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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部分(第1页)

大盗说在这太平城近郊的山区里,有一处小小的村落,平时外人罕至,很是幽谧,我若既想长住又想藏身,那里应该是个不错的地方。细细一想,我对于独自在古代生活无甚经验,若一个旁人也不接触只怕会困难重重,毕竟我不是鲁宾逊,结交几个朴实的乡民对于过活还是很有帮助的,于是点头应允。

趴到我的驾驶座——宝马牌大盗的背上,启动引擎全速驶出,一阵的腾挪跳跃兼疾速飘移,闭着眼,耳旁的风声呼呼响着,偶尔竟还闪过一声幼鸟的鸣叫,想是正从鸟巢边擦身而过。

不多时地势似是渐渐平缓,越过一道人迹难至的险峰,方才能看到远远的山坳里有了房舍。大盗带了我直奔过去,飞快地掠过几处民居,最终在一处小小的院落前停了下来。

院子很简陋,是用稀疏的竹篱围起来的一方略为平整的土地,两片木板象征性地做了个院门。推开院门进去,只有两间土坯房,房顶盖着厚厚的茅草,令我忍不住担心万一天干物燥失了火,这房子可就跟奥运会主火炬一样了。

两间房一是卧室一是伙房,卧室里仅有一张土坑和一桌一椅,窗扇也是由两片破木板拼成的,一关起来屋内便漆黑一片。伙房里是一个土灶台,还有一个破了口的水缸,一口锅,别无旁物。

“这里没人住么?”我在屋内转了一圈,问道。

“我以前偶尔会来住上几天,特别是下雨的时候,在谷里无处避雨。”大盗笑道,“这房子原来的主人是个盲眼老婆婆,膝下无儿无女,全靠四邻救济度日。由于上了年纪,神智时而清楚时而糊涂,几个月前不知怎么就从屋里走出了门,恰巧我路过,将她背了回来,她只管当我是她的侄儿,是以村民们也便以为我确是她远房的亲戚,倒也不曾疑心,我便也时常来探望她,陪她说说话儿。上个月老婆婆寿终正寝,这房子便空了下来,因此即便我在这里住下也不会遭人非议。倘若有人问起你,你只说是我的……娘子便好。” 说着便望着我坏笑。

我低了头又在屋内转了转,他这话虽有占我便宜的嫌疑,不过事实上也只有如此说方能不引起村民们对我这个黑户的怀疑。偏头想了想,轻声向他道:“还有件事需麻烦大盗哥哥帮忙……我身上这套衣服在这里很不合时宜,另这房内也需添置一些生活用物,只是现在我不方便自己出去购置,是以还请大盗哥哥……”

“请我帮忙可是有条件的,”大盗接住我的话坏笑着道。我抬眼看他,他凑过脸来,鼻尖几乎要碰上了我的鼻尖,我才要躲闪,被他一把攫住下巴,垂下眼皮来笑着看我,低声地道:“小月儿还欠我个人情罢?”

人情?……哦,是了,他是指八月十五那晚把我从土地庙送回城里的事,并且还治好了我扭伤的脚腕子。

“大盗哥哥的意思是……”我警觉地问他。

“你的名字。”大盗深深一笑,“这一次,我想听你亲口告诉我。”

心尖儿莫明地一颤:名字,他一直在要,然而在此之前这似乎仅仅是他的一个玩笑,可这一次……这一次好像是做了真,是否意味着……意味着我对他来说已不再只是一名过客了?

“我……”我轻轻吸气,“我叫岳灵歌。”

“哦……”大盗慢慢地笑起来,“不是‘岳清音’了?”

我这才想起曾骗他说自己叫岳清音的事,于是假装没听见。

大盗沉沉笑着,用巧克力般的嗓音念着我的名字:“灵歌……灵歌……”忽而大手一伸盖住我的眼睛,紧接着我便感觉到一个温热的东西飞快地从我的额头上掠过。

他放开了手,那张覆着薄薄的人皮面具的脸又恢复了惯有的调笑,轻轻地兜了我的下巴一下,道:“好罢,我的大小姐,说说,都需要小的我效劳些什么?”

来不及整理方才那个瞬间带给我的几近窒息的纷乱思绪,我努力克制地冷静下来大致算计了一下,将需要添置的东西一一说与大盗记下,之后他便未再多做停留,架起轻功径直奔回太平城内替我跑腿儿去了。

待他从城内将东西买回来后,我便一一安置好,村头有一口公用水井,他便又帮我挑了水将伙房的水缸灌满。我还不耻下问地请他教了我生火,这行当看似简单,实则并不易上手,什么事情都是有它自己的规律和技巧的,我在大盗老师的指点下亲自实验了几回,折腾了个灰头土脸又被他没道德地笑话了一通,最后就顺便给自己烧上了洗澡水。

柴米油盐及肉蔬也都有了,食物大约可支持上三四天,大盗说,为了防止我在还没还上所欠他的新的人情之前就被饿死在床上,三天后他会从城里帮我带下一批食物来。

一切收拾妥后已经是日落时分了,我大方地炒了两样青菜招待大盗,由于是来古代以后的初次下厨,尚未掌握住土灶的火候,一个菜炒老了一个菜炒生了,不过大盗还算给面子,吃了个不亦乐乎。

天色擦黑的时候大盗走了。我洗过澡,换上新买来的粗布衣衫,乏力地躺到床上。从离家到安家,算来不过才一天的功夫,我却觉得好似已经过了很久一般,想想这一次出来只怕再也不会回去岳府了,心中不免又有些不舍。过往情景一一在脑海中闪现,由初来古代到后羿盛会,每一天发生的事情都历历在目,忽然惊觉自己竟原来是如此地在乎着、如此地珍惜着这一段的时光,否则以自己懒散的性子又怎会将每一件事都记得这么的清晰?

睡沉之前回忆到了今日白天被大盗捂住眼睛时的情景,那由额头飞快滑过去的温热究竟代表了什么呢……恍恍惚惚,心里莫明其妙地念叨起一句佛谚:刹那即是永恒……

于是,睡了。

次日清早起来,心情格外舒畅。

这是我新生活的第一天,万事万物都充满着新意。洗漱梳头,熬了些小米粥饱饱吃了,推开屋门正要到外面呼吸一下山里清新的空气,却见院里早已多了两位来客,一人一狗,那人姓大名盗,那狗……

原以为三天之后才能再见到这名人类,谁想这么快便又可以与他笑脸相对,一时间竟隐约有些喜出望外。佯作淡淡地问他又来作甚,他笑说替我带了护卫来,免得被村子里的小光棍们欺负。看在他如此体贴的份儿上,我决定亲切地昵称这条相貌凶恶的大公狗为“盗盗”。

大盗依旧没有多留,照例摞下几句调戏我的话后就一溜烟儿地窜了。再见到他时是两天之后了,果真带了新鲜的肉和蔬菜来,并且还留下了半天混走了我一顿午饭。

秉着低调行事的原则,自打在这座小院儿安置下来之后我极少外出,若有需要添置的东西便告诉给大盗,请他替我从太平城内买来。反正一个人情也是欠,两个人情也是欠,虱子多了不咬,人情欠多了他就记不过来了,到时我还可偷偷地少还一二件。

大盗每隔几日都会带了食物或是我要的生活用品来,而我每次也都会留他在家吃午饭,这几乎已经渐渐地成为了我俩的一种习惯。其实……其实他完全可以不必再管我,毕竟他已经完成了那个赌约,可不知为何他对此事绝口不提,就仿佛像现在这样的几日一见面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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