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两句老话说的是对的,一句也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另一句也就是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这不,这次周秀英自从和陈顶天成婚之后,那周秀英一直都是听从陈顶天的意见了,甚至连父亲周立春也都只能够排在第二名,甚至周秀英几次按照陈顶天的意见来劝说自己父亲。而这一点,恰恰让周立春有些不满,因为自己也就是这么一个独生女儿,就这么一个女儿,养大了之后居然属于别人了,这样让他非常郁闷。不过这个是每一个父亲都有的情况,这个不算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不过现在周立春按照陈顶天的建议,直接把那个陈顶天负责弄好的那个关于所谓的法律张贴出来,这个法律其实也就是一个陈顶天按照后世的法律改变的。陈顶天这个荤素不忌的文抄公,可不只是抄袭那些小说文学作品什么的,甚至他还抄袭了法律。他连法律都在抄袭,简直是要把文抄公这个职业扬光大啊!
“大家看好,这个是我们大明天地讨鞑大元帅府公布的法令,这个乃是民法通则,大家看好了。以后大家日常有什么纠纷,都要按照这民法通则来处理。”
这个民法通则,其实也就是陈顶天直接抄袭后世民法通则的内容,去掉了一些不适合古代的条例,然后直接弄到了这里了。当然,这个去掉的其实也不多,因为陈顶天知道古代人也都未必看得懂,古代没有几个是看得懂的。甚至这个民法通则里面还有不少是关于未来的社会经济制度的,这样是陈顶天所没有预料到的。他这个学习文学的文抄公,对于法律的理解也就是那些条文而已,顶多也就是把那些条文背下来了,至于里面蕴含的意思都不太明白。
不过,这个民法通则,立马在这个嘉定县引起了不小的惊讶,因为这个法律居然没有杀人的?
“怎么没有杀人的?”“是啊!按说规定律法,不是都要有什么各种杀人惩罚的吗?”“嗯,怎么没有杀人的,挨不上啊!”“是啊!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好像没有要杀人的?”……
这些百姓也都纷纷惊讶万分,因为这个法律里面居然没有一条是表明要杀人的,而这个民法通则事实上却是讲究民事法律的,并非是一般人所想的那种刑事法律。在中国古代往往法律都是刑民不分,甚至是重刑轻民,关于民法之类的法律几乎很少有,顶多也就是一些部门类的法律,并非是全国统一的法律。古代的法律以镇压百姓为主,以镇压百姓和各种维护统治为主,所以完全依赖于刑事法律来统治,通过威慑来统治百姓,所以这才造成了对于刑罚有很重的想法,反而是民法很少有人重视。
尤其是各种经济纠纷,这样让很多古代的官员有很多操纵空间,完全可以乱来。可是这个民法,却让这些百姓都不适应了。不过,很多百姓也都看不懂这里面的意思,这样让他们非常的意外。
其中,一个来自于崇明县,刚刚到嘉定准备办事的文人却显得非常意外。
“这帮盗匪,怎么会制定这么优秀的律法,这个律法并非是刑罚为主。本来我还以为这些盗匪是一群莽夫,哪怕制定了律法那也是非常粗糙,动辄杀人株连的律法。可是他们刚刚到了这里,不但没有颁布什么杀人的律法,反而先颁布的是这种专门处理民事的律法,这样真的是太令人感觉意外了。而且,这个民事律法,好像蕴含了很多这群盗匪的治国理念啊!”一个大概十八岁的清朝文人说。
所谓外行看惹恼内行看门道,这些有的一定文化基础的文人,他们看到的东西远比普通百姓要多很多。别的百姓只是看到了这个民事法律没有杀人什么的,在一般人眼里面这些盗匪都是动辄杀人,根本不会制定什么明文律法出来,他们这些盗匪有人能立法吗?不过这群盗匪不但立法了,可是设立的不但不是动辄杀人的那种律法,反而是一些民法。民法代表的远不只是杀人,而是包含着很多的治国理念的东西,这样才是一些文人有所重视的原因。
“凤苞贤弟,这群草寇不过是一群乌七八糟的东西,成不了什么大气候。我大清精锐很快会过来镇压他们,到时候他们死定了。你可不要自误啊,到时候可能是要让你身败名裂,家族都要受到牵连啊!”
旁边那个年长一些的人主动提醒那个年轻一些的人,好像他感觉到了这个年轻人对于这帮天地会起义军有了几分好感,这样让他赶紧开口劝阻。在他们眼里这些草寇只是草寇,不可能威胁到大清朝廷的,所以他害怕自己一起长大的小去投靠了这个草寇,那可就是要麻烦了。这种造反者是没有前途的,是注定要被灭亡的,所以他不希望自己的小去投靠了草寇,甚至最后要被杀死连累九族亲戚那可是不值得了。
不过那个年轻人却眼睛里面闪过了一丝丝的精光,然后说:“这个草寇可不是一般的草寇,这里面有高人啊!这里面不但有很多相应的东西,我看这里面有很多一般人看不到的东西啊!”
