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意在十月里悠然的甩着尾巴,秋风画作笔墨把葱绿的山山、树树渲染出更繁杂的色彩。
后罩房小院里的石榴树也多了些色彩,绿色、黄色的叶子中夹杂着一点红。
石榴熟了。
常威拍了拍树干,接受馈赠,把一颗最红的石榴摘下来高高抛起。
“常威,你什么时候搬家?”
悦耳的女声响起。
常威没有回头,把手里的石榴抛了抛,“就这几天吧,昨天老四去喊你吃晚饭,她说你屋里没人。”
何雨水微微笑着,“学校加了晚自习,放学太晚了,我就没回,今天刚回来。”
常威点点头,转过身来,迎上如画的眼眸,“我大姐早上还在念叨你,一会过去玩。”
“好呀!”何雨水眉眼笑成月牙,“刚才门口碰到常珑,她还请我吃糖呢。”
常威瞅了眼她身上略显单薄的衣服,“晚上走的时候告诉我,我开车送你去,把厚衣服和被褥都带着。”
“好。”何雨水的眼睛浮出欢喜,晶莹剔透,充满着生机和活力。
常威不再多说,把手里的石榴果抛给何雨水,背着小手晃悠悠朝着前院走。
这姑娘和大姐常妲一样,性子绵柔,又坚持着独立自强,就应该好好的。。。。。。做个朋友。
这是一个风云激荡的年代。
常威重活一世,徜徉在激情澎湃的时光长河里。
十六岁,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他并不准备像其他穿越者那般,见不得身边出现的漂亮姑娘,只要出现就要用尽心机弄回家,最后建立起庞大的后宫。
这样的穿越者实在太多,搞的读者都有斯德哥尔摩症,只要在书里出现个女性就要问,她是不是女主?
这本书里还有贾张氏呢。
也不会玩深情,莫名爱上一个姑娘,爱到死去活来,分分合合,最后相互约定,十年后我未娶,你未嫁。。。。。。
那特么也太惨了吧?
更不喜玩什么暧昧,整天和姑娘们打情骂俏。
他穿越后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摸过,也从未对任何人表露过爱意。
十六岁,就该像个十六岁的样子。
他还有大把时光,一路无限风光。
何必早早圈定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