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长宁差点没反应过来,这句“老大家的”是在称呼她。
没等叶长宁开口,李母先冲了上来:“凭啥呀?大丫头家里断粮的时候你在哪儿?现在来要兔子,咋那么脸大呢?”
看着撸起袖子随时准备干一架的李母,王氏有些怂——她还真跟李母打过架,输的挺惨,李母下手可狠了。
但看着兔子,想想炖的喷香的兔子肉,王氏没退:“我家老大走了之后,这些年她也没给过我们孝敬啊!这当儿媳妇的不孝顺婆婆,说到哪里都没道理呀!”
“分家的时候你不是说了吗?净身出户!你家老大生病的时候去借钱,你又是咋说的?生不养死不葬,你就当没那个儿子!你都不要你家老大了,怎么,这就忘记了?”李母冷笑。
李父这时候也走了过来,他没说话,只站在自己媳妇身后,表明了支持的态度。
王氏回头看了看自家男人和儿子——得,指望不上,看到李父过来,一个比一个退的远。
看起来这兔子是要不到手里了。
她不太甘心的瞪了叶长宁一眼,回去了。一路上还在不停的骂骂咧咧。
原主都没拿他们当回事,叶长宁更是只当他们不存在——反正很快就要分道扬镳了,之后能不能再见面还没准儿呢。
没有水,不能炖汤,李母把兔子皮完完整整的剥下来,流出来的血也收集起来,然后才把兔子架在火上烤。
等兔子烤熟了,叶长宁把兔子腿扯下来,自己和春妮一人两只,剩下的肉就都留给李家了。
李母没推拒,这天气越来越热,肉也放不住,再说了,周围那么多人看着呢,这肉还是吃到肚子里才不惹人惦记。
她跟叶长宁商量,能不能分两块带肉的骨头给三妮儿送过去。
叶长宁差点把原主这个妹子给忘记了。
没出嫁之前,三妮儿也经常帮着原主干活,可等嫁了人,婆家就不让她回娘家帮衬了,三妮儿性子软,不敢不听婆婆的话,这近一年的功夫,姐妹两个都没怎么见过面。
叶长宁其实挺好奇的,李家人可都不是好欺负的性子,哪怕原主也不是逆来顺受的,可偏偏这个三妮儿,性子懦的跟包子似的,谁都能捏一下。
没出嫁的时候还好,家里人也不欺负她,至多只觉得她有点老实,谁说的话都听;可出嫁之后才发现,那真是谁的话都听——在她婆家,哪怕是个六七岁的小孩子说的话,她也听啊!生怕哪件事没做好惹婆婆生气。
她那个婆婆倒也不是爱磋磨儿媳妇的,也不偏心,就是有一点,觉得李家穷,生怕三妮儿帮衬娘家,就让三妮儿没事别回娘家。
除了回门那天,三妮儿还真就没回来过!
光是努力活着就已经费尽心力了,原主自己的日子都快撑不下去了,哪还有精力去关心三妮儿过的怎么样?人家起码不用担心饿死!
如今一路逃荒,好几天了,三妮儿一直跟在婆家那边,也没来过。
叶长宁穿越过来就没见过这个人,可不就差点忘了。
不过,李母心疼女儿,有点好吃的,想给她送过去也正常。李母对三个儿女一直都是一视同仁的。
李母也不会理所当然的把儿女的物品视为自己的私有物,如今逃荒路上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