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孤儿,在我8岁的时候,父母因为伤害一些老板被捕,我有三个舅,两个姨,三个姑,一个叔叔,一个大爷,奶奶姥姥,这些亲人。
但是没有一个收留我……
也许有各种原因吧,在那个年代,也都不富裕。
他们也有自己的孩子要抚养。
进到孤儿院没两年,我的父母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在我11岁读五年级的时候,孤儿院来了好一对夫妇,院长把我们叫了过去,当时的收养名额有10个孤儿。
结果被一对夫妇收养了,史阿姨和林先生。
没错,他们是收养我的。
孤儿院的孩子如果能被领养走,那是很幸运的。
我们可以拥有新的家庭。
有爸爸妈妈也许会更好的成长。
科长帮我隐瞒了有亲人这一事实,我什么也不懂,我选择了,听孤儿院院长和科长的安排。
办好了领养的手续,我就直奔长沙。
但是并没有因为他们把我领养走了,而改了口。
包括姓氏,那个时候都没有改。
仍然姓张。
名天涯。
按理说收养以后,要跟人家的姓。
对不对呀?
应该有新的姓氏。
但是收养我的阿姨,直到我父母刚刚执行没两年,我还没有完全走出那一段阴影。
那一段伤痛。
所以……
养父母家庭条件非常优越,居住的环境也是富丽堂皇,家里做饭家里的家务,都有保姆。
养母是做生意的,至于养父也是在你们公司。
养母就是一个女强人。
虽然他在生意场上是一位女强人,但是后来我知道。
他在婚姻感情上却是一个失败者。
不能生育。
所以领养。
而是他的另一半林先生,在外边竟然还有私生子,这是我亲耳听到的。
我跟他们回了家,那个阿姨给我安排了一个豪华的房间,给我备全了很多东西。那个时候可以说,我能被他们从孤儿院领养。已经比很多人都幸福了,况且他们都是很成功的人士,家里的条件很优越。
所以那个时候我很知足。
我从一个农村的孩子,摇身一变,变成了富商家收养的孤儿。
是何等的幸运。
人生又有多少人能有此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