以后,突然发现右肩很重,借着眼眸的余光回瞟,却是我老婆林白水正靠着我的肩膀,酣睡正熟。我们结婚都快七八年了,她也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睡觉的姿势仍旧像小孩子一样,非常可爱,叭嗒叭嗒着嘴巴,似乎在吃糖。我轻轻一笑,依旧让林白水枕着我的肩膀入眠,思绪转回来,心想,我怎么会想起很久以前的事情呢?大概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吧!此刻,我和林白水一起坐在火车上,奔赴神秘的湘西。而事情的原委,却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现在是一九九零年四月,明明已经是春天,北京依旧弥漫着陡峭的春寒。一天夜里,我穿着皮夹克,走在回家的路上,途径一条漆黑的小胡同,昏暗的灯光下,忽然闪出一个人影,速度奇快地移到我背后,将一把雪亮的水果刀架在我脖子上,低声喝道:“把钱拿出来,饶你不死!”

我不惊不怒,反而暗暗一喜。自从部队退伍后,我极少有交手的机会,平时看到什么小偷小摸,都是凶猛地扑上去,暴打一顿,拖到水里淹个半死,再送至派出所。时间长了,周边地区的流氓无赖,都知道这里有个活阎王,吓得哪敢过来。一方面固然保护了小区的安全,另一方面,我的拳头也在生锈。现在好了,居然来了一个不知死活的,你说我能不喜吗?

我心念转动,笑道:“要钱,好啊!都在我口袋里,我拿给你!”

歹徒没有吱声,我就把插在口袋里的双手拿了出来,说时迟那时快,我右手牢牢抓住那只拿着水果刀的手腕,左手凶猛地往后一个肘击。若是平常人中招,起码肋骨断了七八根,想不到这人反应极快,以其被抓住的右手为支点,身体迅速向右旋转,同时那把雪亮的水果刀乘势袭向我的颈部。

我一把推开歹徒的右手水果刀,左脚一定,右脚一踮,已经转身摆开散打架势。那歹徒身法亦是极快,和我摆了一个相同的格斗招式,嗯,怎么看着眼熟呢?

容不得我多想,那歹徒就冲上来,我见他速度快,身法好,可惜力气未免小了一点,铁定输给我,不禁摇摇头,后退一步,拉开距离,那昏暗的路灯正好把光线投到歹徒脸上,我倏然一怔,失声叫道:“何永进!”

歹徒一呆,顿时愣住,那光线清清楚楚映在他脸上,满面的麻子,我一辈子忘不了。

“恒淮!”

他也呆住了。

既然是熟人,他就自然而然地垂下水果刀,讷讷之极。我打量一下,他身上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羊毛衫,脚上是一双脚趾头都伸出来的烂解放鞋,颧骨突出,满面胡子拉达,看来生活过的极不如意。我叹道:“永进,现在过得怎么样?”

“还好还好!”

何永进支支吾吾说道。

我又叹道:“不必瞒我了,你都混到这副德行了,还敢吹牛不错!幸好今天遇到的是我,若是别人,你可就一失足成千古恨了。不必多少,我们战友好久没见,走。我恒淮请客,哥们去喝几杯。”

我不由分说,便把何永进拖了过去,看到他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又叹了一下,把自己的皮夹克脱下,披在他身上。何永进叫道:“恒淮……”

我说道:“一件衣服而已,何必大惊小怪!你不当我是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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