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嫣一个晃神的功夫,神识已经出了剑境空间。
她还维持着方才微微侧倚的姿势,楚玄清却已经自门口走到了她的面前。
她醒过来的时候,楚玄清以为她睡着了,正要给她盖上被子。
两人对视,目光在空气中交织,望着楚玄清那张与小玄清相似的脸,明嫣罕见陷入了沉默。
她的心情无疑是复杂的。
在进入剑境以前,她从来都觉得,楚玄清一定是一个过得十分顺风顺水的人。
他天资如此高,又有那么多敬他畏他的玄天宗弟子。
以他渡劫期的修为,除了飞升不顺,他应当在这修真界过得很是如意。
但明嫣没想到。
这渡劫期的修为,竟是用如此悲惨的命运所换来的。
扪心自问,若拥有这杀神命格的是她。
她会要吗?
她宁肯选择不要。
这样的命运太孤独了,也太惨烈了。
与其这样。
明嫣宁肯选择做一个普普通通又快快乐乐的筑基。
一辈子没心没肺也挺好。
可命格这玩意儿,糟心就糟心在,它不是你想要就不能要的;尤其还是在玄之又玄的修真界,从目前的两个剑境来看,楚玄清的确是走向了一条灵虚所言的不归路。
明嫣眼神不自觉暗了下去。
但很快,她低落的情绪还没维持太久,宽大的衣袖中,她暗自鼓起了小拳头。
大大的猫儿眼里也燃起熊熊火焰。
不行!
她不要楚玄清就这么认命。
某点文男主不是最爱说一句话吗?
我命由我不由天。
明嫣是社会主义接班人,穿来书里之前,自然也是一个相信科学的无神论者。虽然穿书了,有些东西极大程度上改变了她曾经二十多年来的价值观。
可她骨子里那股抗争精神,却始终没有消散过。
她想到自己。
原书里的自己,不也是一个没活到三十章的炮灰女配吗?
炮灰是她的既定命运。
可明嫣穿过来以后,她没有选择认命。
她才不想死。
就算自己是修真界人人喊打的妖怪。
又怎样?
妖怪也能活出自在,活出风采。
更何况。
狗男人的事情还没有成定局。
现在说一切天注定还早。
灵虚说他杀亲杀师杀友杀妻。
前面两个的确对应了剑境,他杀了后妈生的熊孩子弟弟,他杀了对自己心怀不轨的垃圾师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