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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2章 乱世出英雄(第1页)

一拳裂岩石,这让白云村的所有人对林枫刮目相看,周围一片寂静。

白云村的人没想到,眼前握着拳头,打碎岩石手上一点伤都没有的林枫,这个嗜睡贪吃、整天无精打采浑浑噩噩的年轻人,竟然有着这样恐怖的实力,有着这样让人震惊的能力。

白云村的村民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里慢慢露出了期许,露出了对林枫的认可。

虽然,对于林枫一个人去找青洪集团讨要说法,他们还是不抱什么太大的期望,但是,如果林枫这么有能力,那至少还有一丝丝的机会,至少不会,一去到青洪集团那里就出现被乱棍打出来的情况只要有一丝丝的机会,就可以好好去争取。

展示过自己的能力后,林枫走到白云村村长的面前,对村长说道:“村长,他们接下来肯定还会过来找麻烦,大家不可能是他们的对手。你先带着大家离开这里吧,找一个地方落脚。以你们这一身医术,生存下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我会去找他们要一个说法,并且我会争取把白云村重建起来。”

重建白云村,重建这个自己很喜欢的白云村这是林枫此时此刻心里面坚定无比的想法。

对于白云村的村长来说,他也是有些震惊的,看着眼前的林枫,他也觉得似乎有些不认识眼前的这个林枫了,不过,这个不认识的林枫,他却是更加地欣赏,村长他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纪,这样年轻的人自然会更加欣赏一个会担当,有想法,敢于去闯荡的男人。村长拍了拍林枫的肩膀,说道:“好,你就按你的想法去做,不过,要记得一点,凡事不要太过勉强了,安全第一。”虽然,林枫不是真正属于白云村的人,可是林枫在白云村生活的这一年,他已经彻彻底底地融入到了白云村这个圈子里了,在大家的心目中,林枫就是自己的乡亲,就是自己的朋友,甚至无是自己的家人。

朝阳渐渐爬上了山头,暖和的阳光笼罩着大地,白云村的废墟之上还在冒着大量的白烟,村长组织村民回去看了一眼自家的房子,看看还有没有没被烧毁可以带走的东西村民们走在那些废墟里,看着地上黑乎乎砖瓦和木炭,眼泪就忍不住地流了下来。

林枫和小白在村口等着林半夏,林半夏陪着林朗也回去了。

坐在草地上,林枫拿出那一条手绢看了起来,本想从这一张“地图”上面搜寻记忆,可是,不论自己如何在上面寻找,不论自己如何去回忆,到最后,却依旧是什么都没有发现,依旧是什么都没能够找到。

林枫闭上了眼睛,试图用思绪去回忆,去感知,可是,却依旧是什么都想不起来,想到的只有一片黑暗,看不清任何事物的黑暗。

大概一个小时后,林半夏和村民们一起回来了,林枫起身,和林半夏一起向村民们告别。在要离开的时候,林朗突然喊住了林枫,他交给林枫三样东西,一样是玉扳指,一样是佩戴在脖子上的一颗精致的珠子,很像玻璃弹珠,还一样是一条小金条,很小的小金条。

林朗指着玉扳指和那一颗珠子说道:“还好它们没有被大火烧毁啊这玉扳指和珠子,是当初半夏把你带回来的时候,就在你身上的。那个时候我收了起来,本想早点拿给你,后来忙着处理药材的事,我就把这事给忘了,今天这一把火却是让我想了起来这两样东西,我想,应该和你的身世有关系。”

林枫接过玉扳指和珠子,看着手上的玉扳指和珠子,林枫愣了好一会儿,他努力去回想,可不管怎么回想,却就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这一条金条你们拿去卖了,刚刚去城镇那里,你们肯定比我更需要用钱在城镇上,有点钱傍身,总归是好事。”林朗将金条递给了林半夏。

