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说什么?”我回问道。
“什么‘什么’,因为我想知道啊,我又不是去采访。”
“不是去采访?那么只是出于单纯的兴趣所以你才这么干的?”
“单纯的?还有不是出于单纯的兴趣吗?”
“不是,我是说这不是因为你的工作吧?”
“工作?我不是说了我没工作嘛。”渡来双手举过肩一摊,肩膀一耸,“现在我是个无业游民。”
“你这个人太不像话了。”
这是个让人头疼的男人,可不能放着不管。
“你这是干什么?看了报纸或电视知道了受害人的事,所以就去干这种像狗仔队一样的工作吗?”
这世上有各种各样的人。
善良的普通老百姓,虽然说是善良,但未必就正常。不,有时候也不能说得上善良。
例如有些人就是受害人狂热者,他们喜欢那些犯罪中的受害人或是遇到事故的人,并不是感到难过、同情或者是义愤什么的。
是喜欢。
还有会对受害人的照片产生性兴奋的不像话的家伙,这种人只能说是脑子坏掉了。就算对被杀掉的女性产生性欲,对方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有什么用,真是不正常。
真不正常。
我以前待过的另一家警局,曾经有个男人,专门收集管辖区内的遇到交通事故的少年的遗体照片和受伤的少年照片。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收集到的,居然收集了超过一千张的照片。
这可以说是——心理变态吧。但是就凭他持有这些照片,又不能对他怎么样。如果是公布到网络上的话还能去举报,但是如果只是自己偷偷看的话,又无法立案。散播未成年人淫秽物品也是不被允许的,但是这种做法更让人觉得恶心。
然而,既不能逮捕,也不能送交检察院。
就算他具有反社会性的性倾向,但只是具有的话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变态并不等于犯罪者。
这家伙也是这类人吧。
受害人鹿岛亚佐美确实算是个美女。
虽然我只看过遗体,没有什么实际感受,不过在报道中使用的照片都拍得很漂亮,而且都带着微笑,微笑的照片更显出一丝红颜薄命的凄凉感。
就算笑得多灿烂——也已经不在人世了。
是的,她已经死了。
“鹿岛小姐已经被杀了。虽然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感觉,我也没兴趣知道,不管你是怎么想的……并不是只要不触犯法律就什么事都能做了。你有考虑过受害人的家属和朋友们的感受吗?”
我自己曾考虑过这些吗?
——我想着。我不是曾经被教导过,如果考虑这些东西的话就没办法向相关人员询问案件情况了吗?根本没法保证犯人并不在受害人的家人之中。如果在进行调查时带着同情心,就想着帮助他们,眼睛会被蒙蔽。我们需要的是事实,是正确地找出真相,戴着这种有色眼镜,会给调查造成干扰。
其实上周才发生了年幼的孩子被杀害的残忍案件,最后发现,其实呼天抢地地哭得快背过气去的母亲才是真正的凶手。
那副悲伤的模样让周围人看着都忍不住流下同情的泪水。我想,她大概并不是在演戏,应该是真的很悲伤吧,但她并没有后悔吧,那个女人已经忘记了人是自己杀的事实了。
所谓人类就是这样的。
但是……
“亲人离世是外人根本没法揣测的大事。你不是警察,居然就冒冒失失地跑到别人面前去。”
——搞什么。
——请考虑考虑家属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