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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因玉兰花(第2页)

应该在哪里呢?

应该是在某个阳光明媚的春天清晨,在某个郊区小路,两侧盛开着蔓延到视野尽头的蓝雪花,铺天盖地的盎然春意,还有无穷无尽的新鲜空气,而他是一个风度翩翩的佳公子,要么在吟诗要么在作对。

可他看起来像个准备逛青楼的猥琐老财主。

女孩子依旧是那个打扮,双手抱胸,伞不知哪里去了,高跟鞋穿的亭亭玉立,如同一朵娇嫩的玉兰花。丁淳亦知道从那个麻辣烫到这个清吧,穿平底鞋得走十分钟左右。可是这个女孩子穿高跟鞋走了这么长时间,依旧身体笔直,眼睛明亮。

他早就已经学会了掩饰自己的胆怯,也早就习惯了女生的谄媚,可是在清吧门口看到女孩的那一瞬间,他又一次的感觉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后悔——后悔自己沉迷酒色,后悔自己深陷于如此堕落的世界——在看到她的那一瞬间,他察觉到脑海里涌入了大剂量的自卑和后悔,好像麻痹着他的神经。

他想起自己曾经在女生面前油腻的搭讪以及在床上各种用力的场景,一阵反胃。

吓了王路一跳。

然而旁边的路人并不惊讶,这种呕吐的场面在酒吧门口每天上演无数遍。

“你搞什么……”王路原本双手插兜,被吓一跳,转身抽出了手,看到背后的丁淳亦和他旁边的女生,他眼神一跳,仿佛见鬼似的眨了眨眼,然后拉着丁淳亦,向清吧里面走去。可是丁淳亦扭动着拒绝了,又走回门口。神经质地盯着那女孩子看。

王路拉丁淳亦,可是没拉动。

王路想,丁淳亦别的都好,就是拧巴,有时候就会神经质,扫兴。比如喝酒喝着喝着开始吟诗,有时候大半夜的发一些酸溜溜的诗句,什么“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或者忏悔似的问王路,“我俩这样是不是叫做“混吃等死”?

在王路看来,有钱了就应该花天酒地,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一不违法二不犯罪,不然为什么要赚钱?

可是今晚又神经质盯着人家女生看,拉都拉不走,活脱脱一个色中饿鬼,好像完全忘了他曾经面朝大海。

“大哥?这位大哥!咱往前挪挪?我可不想被王大小姐骂了!”王路拉一把丁淳亦,在他耳边嘀咕。上次在一个酒吧,他们喝酒,喝着喝着,王路喝大了,发酒疯非要给酒吧剪彩,到处找剪刀,找不到剪刀便用牙啃人家酒吧的桌子,酒醉身不稳,不小心跌了一跤,一脚把人家皮沙发踹了一个洞,又吵吵嚷嚷不赔钱,人酒吧老板报了警,最后王贝来赔了钱,提着王路的耳朵一顿臭骂,把两个酒疯子带回了家。

可是丁淳亦就是不动。

他脑海里刷着过往,走马灯一般,他盯着面前这个女生,仿佛盯着一尊可以用来忏悔的佛像。他想起自己曾经所作所为,完全就是一个混蛋。

他想起肖蓉睥睨着看他,丝毫不理睬他的搭讪,冷漠地说,“让开。”他鬼使神差地侧身让道,肖蓉走了,背影瘦削,倔强。

不多时候,过来一个风度翩翩儒雅随和的外国西装男,他走过来揽住小龙女的腰,看了一眼一动不动的痴汉丁淳亦,然后十分优雅地唤来司机,拿出几张钞票,递给丁淳亦,俨然一位处理自己多情太太风流韵事的好丈夫。

丁淳亦居然接下这些钱,王路瞪大双眼,心想,“从今往后咱们各论各的,你是我大哥,我是你大爷!”王路看一眼外国佬,感觉这黄毛鬼有点侮辱人了,先不说他和丁淳亦和这美女没什么狗血情事,就光这三五张钞票,寒碜谁呢!好像他俩没有似的。随即把钱抽过来扔给西装男,“你他妈什么意思!”

西装男看出来对方觉得钱给少了,于是摇摇头,扁扁嘴,又抽出几张,咕哝,“Emmerdeur”。好巧不巧王路在法国待过一段时间,当即火冒三丈,脱口而出,“Filsdepute”!

王路当然不会让这个法国佬装到排场,手疾眼快地从丁淳亦裤兜里抄出钱包,拿出一沓,甩到法国佬的面前,红色钞票就像他爸拍的东非火烈鸟一般,在空中纷纷然起飞又散落。起初有人只是侧目看热闹,看到有钱洒落,有位过路的大爷犹豫着上前捡了几张,随即众人开始哄抢。

法国佬有点呆住,他还从来没有见过面对着钞票能这么死要面子的穷鬼。

可是那女孩子并未对法国佬的揽腰领情,转身,打掉了法国佬的手。又看向丁淳亦,或许是见多了这种场面,她嘴角轻微上扬,眼神中似乎透着丁淳亦熟悉的倔强,莞尔一笑,眼睛弯成了月牙,可可爱爱,对王路说,“给他喝点水会好一点。”

丁淳亦两眼一闭,晕了。倒地之前听见王路在给12315打举报电话,举报永丰麻辣烫有毒,毒傻了他一朋友。

那是一个平凡普通的下午。

天边的云再次朝着某一个方向汇聚,太阳稍探头又躲了回去,傍晚时分,又下起了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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