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难,
先让她去歇着,挎着这么沉的篮子过来,她这细胳膊细腿儿的肯定酸得不行。”丁管事把她扶去鼎食记酒楼后头的抱厦,往炕上铺了张干净洁白的方巾,才让乔芸上座,又给她端来了一杯胭脂香,笑眯眯道:“小娘子,你先在这歇歇,我让他们买肉去!”
说着,他走到了后院,叉起腰来吆喝道:“张四,刘五,你们仨去账上领钱,去城里肉铺跑一跑。看看有什么好一点的五花肉、猪后腿、排骨、肘子猪蹄,各自买个五斤回来,动作快点。”
“是!”
两个采买去账房领了钱,各自飞奔而去。
乔芸看了觉得稀奇。忽又想到,鼎食记平日里就这么多客人,这县里若再来那么多游客,也野猪经不经吃?
她心里不免又有些担心,问道:“每年这么多外地来的客人,野猪会不会吃完了没地儿逮去?”
丁管事哈哈大笑:“你是聪明的,我就知道你有这么一问。放心吧!这事儿啊,我们东家早就想到了!”
乔芸忙向前倾了倾身子,好奇地问:“怎么说?”
“很早的时候,县令大人便立下了规矩,猎野猪可以,只能猎成年野猪,那些个小野猪严禁狩猎。这些时候那些不良人们也跑得勤些、检查各家酒肆的后厨,若发现有谁私自偷偷收野猪幼崽,猎人罚五十贯钱、蹲三个月的大牢;收野猪幼崽的酒肆罚钱两百贯。”
这个法子好啊,禁止竭泽而渔。跟捞河鱼只能用大眼儿的渔网一个道理!能不被眼前利益所蒙蔽,将目光放长远,这县令是个有作为的!
“那这怎么听都是县令大人的手笔吧!”乔芸捧着茶杯,不解地道:“那这事跟鼎食记的东家又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这个法子是我们东家教给他的啊!也是四年前,孟县令刚来的时候,那一年曲沃县的野猪比往年少了不少。各家酒肆叫苦连天——游客千里迢迢来吃野猪,却供不上野猪肉!这多急人呢?也不能拿家猪来糊弄,家猪和野猪差别可糊弄不过那些老饕们!正巧我们东家打算把酒楼开到这里,听说了这个事以后,亲自去跟几个猎人接触之后,回头跟孟县令谈了好久。第二天孟县令就颁布了这条法令。”
“原来如此!”乔芸佩服地点了点头,又问:那外人知道这件事么?这法令刚出来的时候肯定不少人嗤之以鼻吧!”
“嘿,还真让你猜对了。”丁管事看起来是他们东家的死忠粉,刚刚还讲他们东家讲到兴头上,结果话题转到县令身上的时候他的气势瞬间就减了几分。
许是站累了,他便一屁股坐在了炕桌的另一边。
“县令也是雷霆手腕,他还命周围的人监督,发现谁收野猪崽子可以向衙门检举!若是核实了确有其事,那检举人可以拿到罚金的一成作为奖励!这条法令被他贯彻得雷厉风行,那些收了野猪崽子的酒肆不少被罚得当场歇业大吉。缓了大半年,县里的酒肆恢复元气的才有六成。到了第二年的雪化的时候,野猪便多了不少。第三年,也就是前年,县里已经几乎没有酒肆不遵守这规矩了。”
虽然他没说,但乔芸仔细想想就品出来,孟县令能如此强硬地实施这条法令,想来也少不了那位解氏的影子,若不是解氏陈情利害,他哪里能这么坚定?
真有意思。
跟鼎食记打交道这么久,他们上上下下已经把“东家”二字挂在了嘴边,看来这解氏对这些人的影响真是深远。
乔芸越来越感兴趣了,这一个两个的,她都有点想见见!
------题外话------
求月票,求收藏,求订阅,么么哒(?′?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