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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时亦没和他挨这么近坐过。
中巴后排一共四个座位,他男友非要和他挤到一块。两个身材都不算瘦小的男人坐一起,可想而知,触碰都是在所难免的。
比如说现在,他手肘离对方大臂只有两毫米的距离。车子稍一颠簸,或者转个弯,他就容易蹭到对方。
他小心翼翼地保证不碰对方。保持好距离,对方身上清爽的味道又不停地往鼻子里钻。
令人绝望的是,那味道和他的沐浴露十分相似。
对方和他用的可能是同一款,或者说……同一瓶。至于为什么用同一瓶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俩住在一起嘛。
陆时亦耳尖顿时有点热,不想再闻可恶的薄荷味,抬手假装搓鼻尖。可惜他皮肤白且薄,搓了几下,不仅耳尖红,鼻头也跟着变红了。
薄谦余光瞥见他的动作,挑了挑眉,问:“鼻子难受?”
“不难受,有点痒。”
“痒的话不能一直抓,容易抓坏,”薄谦把他手拽了下来,“忍一忍,一会儿就好了。”
对方是为他好,陆时亦没法继续撒谎,只能讪讪地“哦”了一声。眼观鼻鼻观心,让脑袋里剧情突飞猛进的小电影停一停。
紧接着他发现,手指上来自于另一个人的触感没变——对方把他手拿下去以后,一直握着他手指,没放开。
怎么办,要不要让他放手?如果只握一个手指就骂人,会不会显得太扭捏?
陆时亦心念电转,眼睫颤了一下,张张嘴,没说话。
许是见他没反抗,不久之后,对方得寸进尺,五指向上攀爬插进他的指缝,然后轻轻裹住他的手背。
两只手便变成了十指交握的姿势。
他们两个的皮肤都很白,不同于他那种健康的白,对方手背呈现出一种冷调的白色,青色的血管自手肘处蜿蜒直指根,有种说不出的美感。而且对方手掌很大,带着一点淡淡的冷意,正巧他正有些燥热,握起来意外的非常舒服。
可陆时亦还是不太好意思,毕竟车上那么多人呢,试着往外抽了下手,没抽出来,低声道:“薄总。”
薄谦一愣:“你叫我?”
“嗯,你、你放手。”
薄谦不仅没放,反而握的更紧,“怎么突然想起来叫薄总?你以前从不这么叫我的。”
不这么叫?陆时亦迷茫了,“那我以前都怎么叫?”
“一般是叫哥哥,或者老公。”
“……”
陆时亦脸一个爆红!立马生出强烈的想要一掌拍死自己的冲动——什么鬼,一周前的他脑子进水了吗?居然管人家叫哥哥!老公!
肉不肉麻?!
陆时亦三观尽毁,一时间有些接受不了曾经的自己,陷入无限的后悔之中。薄谦努力绷住嘴角,控制着不笑出来,用大拇指侧面刮了下小男生的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