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才对人性彻底失望。在我心里,自责像火一样燎烤着,像利刀一样搅动着,折磨得我几乎窒息。我呻吟着,脱口喊一声:
“袁阿姨……”(霸气 书库 |。。)
这些天来,我不像别人那样喊她“袁黑帮”,但也从没喊过“阿姨”。这次称呼显然出乎她的意外,她从床上起身,疑问地看着我。仓促中我找到一句话:
“袁阿姨我没事,只是想告诉你,我爹妈叫颜哲到我家去吃饭。”
就像那天颜哲一样,她的眼眶中也慢慢涌出泪水,即使在夜色中,也能看到那两汪闪亮的水光。她用极轻的、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
“谢谢。”
然后缩回床上,很安稳地睡了。
后来我很后悔说那句话,我原想让她对颜哲放心的,但也许这恰恰坚定了她赴死的决心――丈夫已经去了,她唯一挂念的是儿子;现在儿子也有人照顾,她可以跟丈夫去了。袁阿姨自杀后,很长时间,我被沉重的负罪感折磨,左冲右突,无法走出这座围城。而且我只能独自承受这样的折磨,不敢对颜哲坦露。我并不是想对他隐瞒自己的罪孽,而是担心性格比较褊狭的颜哲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如果他唯一可以依赖的人原来手上也有血迹,他会不会心理崩溃?会不会彻底自暴自弃?
让我负罪的还有一点:在那晚的看守中,我没能制止袁阿姨的自杀。其实这是过度的自责,真正要赴死的人谁也拦不住的,尤其是像袁阿姨这样外表柔媚内蕴刚烈的女人。想想吧,即使在“揭发丈夫”的那个非常时刻,她竟然还思虑周密,只交出半边刀片而留下半边!那时她已经为丈夫的不幸、因而为自己的追随预先做了准备。那晚,我尽管受着负罪感的折磨,仍不转眼地盯着袁阿姨。我敢说我没懈怠过片刻,而她缩在床上几乎没有动――不过割断动脉本来也不需要大的动作。
晨色初露时,我忽然奇怪地发现,一大群红蚂蚁从袁阿姨的床下缓缓地爬出来,它们停住了,探头探脑一会儿,再缓缓地向前蠕动。开始的刹那我没明白是咋回事儿,我很奇怪蚁群为什么会夜里出来。忽然我闻到了熟悉的味道儿,是血腥味儿,是我在颜伯伯那儿闻到的血腥味儿。我定睛朝地上看去,那不是红色的蚁群,而是鲜血聚成的水汪,鲜血已经变得粘稠了,前进得很艰难,只有当后来的鲜血越聚越多时,它们才积蓄了足够的力量,往前蠕动少许。是袁阿姨的血,那具娇小身体内的鲜血肯定已经流尽了。眼前这一切终于超出了一个16岁姑娘的心理承受极限,我眼前一黑,身体软了,扶着门框溜下去。
5 凶杀
农场的清晨姗姗来临了。
东方一抹鱼肚白悄悄露出头,抗拒着周围的夜色,终于站稳脚跟,把稀薄的晨光洒向原野。四野很静,公鸡还没有打鸣,只有偶尔传来一声犬吠,遥远得像是梦中的声音。清冷的空气携带着小麦的香味儿。农场也很静,只有牛屋里有响动,有金属拖地的清脆声音,大概是牛把式郜祥富已经在准备今天的挽具了。
我苦涩地叹息一声,从折磨人的回忆中走出来。不管怎样,颜哲的爸妈已经走了,不管在他们的不幸中我有没有责任,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我能做的,是保护好颜哲,否则我才真的会愧疚终生。
我想我该从蓝球架上下去了,就在这时我听见有脚步声,两人从后排宿舍中出来,一前一后,一个高壮一个矮瘦。后边的那个一溜小跑地追着前边那个,似乎在央求那人听他说话,而前边的人似乎不屑于理他。我认出来他们是谁了,心头不由一震――这正是庄学胥所说的、场长准备雇用的两个杀手。
一个是陈得财,和赖安胜一样,也是四十多岁的老光棍,长得剽悍有力。这人和其它老农不同,其它老农虽说是 “再教育”者,但实际上心底中总有些自卑,那是乡下人对城里人的自卑,文盲对读书人的自卑。唯独陈得财似乎从来都怀着一股戾气,那是流氓无产者对读书人的戾气,是穷人对富人(按说知青们绝对算不上富人吧)的戾气。由于这股子戾气,他常和知青们有一些无谓的口舌之争,争得脸红脖子粗的。林镜爱逗他,一次老陈被逗恼了,脱口说出:
“你 ** 知青有啥了不起!老子当过国。内侧两棵绿色棕树之间是灰色偏暗的楼道。光线低沉,半天了都没人在楼道出现。三到五层以及第八层楼道口安有小牛奶箱军,扛过洋枪,坐过洋船。二十四排火(子弹),五颗手榴弹,土八路一碰上咱就跑!”
