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尾巴特别瘦,之前她在警察局见过。
“行知,这位是我的下属,他非跟着我来蹭饭,你叫他鸡哥就可以了。”路伯伦坐在她对面。
“鸡哥?”这个外号有点意思。
鸡哥解释:“因为大家都说我这个人鸡贼、□□,所以大家都叫我鸡哥,我觉得这个外号挺酷的,是吧?”
“我要是说并不酷,是不是不太礼貌?”行知问。
路伯伦瞄一眼鸡哥,“我觉得是。”
“那就是酷。”
鸡哥仍然感到很荣幸,这时菜正好上桌了。
行知今天约路伯伦出来并不是心血来潮,这几日心情不佳,在家闷了许久,即使有了大纲,也没有画出个所以然。她觉得自己需要一点新鲜感,或者让人输送点有用的信息,而这个最佳人选就是路伯伦。
“你最近在破什么案子?或者之前有什么有趣的案子,说来给我听听分享分享。”
路伯伦微张着嘴,有点吃惊,“你不会又要拿我们警察局的案子做你的漫画原型吧!你这是要画我们警察局的故事吗?”
“我是在输送有用的信息,就算是,我也会改得面目全非让你完全看不出来。”行知发现鸡哥一直看着自己,“你为什么要这么看着我?”
鸡哥兴奋地从裤兜里拿出漫画书,“鹿美女,看在我们老大的面子上给我签个名吧!”
“可以!”行知边签边继续说着,“你要是能说出几个我觉得有意思的案件,就算你还我一个人情。要是没什么意思的,我也不会拿你怎么样。”
“好,成交!”
路伯伦一口饮料干掉,毫不犹豫地答应。说别的不行,要说案子他肚子里的货多到泛滥成灾。
啰嗦了一中午,归来后,韩可也从刘德昌家搜证结束归来,并且带回了路伯伦想要的东西。
在这之前,行知也跟着他一道回了警察局,还借用了重案组的临时宿舍。她希望路伯伦能在百忙之中能再跟自己讲点有意思的东西,短暂的午休时间她并不过瘾。
奇怪的是平时在家三个小时画画的量,今天只用了两小时,这里的氛围能打开她的思绪。
警察局,真是个有意思又没意思的地方。
审讯室里,刘德昌正和警察斗心眼。
临时宿舍里,行知憋屈了大半天,打算偷偷出去,却正好看见一帮人带着一个男人经过。那个男人带着手铐,长得人模人样。
“哎,鸡哥,那是谁啊?”
鸡哥把行知拉到一边,“我今天刚抓的犯人,一个抢劫犯。鹿美女,你可别在这里乱走,小心被人误会抓起来,这里是警察局,可不是商场。”
“我明白,伯伦抓的那个杀人犯,死的是什么人?”
鸡哥惋惜,“嗨,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