那个年轻人直接把这个《民法通则》给从头看到尾,他现这里面有些东西他能够理解,可是有些东西却并非是他能够理解的,这样他感觉非常的令人难以解释。不过他却知道能制定出来这个民法通则的人,绝对不是什么普通的草包,绝对不会无的放矢,肯定是有着他的目的的。不过具体目的,哪怕是这个年轻人也都不太明白了。
“陈顶天,居然是陈顶天?一年多以前那个写了《官场现形记》的陈顶天,他可是让整个江浙都人心惶惶,甚至为此杀了不少人啊!不过,没有想到他居然会有这等才华,真的是不可思议。”年轻人想道。
就在陈顶天抄袭的民法通则公布出去之后,陈顶天也都在家里享受着几位美女的陪伴,这种日子真的是不用太轻松了。身边有关琴和傅善祥两个美女,现在陈顶天还是比较有钱的,不愁吃不愁穿,每天随着自己爱好写些东西,然后就负责滚床单好了,别的不用负责太多,这种日子真的是太舒服了。
“夫君,你弄那个民法通则好像有些问题啊!”傅善祥说。
陈顶天问:“有什么问题?”
傅善祥解释说:“夫君,你那个民法通则里面好像并没有规定土地到底属于谁,这个民法通则里面好像关于土地一直都是用承包权来形容,这个承包权是什么东西?既然承包权不是所有权,那个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而且你这个既然属于全体人民,那你有设立一个承包权,这样不是在自相矛盾了吗?还有人民是什么,这个土地的所有权到底是属于谁啊!全体人民,那这样怎么处理,这样我都不太明白啊!”
陈顶天抓了抓脑门,他好像明白了这个民法通则的漏洞所在。这个民法通则好像是必须要跟宪法一起对照着看的,宪法是规定了国家的性质的根本**。而宪法是别的法律的一切立法基础,甚至可以说包括刑法和民法某种意义上来说都可以当做是宪法的一种“解释补充”,刑法和民法其实也许只是宪法的一种“解释补充”,那这样自己连宪法都没有弄出来,那这样肯定是无法能够让人看得懂这个民法通则的。
甚至这个民法通则其实是建立在后世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宪法,而这个民法通则是根据后世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宪法来制定的,所以有很多东西也都是不符合现在的时代的。当然,也有一部分古代人不太明白所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的区别。
在古代,相关的民事法律没有完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混合在一起,没有完全分开的东西。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其实是一种先进的东西,这些东西古代人不太明白。甚至这个时代的西方,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都没有能完全分开,职业经理人都没有能够产生。至于土地方面,很多人都没有这个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想法。不过,陈顶天必须要解释了。
“这个有什么矛盾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然后归属于官府和集体进行管理。而官府和集体再次把这个土地‘出租’给个人,让他们能够有二十年甚至更长的承包权力。这个承包权也就是一种使用权,在这个承包期之内只要满足了事先约定好的条件,那这样一切土地由自己自行挥,然后可以让你做到去生产剩余的都是自己的。而土地所有权,也都是属于全体百姓,不属于某一个人啊!“陈顶天说。
不过傅善祥惊讶的问道:“不属于个人,土地不是属于私有的吗?”
“谁说我要实行土地私有制,我必须要重新收回土地,重新分配土地。而且重新分配土地之后,那这些土地也都不会再次属于个人了,而是属于国家共有,百姓只有承包权,没有相应的所有权。如果实在是必要的时候,国家和集体可以收回使用权。”陈顶天说。
傅善祥更是惊呼:“你这么做,那可是把天下读书人都给得罪了啊!现在的读书人,哪家哪户不是拥有土地的,而且你这么分地,那百姓能够同意吗?你这个不是在恢复周朝的井田制了吗?”
“非也非也,我这个并非是恢复西周的井田制。井田制和这个土地公有制,并非是一回事!”陈顶天说。
陈顶天知道很多人下意识的把这个土地公有制当做了周朝的井田制,下意识都认为西周时期已经实现了所谓的“**”,这个其实完全是扯淡。因为西周时期是奴隶制社会,那些有资格获得土地的其实也就是贵族奴隶主,并非是普通百姓。在西周时期“百姓”这个词指的是贵族,并非是所有民众,那个时候绝大部分人口都是没有“姓氏”的,这个中外都是差不多,刚开始只有贵族才有姓氏,所以“百姓”在那个时代是指贵族。
这个井田制其实是只是给那些贵族,并非是给所有人。那些大奴隶主周天子把土地分给诸侯公卿等等中小奴隶主,最后逼迫奴隶劳动种植。这个并非是真正的“共产。主义”,其实本质上和土地公有制差远了,因为土地公有制是全民都有资格获得土地承包权,并非只是极少数的贵族。
井田制收益的只是极少部分贵族,可是陈顶天这个土地公有制是一种覆盖了全体百姓,不光是官僚贵族,同样是普通百姓的制度,这样区别大了。而且这个土地公有制是为了以后社会改革做准备,如果不解决土地问题,那这个社会是无法改革的。灭了满清还不行,还要争取完成社会改革,不然哪怕灭了满清建立的新朝廷,不过是走了满清老路,不会有太多变化的。
“至于你所担心的得罪那些读书人,这个我也就不相信了。反正如果土地问题不解决,那哪怕不得罪读书人也都没有什么用处。我就不相信了,没有了张屠夫,我们也就要吃带毛猪。总会有人愿意支持我的思路的,因为总会有一些有识之士会看到如果不解决土地问题,那将来国家没有任何希望的。到时候一点形成了浪潮,那些读书人很容易会转而投靠我们的。依靠土地未来是争不过洋人的,只有要进行社会改革,那这样才能真正的强大起来,不然哪怕推翻了满清朝廷,那也不过是继续再走满清的老路而已。”陈顶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