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广夏通过虚构出口收入虚增巨额的收入,这种*裸的造假是比较低级的造假手法,这是第一代造假手法,主要特征是直接虚构或隐瞒业务,包括当年东方电子将炒股收益粉饰成主营收益,也涉及业务造假;第二代财务造假手法主要是在会计上做文章,业务本身没有造假,这种财务造假手法严格地讲并不是造假,是创造性会计,它本身并不违法,即在合法前提下滥用会计规则。下面我们介绍几个典型的案例来说明创造性会计在损益中运用。
制造非常收益
2008年10月8日,徐工科技(000425)发布业绩预增公告,称预计公司2008年前3季度实现净利润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第3季度实现净利润亿元,同比增幅高达1 381%。前3季及第3季业绩预增主要原因是巨额股权转让收益,公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转让所持徐州工程机械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进出口)20%的股权,实现投资收益
15 万元,这也是公司第3季度净利润高达亿元的原因。如果扣除这笔股权转让收益,徐工科技第3季度是亏损的。
2008年7月6日,徐工科技发布公告,将徐工机械进出口公司20%的股权以1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徐工机械集团公司。因为该股权账面价值只有666万元,故股权转让收益高达15 106万元;但7月25日,公司在向徐工机械集团进行定向增发购买资产的公告中,却又重新把徐工机械集团持有的进出口公司100%股权全部买回来,包括之前出售给徐工集团的20%股权。
徐工科技通过这一买一卖确认了亿元的股权转让收益,这就给人启发:如果你需要利润,就出售股权确认收益,然后再把股权买回来。像徐工科技回购徐工进出口还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要以收购成本入账,只按徐工进出口账面价值入账,对徐工科技未来的损益核算没有任何不良影响。
消除非常损失
招商银行在2008年收购永隆原控股股东伍氏家族53%控股权之后,根据上市规则,招行立即向全体非控股股东发出要约收购邀请,由于2008年下半年银行股暴跌,招行全面要约收购永隆“不幸”成功。招行将购买伍氏家族53%控股权作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处理,而将后面的全面要约收购的47%作为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处理。根据会计规则,第一次收购要对收购价格与被并购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差额确认为商誉,而第二次收购则对收购价格与被收购股权对应的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87亿元冲减资本公积。
乱分摊(3)
如果招商银行收购永隆银行是一次性收购,则要多确认87亿元的商誉,而这87亿元要在2008年报中全额计提,这样会导致招行2008年净利大幅缩水,因为这会增加招行税前损失87亿元,尽管是非经常性损失。这提醒企业在进行并购时要巧妙使用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不确认商誉的规则,从而减少商誉减值计提的压力。
此外,如果子公司股权是不良资产,也不要一次性出售,先出售非控股股权,因为不涉及控股权转移,故不确认损失,再把控股权出售,这样只确认部分损失,如全资持有一家子公司,预计出售亏损2亿元,如果一次性出售,这样账面上要体现2亿元亏损,这时可以先出售49%,再出售51%,前面的49%出售亏损不确认损失。
收益性支出资本化
上市公司最常见的费用会计伎俩无非是推迟确认费用或不确认费用,推迟确认费用或不确认费用可以统称为收益性资本化,笔者今年对多家拟上市公司开发支出资本化政策提出质疑,怀疑其过度资本化;除了研发,实务中的广告、装修等费用也极可能涉嫌收益性支出资本化。
如2009年11月2日上会的司尔特披露的开发支出也令人感到不解,以下是招股书披露的开发支出数据:
(1)研发经费持续增长机制
为了保障企业技术中心科技经费的需要,发行人将技术开发费用单独列支。近三年研究开发支出逐年增长,大力推动了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发行人研究开发支出如下表(见表3…1):
表 3…1(单位:万元)
项 目2009年1~6月2008年度2007年度2006年度
专用设备—2
研制新产品材料费
研制新产品人工工资
研制新产品其他费用
合计3 1
笔者发现,该公司资产负债表开发支出为零,利润表下的管理费用也没有披露明细项目,但由于总额不大,相信管理费用名下的研发费用也不多:
管理费用(万元)1 2 2 1
那么,2008年3 882万元的开发支出去哪里了?据了解,该公司披露的开发支出不是会计上的研发支出,主要组成实际是试车费用,专用设备实际是生产设备,笔者认为试车费用与开发支出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支出,生产设备与研发设备也有天壤之别,笔者怀疑该公司涉嫌将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开发支出记入在建工程或存货,亦即涉嫌推迟确认费用;当然也有可能是该公司涉嫌虚列开发支出,以得到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