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弯弯的唇角笑的特别满足。
这让谭韶川想起他第一次见她,她被警察带到羁押车里,她趴在车窗玻璃上用口语跟他说谢谢时候的样子。
此时,她也是趴在他的对面看他喝汤。
他的确不挑食。
吃饭的样子也很随性自然,一点儿也不像个高高在上的大老板。
然而
蓝忆荞好饿啊。
自己中午就吃了个水果沙拉。
晚上这顿罗宋汤,自己是拿着劲儿做的,很成功的好吧。
他为什么不说让她一起吃呢?
他哪哪儿都好,可独独在吃饭的时候,架子端的很大。
“好喝吗?”她吞咽了一口津液,再次问他。
“你刚才问过了。”他将碗底一扬而尽。
“我再给你盛一碗。”她伸手接过他的碗。
他愣住的同时,她已经第二碗盛了送给他。
看他吃的香,她实在是馋的很,口中的津液越吞咽越频繁。
她都能听到自己吞咽津液的声音。
她怕他笑话自己。
便起身说道:“你慢慢吃,我先上楼,一会儿我下来收拾。”
“嗯。”男人不客气。
她‘蹬蹬蹬’跑上楼,跑到一半又回头看了他一眼。
估摸着他五分钟内吃不完饭,于是,快速的进入了他的卧室。
将三款中午刚改动好的衬衫又重新拿出来放在他大床上。
看着自己的杰作,她愁。
有道是做衣服容易拆衣服难。
这三款衣服她篡改的时候本就十分的认真小心,针脚都用的很密很仔细,现下再让她拆了,她又心有不舍,又麻烦。
可再麻烦她也得拆。
他刚才都那般委婉的告诉她了,身为集团总裁,他穿衣服不能花哨。
她现在想想也是,就连她不也是喜欢他成熟稳练一丝不苟的样子吗?
他要每天穿的花里胡哨的,她还可能会喜欢他吗?
一定不。
幸好她大学学的是时装设计,虽然才读了半拉就被逮到大牢里了,可她手上还是有些手工功底的。
就这么怎么篡改的,她再怎么给拆了。
她很是聚精会神,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再小把他衣服给拆个小刀口什么的。
真是后悔死。
你耍什么小聪明?
不就是想讨好老板吗,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