林半夏没有拒绝,因为她心里面清楚,她的爷爷林朗说的没错,想要去城镇发展,的确是需要钱的,或者说,有一点钱傍身至少比什么东西都没有要好的多。

林枫将手上的玉扳指和柱子收了起来,和林半夏带着小白一起向众人道别后便先一步离开了,两个人一匹狼一起往城镇而去。

一路上,林枫都在看着玉扳指和那一颗珠子,看了一路,却是什么都没能够发现的了,也依旧是什么都没能够想的起来。

白云村距离城镇有一段距离,大概用了近半天的时间,也就是中午时分,林枫和林半夏这才走到城镇上。

这个城镇比较靠近辽市,比起周围的其他城镇来说都要繁华不少,也有一些高楼,经济发展的不错。

林枫之所以选择这个城镇,是因为这里会有更好更多的机会来完成他的计划,小城镇的话,没有什么机会,是很难出人头地的,只有在大城镇才有更好的施展拳脚的机会。

到了城镇中心,林枫和林半夏先去卖了那一条金条,按市场价卖的,拿到了五万块。这小金条并不是很大,所以卖到五万块,已经挺出乎意料了。

之后,两个人到附近去租了一个房子,两室一厅的房子,下午的时候,小白被留在家里。林枫陪着林半夏去置办了一些生活用品。林半夏本不想让林枫跟着,想让林枫去办正事,林枫却是淡淡地说道:“我的事先不着急,晚上再去办都不迟。”

林半夏看林枫一脸正经,且似乎把什么都已经计算好的模样后,也就没有再说什么,任由林枫跟着自己一起过去买生活用品。

晚上,吃过饭,林枫把林半夏和小白留在了出租房,独自一个人出门去了。

从这个晚上开始,林枫混迹于城镇上大大小小的各大酒吧和ktv,从这里。他也打听到了这里的人脉关系网,查出来,一个名叫老虎的家伙是城镇上的老大,这个老虎一直想要进入青洪集团,但是,青洪集团看不上他,用青洪集团辽市那里管事的话来说,老虎还不够格,一来,老虎还没有真正统一整个城镇,二来,老虎钱不多,又不会赚钱,三来,也是青洪集团管事最讨厌老虎的一点,老虎太过重义气了,这样的人,对于他们一个大集团来说,是很难管教的,他们可不想都时候出现为了义气,为了兄弟而跟上级对抗的手下。

对于这样一个人,林枫却很是欣赏,他心里面已经想好了,可以用老虎来做自己进入青洪集团的跳板

青洪集团不是不愿意接纳老虎吗到时候就让他们主动来请老虎林枫想到自己的计划。嘴角微微翘了起来。

这个城镇上,除了老虎,还有三个势力,这三个势力表面上以老虎为尊,可暗地里都不怎么把老虎放在眼里,经常会让手下去抢老虎的生意,去闹老虎的场子。

所以,对于林枫来说,首先要做的是,将城镇上其余的三个势力收服了。只有让整个城镇真正地统一,那些青洪集团才会对林枫刮目相看。

只不过,必须要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去接近老虎。直接毛遂自荐,那很容易引起怀疑,甚至到时候被排斥在外要想让老虎接纳自己,就得让老虎看到自己的价值,看到自己的实力。

于是,在观察了近一周的时间后,林枫选择到老虎的一个酒吧里做服务员。

这个酒吧就叫老虎酒吧,老虎这个人比较直爽,又是粗人一个,自己手下的产业全都是以“老虎”命名。

这个老虎酒吧并不普通,倒不是说这个酒吧的生意很好,而是这个酒吧一直被其余的三个势力找麻烦,因为这个酒吧的地理位置很好,一直很有生意,那三方势力就故意破坏它,逼走顾客。对于此事,老虎也好几次跟那些家伙谈了,但是没有一个家伙把老虎放在眼里,他们全都说是手下不懂事,老虎也曾经想要教训那些人的手下,可是,考虑到自己没有真正统一整个城镇,就只能是憋回肚子里面去。

如果能够帮老虎出了这一口恶气,那么老虎绝对会重用自己

选择在这么乱的一个酒吧。理由很简单“乱世出英雄”,同样的道理,想要出人头地,必须选择一个混乱的地方,越混乱越有机会。

老虎酒吧的地理位置算是比较好的,前后两条街道都比较繁华。老虎酒吧的装修风格带着点野性,外面全都是涂鸦,门口上老虎酒吧的招牌上灯光闪烁。

林枫前往老虎酒吧的时候是傍晚时分,这会儿,老虎酒吧没几个人,只有三个人正在忙着清扫整理,准备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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