这番话经林镜四处传播,成了陈得财的经典语录,其名声甚至远播到其它县的知青中。
另一个人是陈秀宽,就是那位“吸大烟吸出来的贫农”。这人有点儿贱气,最爱和女知青们扎堆,老是有意无意地蹭一下女知青的身体,或拍一下她们的后背,好像占了多大便宜。女知青们若是使唤他干什么事,他跑得赛过狗獾子。不过后来没有一个女知青理他了,连男知青也躲着他。老农们嘴里传出来他有淋病,是他当少爷时在窑子里染上的,而且非常重,尿都是白的。知青们对于淋病的了解仅限于这个名词,不知道那种病况是否属实,也不知道淋病如何传染。越是不了解越是害怕,从此像躲避瘟神似地躲着他。农场没有自来水和洗碗池,刷碗时都是来到井台上,找两人推着解放牌水车,其它人到出水口刷碗。水车需要俩人才能推动,这么着要想刷碗至少得三人配合。自从陈秀宽的淋病被公开后,他就找不到一个人合作,他当然知道别人为什么躲他,大概自知理亏,只有远远等在旁边,等别人刷过碗后有哪个好心人给他捎来一碗水。我就常主动给他捎刷碗水,虽然我同样惧怕淋病,厌恶和他接近,但――要是让淋病病人连刷碗都刷不成,这样的惩罚也太严厉了。
没想到这个么小人物也要成为杀颜哲的凶手。
他们朝这个方向走来,看来是要到场长室去。我悄悄窝在门板上,连出气都不敢大声。他们当然想不到蓝球架上有人,临近蓝球架时,陈秀宽紧跑几步拉住陈得财,压低声音哀求道:
“财哥你再听我一句!……我看那事不敢干,要挨枪子的呀!”
那晚我有个发现,原来搞窃听最好的地方是在说话者的上方,虽然声音很低,但经过地面反射,能听得清清楚楚。陈得财在篮球架下站住,鄙夷地骂:
“熊包!窝囊废!你早干啥了?提上裤子知道害怕了?你以为城里小妮就这样好日(此地土话,指性交,但暗含着男方主动的意味)?日了女知青,比破坏军婚还厉害,何况赖哥说了,咱们是仨人玩一个,到了法院会定成轮奸,逮住了铁定挨枪子,一个也跑不脱!妈屄的反正是个死,咱们把那小子干了,说不定还能躲过这一难!”他呸地吐一口痰,“你妈的少再给我唧歪,咱仨一条绳上拴的蚂蚱,不 ** 也得干,你再往后缩,我先掐死你狗日的。”
我听得不寒而栗:原来赖安胜真要杀人!原来他是用这样的办法来雇用凶手!他们说“轮奸”,不知道受害者是哪一个?不像是岑明霞,赖安胜最宠的是她,不大可能把她推出来让其它男人染指吧。很可能是他原来奸污过的某个女知青,玩腻了,就送给这两人。那么受害者是谁?她究竟是因为什么,是受威逼还是渴望回城,而甘愿受三个男人的蹂躏,其中还有一个淋病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