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是代言人?”
“对!”
沈旭东无语:“广告方这么勇的嘛?他还指定固定嘉宾?”
“…人家真金白银赞助,想让他的代言人上节目,可以理解的嘛!”
“我不理解!”沈旭东看向严敏:“你有什么想法?”
严敏笑了笑:“我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实在不行,加个人呗!”
“会不会破坏原有的节目架构?”
“刚好我想变动一下子…三季了,我估计很多观众已经审美疲劳了。”
沈旭东狐疑看了看他:“你可不要委屈自己,多大点事,《奔跑吧》可是现象级综艺,赞助商算个屁…”
“…我真的想尝试一下…”
……
鹿晗出演《奔跑吧》…
原时空好像就是赞助商的‘请求’,而且鹿晗人气高,在青少年中拥有巨大影响力…于是邀请参加!
他的表现也不错…
没啥偶像包袱,尤其是对比之后的蔡旭坤而言。
综艺找流量,这叫天造地设!
节目需要流量刺激,流量需要节目提高国民度顺便夯实人设,鹿晗、吴凢凢、张亦兴包括黄子韬都是通过综艺走红的…
其实,回过头来看,最初电影圈找流量艺人的时候,本就有些“不怀好意”。
首先,要从电影圈使用流量艺人演戏的开端史说起。
虽然初代顶流“四大三小”声名赫赫,但85花才是内娱流量艺人的鼻祖,也是流量电影的发端。
她们搭上了传统电视时代的末班车,又赶上了互联网时代的早班车。既有通过电视端家喻户晓的作品,又能通过网络平台互动博得年轻受众关注,形成了流量的初代模式。
《小时代》四部电影的盈利率,更是令一堆电影圈生意人看红了眼。
于是,电影圈资本开始追逐“IP+流量”模式。
电视剧领域崛起的小生李亦峰、杨洋悉数被“邀进”电影圈,同一时期,EXO“归国四子”也赶上了这股追捧流量的热潮。
当时流量生被塞进了各种IP大项目里。
但,圈子根本就没把“流量艺人”当过演员对待。
到2017年以前,电影市场也确实不停上演“IP+流量”项目赚钱的神话。
《战狼2》上映,一举击碎电影圈的美梦——同时期《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心理罪》、《建军大业》,全都是流量艺人主演…
流量被抨击成了原罪。
之后的《欧洲攻略》、《夏天19岁的肖像》、《宝贝儿》包括《上海堡垒》票房惨败,更是佐证了这一观点!
流量们也挺惨的,这一时期的创作者根本无暇思考如何用好流量,即使流量与角色不适配,也只能硬着头皮上,很多作品都像是敷衍塞责的半成品。
再加上,大IP的改编风险本身就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